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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 4 岳东晓 2016-10-12 14:21
贺梅法案是美国田纳西州的蔡金良,联合当地议员 Hardaway (哈德威)等人提出的一个法案。其第三次文本修正称【AMENDMENT #3 adds a short title to this bill, the "Anna Mae He Act."】因此,英文名称是 “ ANNA MAE HE ACT ”。主要工作是 Hardaway议员以及蔡金良等人推动(注一)。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贺梅法案》有个链接: http://www.gqb.gov.cn/news/2007/0202/1/3866.shtml 。该网页上的时间是2007年2月2日,标题是 《护父母权利 贺梅法案将成美首部以华人命名法律》。原文作者是 青年周末的 陈万颖与司晨。 里面有张照片,下面标注是【蔡金良、哈德威、铁特在一个黑人酒吧讨论“贺梅法案” 】。文章结尾写道:【 贺梅案立法的事又提上了日程。。。 贺梅案取得全胜之后,由哈德威议员提出了一个众议院提案,序号为 HB0351 。。。 HB0351 法提案又叫贺梅法案(“ ANNA MAE HE ACT” ) 】(p.216)。书中还写道,2007年6月4日,田纳西众议院的投票结果是 54人支持,31人反对,4人弃权 (p.220)。关于立法程序,书中写到:【立法的过程是先需要众议员提出一个提案,先在专门的小组讨论,通 过之后,交众议院表决,如果通过,则送入参议院讨论表决,如果通过, 最后由州长签字生效。最后再编人成文法典。这个过程往往是漫长的。】(p.217) 书中对法案主旨的说明是 【 贺梅法案的基本精神就是贺梅案的判决结果:申请抚养权是维持亲子关系的尝试,而有尝试则不存在蓄意遗弃。 】(第217页)。对比 贺梅法案的内容 以及田纳西最高法院的判决,这个描述也非常准确。换言之,这个贺梅法案在某种意义上是试图把田纳西最高法院在 AMH 案中的判例法写入成文法,并没有增加很多新内容。 蔡金良能够说服当地议员提起这么一个以中国人命名的法案,而且顺利通过众议院投票,我认为已经是相当不错了。我多次赞扬蔡金良及哈德威的努力,多次希望他们成功。我在加州,没有亲自去参加相关立法活动,只能给他们支持,祝愿他们。我认为这种希望同胞成功的心态,才是正常的心态(注二)。蔡金良长期支持贺家,这种义举,当然不是像某些小人想象的那样是为了名利。蔡支持贺家的时候,案件遭到不断的挫折,他当然也无法预料所做的事情能够成功。蔡金良具备所谓的北大精神。恰恰是种种不公,坚定了他的社会责任感与匡扶正义的决心。 网上某些华人,如方舟子在 新语丝曾经的得力助手 、加拿大多伦多的杨文彬,极力贬低“贺梅法案”。当年,蔡金良在贺梅案主审法官 CHILDERS 的听证会上,义正辞严,怒斥裘得斯法官在贺梅案中不当,丝毫不惧遭到报复。而 多伦多杨文彬在加州法院看到日本法官立刻揭发抗日,卖身投靠的奸小之状可谓辱人践行,毫无人格 。且蔡金良算是某大型企业高中级主管,英文流利,贺梅法案好歹也是美国一个州层面的立法程序。多伦多杨文彬在北美混迹多年,英语基本不会,上法庭还得要翻译,纯粹属于底层流民,估计到市议会发飙都会因为不知他在发出什么怪声而轰出去。却还贬低人家贺梅法案! 注一: 我个人的 参与是在过程中写了一个建议书 。贺梅法案的细节,有兴趣的可联系蔡金良或者哈德威议员。 注二:参见《 贺梅法案获得众议院通过 》《 从排华法案到贺梅法案 》
个人分类: 贺梅案|19480 次阅读|9 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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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 2 岳东晓 2016-10-11 01:51
根据不少中文媒体的说法,“贺梅法案”(Anna Mae He Act) 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以中国人名命名的法案。对这个第一,我没有做历史研究。之前,我们知道得比较多的是《中国人排除法》(The Chinese Exclusion Act)。中国人排除法是美国联邦法律,影响深远而广泛,但不是以人名命名,而是以种族命名。如果缩小定义范围,只计基于中国人胜利而导致的西方法案,那么“贺梅法案”应该当之无愧的列为鸦片战争以来的第一个。从这个角度来说,贺梅法案具有历史意义。问题是,在其母国日益走向世界超级霸权之际,贺梅法案背后的成功能否被复制。 贺梅法案的具体推动是在田纳西的蔡金良。根据 这个报道 ,蔡金良1986年从北大经济系毕业,是孟菲斯当地华人侨领。我个人在贺梅法案中的直接参与主要是与贺邵强就一些法律问题进行讨论,合作写了一个 Draft Proposal For Amending the Abandonment Law in Title 36 of the Tennessee Law . 从贺梅案的经验教训出发,包括对田纳西各级法院的法律错误的分析, 根据美国宪法原则,我们建议将田纳西法律中“蓄意抛弃”的定义进一步准确化,加入“intentional” 与 “with the knowledge of the potential legal consequences”等限制。 《 赢在美国-贺梅案真相揭秘 》一书中,第20.3节讲到了“贺梅案判例法”。第20.4节,对贺梅法案的背景做了如下介绍: 蔡金良是孟菲斯当地华人社团的领袖人物。对当地的政治生态很熟悉。 2004 年贺梅案初审失败之后,他就主动与田纳西的一些议员联系,认为法律很不完善,导致某些人利用法律的漏洞、欺凌弱者,所以法律应该修改。当时主要的想法就是在收养法中加入要求通知的条款。但是在官司失败的情况下,要提出修改法律那是很难的 — 必须有法律依据说法律不对。而后来,田纳西上诉法院似乎很严谨的判决维持了原判,更是断绝了修法之路。 田纳西最高法院的判决却表明法律至少存在模糊的地方,否则上诉法院怎么会发生错误,需要推翻呢?因此,贺梅案立法的事又提上了日程。。。 贺梅案取得全胜之后,由哈德威议员提出了一个众议院提案,序号为 HB0351 。。。 HB0351 法提案又叫贺梅法案(“ ANNA MAE HE ACT” ),也就是在以后引用这条法案时,律师们可以用简单易记的贺梅法案名称即可,不一定要使用数字编码的条款号码。贺梅法案的基本精神就是贺梅案的判决结果:申请抚养权是维持亲子关系的尝试,而有尝试则不存在蓄意遗弃。这个提案先拿到众议院儿童与家庭事务委员会讨论,很快在 2007 年 4 月底得到了通过。贺绍强参加了会议,回答了委员们的问题。而在三年之前,差不多正是裘得斯剥夺贺家父母权判决公布的时候。 之后,该法案又经过多次投票,先后通过了三个委员会的审查。。。。 2007 年 6 月 4 日是最后一次提案交给众议院全体讨论表决,地址是田纳西州在纳西维尔的立法大楼。如果这一次通过,提案就可以进入参议院。贺绍强、罗秦、蔡金良、格雷牧师、潘太太等人都去了。贺绍强把建议书复印了 100 多份,在听证开始之前,分发给在场的听众和八九十位议员。。。 开始试投票是 47 比 42 ,支持的人略多。贺绍强和其他人作证之后,有不少原来持反对态度的议员改变了看法,包括几个共和党议员,最后投票的结果是 54 人支持, 31 人反对, 4 人弃权。贺梅法案至此在田纳西众议院获得通过。。。 从上面的记载看,在美国这样的民主社会一个法案要获得提案并得到通过绝非容易的事情,往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辩论。社会成员,即使不是美国公民,只要是在当地生活,都应该积极参与与自己利益相关的立法活动。这也是对美国社会的民主人权不断完善做出应有的贡献。贺绍强、罗秦当时在美国的身份是非法移民,但他们对美国人权、法制建设的贡献却是不可忽略的,而且超过了多数美国公民。这是一个事实。 联想起当年的《中国人排除法》,相关的立法过程也经过了很多的辩论,也有不少白人议员提出质疑。但在历史记录中,似乎没有旅美中国人前去作证反对。中国数千年的封建传统下,百姓习惯于自己的命运由包青天恩赐正义,不明白西方社会的规则。当年的旅美华人大多是做苦工的苦力,文化程度低,只会在唐人街内自己打来打去,互相争夺,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也不知道外面洋人的世界里举举手,就能把唐人街全体打入社会底层,让你们去底层继续打去。即使知道有这个法案在酝酿的,估计英语也不行,会说YES,不敢说NO,其余的内容想说英语也说不出来,想请翻译也没钱。语言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最基本差别,华人在北美生活,却连话都不会说,这虽然可怜,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不像100多年后的贺邵 强,英文相对良好,在英文媒体上还能引经据典、侃侃而谈地讨论宪法、人权、战斗等等,至少人家还知道他是个活人。 前两年的 SCA5 可以说是一个新版的排华法。结果呢?这个法案得到多名华裔议员的支持,等它都已经通过了加州参议院才引起公众注意。好在现在的旅美中国人的英文程度还是有相当提高,一阵反对之下, SCA5 胎死在加州众议院 。珍珠湾的网友们 也为此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 就目前的美国政治来看,很难说 希拉里与川普谁能当选总统。希拉里当选应该会延续美国现有的政策。川普当选则存在很大的变数,很多人对他抱有希望,也有很多人恐惧。但是,由于华人人口有限,而且集中在民主党势力范围内,华人无论是什么立场,都很难对这次选举造成显著的影响。 怎么办?未来无论是谁当选,想坐享青天正义是行不通的。美国没有包青天,民主得靠自己。贺梅法案的过程应该给大家很多的启发。 附件:HB0351 SUMMARY (ANNA MAE HE ACT) HB0351-summary.pdf
个人分类: 贺梅案|10188 次阅读|1 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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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 9 岳东晓 2016-6-21 07:41
1993年,美国一些大学的学者开始对全球前500名超级计算机进行排名,这就是所谓 TOP 500 (顶级500)。使用的主要测试标准是美国田纳西大学计算机教授 Jack Dongarra (杰克-东加拉)的 LINPACK 性能测试. Dongarra 教授是超算领域的领军人物, 最近获得ACM与IEEE两项荣誉 。顶级500 每年进行两次排名。2008的排名,印度都有台超级机排在前10名,其他知名国家如日本、德国、法国、英国、俄罗斯、瑞典都在前50名内榜上有名;美国不仅占据了前几名,而且超级机数量更是遥遥领先。而 前100名里不见中国的身影 。那时看中国,在超级计算领域似乎一穷二白。 但中国人很快赶上来了。用美国的硬件,加上舍得投入,中国搭建了不少超级机。 2010年六月的顶级500 排名显示 ,中国深圳国家超算中心的 星云超级机排名世界第二 , 达到 1.27 Petaflops (PF),也就是 每秒 1270 万亿次。这个系统有大量刀片服务器组成,使用了 两万多个英特尔的六核至强 (XEON)X5650 芯片。一年后, 2011年6月 ,中国又推出了 天河1A超级计算机 ,使用INTEL XEON 服务器芯片加 大量NVIDIA的特斯拉显卡,性能达到 2.566 PF,超过了原处第一位的美国美洲虎系统。但日本人也没有闲着,开发了一个 8.16 PF 的超级机,使中国天河1A再次屈居第二。超级计算的水平往往被视为国家科技实力的象征之一,各国都憋着一股劲。 到2012年11月 ,美国、德国大力赶超,中国的天河1A退到了第8名,第一名美国的泰坦巨人号计算力达到17.59 PF。 中国共产党做什么事情往往不计成本。让西方出乎意料的是,仅仅六个月之后,中国就推出了 天河-2超级机,性能达到 33.86 PF ,几乎是泰坦的两倍。天河-2使用了英特尔至强 2692 服务芯片,以及大量 英特尔 PHI 31S1P 辅助芯 片,后者有57个核,专门用于数值计算。 天河2的第一把交椅一直保持到 2015年11月 。但实力雄厚的美国在后面不断追赶,前5名中,中国已经只有天河2这一枝独秀。 具有忧患意识的天河2 当然不会闲着,它准备进行一次全面升级,把性能提升到 110 PF。眼看英特尔要提供相关升级芯片,美国 商务部果断出手了 。以可能被用于核武计算为由,美国政府禁止英特尔向中国及其邻国巴基斯坦出口英特尔的PHI芯片。一不做二不休, 美商务部同时禁止NVIDIA与AMD向中国出口基于显卡的 GPGPU 。这一石三鸟的好招似乎把天河2升级扼杀在了萌芽状态,还断了其他基于显卡的超级机的生路。 而美国计划在2018年推出名为“巅峰"(Summit) 的180 PF 的超级机。 可以想 象,美国商务部内应该是一片得意的笑声。相关网页下有两百个评论,有的美国人称赞其政府干得好,但更多的人似乎对这种做法不以为然。连美国国家安全局(NSA)人士都表示,美商务部这个禁止出口的决定可能损害美国公司的全球竞争力 ( we were fast realizing that our preferred limits were undermining 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of the U.S. computer industry — the very industry on which we relied for our success. )也许NSA知道得更多? 一年后的今天,最新顶级500排名出来了。 中国的太湖之光超级机以 93 PF的性能遥遥领先占据了第一的位置 。不仅如此,中国前500内的超级机数量达到了167,超过了美国的165 。 也许最令美国商务部震惊的是,中国的太湖机使用的完全是中国的核心技术。 太湖机的CPU是神威 SW26010 。该芯片有260核,其中256核用于计算,4个核用于系统管理。整个系统具有1000多万个核。 网上有美国人评论到, 原来中国人不需要美国芯片。 尤为可贵的是,神威芯片目前是功耗效率最高的,或者说最绿色环保的。根据 这个比较 ,神威机每瓦计算力为 6 Gflops,天河2为 每瓦 1.95 Gflops,日本的那台机器为每瓦0.83。中国自主设计制造的芯片的功耗计算效能比日本人的高6倍不止。看看具体数据就知道了, 中国的神威机计算力为 93 PF,功耗为 15兆瓦; 日本的机器计算力为 10 PF,功耗为 12 兆瓦。耗电差不多,日本的计算力只有中国的11%, 日本的机器简直就是个大电炉。 杰克-东加拉教授在 这篇文章里详细介绍了太湖之光超级机 ,有兴趣的可以读读。 科学网链接: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684007-985880.html 科学网部分评论 当前推荐数: 59 推荐人: 姬扬 李颖业 高关中 张江敏 沈律 高山 刘洋 王号 吴炬 喻海良 杨金波 朱勇 刘钢 徐令予 李红雨 冯大诚 杨顺楷 刘艳红 李晓亮 徐耀 庄世宇 姚小鸥 曹贵瑜 孔祥雄 李云帆 吴国林 杨波 汪晓军 陶凯 叶建军 张云 周洲 蔡小宁 苏德辰 陈琦 陈智文 陈启佳 陈敬朴 王林平 李天成 黄永义 樊晓英 陈志飞 王喆 李奕权 xiyouxiyou icgwang zhoutong guhanxian scottfan biofans xlianggg dkyz fuzaode zousu2010 jlx1969 aliala tuner ZYHDZ 推荐到博客首页 发表评论 评论 ( 63 个评论) 删除 回复 crossing 2016-6-22 01:22 客观的说,西方从来就没有真正封锁过中国。如果“真正”封锁的话,上百万科技人员就不可能去西方国家留学、在西方公司工作,包括您岳博士。这么多年英特尔不卖给中国芯片的话,你装什么超算机?另外,这个神威芯片来自于江南,而江南就是把DEC买下来的,这个芯片就是以原先强大的Alpha芯片进一步改进发展的。 鼓吹对立和冲突,义和团一样的精神,好像没有什么意思吧 博主回复(2016-6-22 02:54) : 部分禁运是事实,但部分禁运不等于封锁。一般来说,领先国家会向下游国家输出差一代的技术,但不乐意看到下游者居上,这完全合情合理。任何主权国家都有权限制本国尖端技术出口,落后者没有索求权。美国当然有权限制技术出口。中国会把自己最尖端的战略性技术给最好的盟友吗?不会。氢弹的构造到今天,各国都是绝对保密的。在禁运情况下,你能否独立开发出来? 这就很说明问题,是一个文明生存力问题。文明竞争是好事。中国超算力领先,但美国绝不会坐视。这种竞争中互相促进,才是文明发展的正道。 博主回复(2016-6-22 02:43) : 你好像阅读理解力成问题啊。 删除 回复 李奕权 2016-6-22 00:24 祝各位老师成功! 删除 回复 赵锐 2016-6-22 00:20 1000多万个核......想都利用上还真不容易...... 删除 回复 zhoutong 2016-6-21 21:36 都有。 封锁技术和产品的例子就是美国对华高技术禁运,参见《瓦森纳协定》。 封锁市场的例子就是美国禁止华为产品在美国销售,也禁止含有美国部件的卫星用中国火箭发射。 原来如此! 我个人观点是: 1.根据市场和科研的实际要求来研发比较稳妥点!至于出口气的事,没意思! 2.这个产品是别人做不到,只有我们能做到吗?还是市场等不需要这么高的要求?如果只是我们能做到,那确实是牛! 不过,超算的发展我个人是看好的,还是很牛的,虽然不爽它是为了争一口气的目的! 删除 回复 cefele 2016-6-21 21:28 这个标题并没有问题,要看清楚这件事的背景。尴尬不是因为谁超过了谁,而是因为美国去年对中国禁售高性能处理器,企图限制中国超算性能的提升,结果一年以后就被打脸了,中国用自己的芯片反而将性能提高了一大步,能效也比以前更高。正因为美国事与愿违,所以才会尴尬。 禁售能阻挡别人搞科研搞开发?不让别人发展?只能是增加点难度吧?不想让别人这么快而已,中国也有对美国禁售的产品,彼此都对对方设防。所谓美国事与愿违,纯属自己的意淫而已。 博主回复(2016-6-22 02:57) : 美国不是人,没有感情,是不能尴尬的。准确地说,应该是部分美国人尴尬(也有很多美国人称赞)。不过标题嘛,就不能这么严格了。 删除 回复 黄永义 2016-6-21 21:19 好事! 删除 回复 陈立平 2016-6-21 20:29 能否开放使用下? 删除 回复 spherical 2016-6-21 20:13 “耗电差不多,日本的计算力只有中国的11%”?对这样的数字不去怀疑么?别把自己太当人,也别把他人不当人! 应该是国人同样的计算能力比日本的多耗电10%! ---------- 数据都是公开的,中国的超算是日本的9.3倍性能,1.25倍功耗,能效相当于日本的7.4倍,在相同性能的情况下功耗是日本的13%,自己算一下不就知道了。 日本就是这么不争气,让你失望了。 删除 回复 spherical 2016-6-21 20:07 国内腐败成这样,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 你身边的负能量太多,最好换个地方。 删除 回复 spherical 2016-6-21 20:04 封锁??? 封锁产品与技术 还是封锁的是市场? ---------------- 都有。 封锁技术和产品的例子就是美国对华高技术禁运,参见《瓦森纳协定》。 封锁市场的例子就是美国禁止华为产品在美国销售,也禁止含有美国部件的卫星用中国火箭发射。 删除 回复 spherical 2016-6-21 20:02 中国共产党做什么事情往往不计成本,又不是掏自己腰包 ------------- 中国的这个超算是美国titan的5倍性能,功耗只是它的2倍不到,谁更耗电,是谁掏腰包?应该是美国的纳税人吧。 如果不计成本,中国就没有必要研制这么高能效的超算。 删除 回复 spherical 2016-6-21 19:57 最大的问题是看它的实用价值!中国有多少东西都是撑门面用(至少高校最喜欢干这事),实际能有多少利用率或者说实用价值那是另外一说!毕竟先把面子挣回来再说,是吧?里子?你们又不知道我里面穿的是打了几个补丁的哪件破衣服 ----------------------- 目前,中国经济对于超算有着很大的需求。与会的4大超算中心负责人透露,按运行时间看,国内超算中心的资源利用率普遍都在70%以上,有的甚至超过80%。相比之下,国外超算中心的利用率普遍在60%左右。 你应该喷的是用户等待时间太长,缺少适合超算的应用。 http://tech.sina.com.cn/it/2012-04-11/08506938820.shtml 删除 回复 spherical 2016-6-21 19:48 我对计算机不是太清楚,不过对于科技 我的心理不太自信。从常识上看,美国 日本 一些欧洲国家的科技比中国发达很多,我自始至终都不觉得这就是一个有优势的胜利。 对于国内国外的一些产品,我觉得日本的东西不会这么糟糕。 ------------- 有没有优势,数据就在那里摆着,排名也是美国人给出的,有什么问题? 日本那么多电子企业都在亏损,身边的日本产品越来越少,你没有看到吗?通信领域就不用说了,日本就没有一家拿得出手的企业。至于汽车行业,以后的趋势是新能源汽车,中国的比亚迪去年的销量已经是全球第一,日本汽车恐怕也会步电子行业的后尘。 20年前,中国基本上没有什么高科技产品能与日本竞争,现在中国的高铁、核电站都能和日本竞争了。 删除 回复 spherical 2016-6-21 19:34 我也不懂美国为什么要尴尬,某个时段中国有个领域超过了美国,科技取得进步固然令人高兴,可是美国也有很多时段很多领域超过中国,那中国要尴尬多少次呢?这次你超过他,下次他超过你,然后就互相尴尬来尴尬去? 所以这个标题取得真不怎么样。 ------------- 这个标题并没有问题,要看清楚这件事的背景。尴尬不是因为谁超过了谁,而是因为美国去年对中国禁售高性能处理器,企图限制中国超算性能的提升,结果一年以后就被打脸了,中国用自己的芯片反而将性能提高了一大步,能效也比以前更高。正因为美国事与愿违,所以才会尴尬。 删除 回复 cefele 2016-6-21 19:13 我也不懂美国为什么要尴尬,某个时段中国有个领域超过了美国,科技取得进步固然令人高兴,可是美国也有很多时段很多领域超过中国,那中国要尴尬多少次呢?这次你超过他,下次他超过你,然后就互相尴尬来尴尬去? 所以这个标题取得真不怎么样。 删除 回复 崔尧 2016-6-21 17:54 我对计算机不是太清楚,不过对于科技 我的心理不太自信。从常识上看,美国 日本 一些欧洲国家的科技比中国发达很多,我自始至终都不觉得这就是一个有优势的胜利。 对于国内国外的一些产品,我觉得日本的东西不会这么糟糕。 博主回复(2016-6-22 02:59) : 日本已经不行了,只是还在吃以前掠夺洗钱积累的老本。 删除 回复 yunpeng3 2016-6-21 17:25 最新超算第一名“神威太湖之光”到底有多强? http://www.guancha.cn/tieliu/2016_06_21_364813.shtml 删除 回复 林晨升 2016-6-21 17:20 http://www.top500.org/list/2008/11/ 08年的排名,第11,19,93是中国的. 博主回复(2016-6-22 02:42) : 文章蓝字是链接,你可以点开看看。 删除 回复 林晨升 2016-6-21 17:09 http://www.top500.org/list/2003/11/ 2003年的中科院计算中心的机器就已经排第14。 14 Computer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 China 删除 回复 doctor5 2016-6-21 17:03 zhoutong2016-6-21 13:35 中国的氢弹设计是原创。法国人弄了很久也搞不出来,戴高乐气得大怒,比毛泽东落后了,没有氢弹就是蛮子。后来是英国人故意泄密给法国,后者才有氢弹。1945年美国对日本投下核弹之后,还在延安窑洞里的ZG马上开始了未来原子弹研发的准备工作,开始联络全球华人的科技人物,做前期准备。国民党人估计只是喃喃自语:美国人真神啊,我等永远不如。当年原子弹研发,毛泽东亲自过问,还叫钱三强给中央上原子能入门科普课程。中国发现铀矿石后,毛泽东立刻让人带去给他看,自己拿个盖革计数器测试,嘎嘎作响。旁人说要小心辐射,毛还说中国能搞出核武,自己少活几年无所。据传钱学森回国时,有美军将领说钱顶五个师,其实何止五个师。钱学森这些人都是毛亲自过问,不惜成本。 ------------------------------- 说明当时多领导人看对了人,选对了人。 可腐国的今天,学术界大多是混子当道! 删除 回复 崔树勋 2016-6-21 16:57 非常任性! 删除 回复 林晨升 2016-6-21 16:44 2008的排名,印度都有台超级机排在前10名,其他知名国家如日本、德国、法国、英国、俄罗斯、瑞典都在前50名内榜上有名;美国不仅占据了前几名,而且超级机数量更是遥遥领先。而前100名里不见中国的身影。那时看中国,在超级计算领域似乎一穷二白。 ---------- 这种说法不对,2008年前我国早就有计算机排名进前20名了. 删除 回复 蒋德明 2016-6-21 16:43 楼" 爬墙头往咱家院里看"这个词太形象了 删除 回复 fluobon 2016-6-21 16:25 好,自豪 删除 回复 马泳波 2016-6-21 16:01 最大的问题是看它的实用价值!中国有多少东西都是撑门面用(至少高校最喜欢干这事),实际能有多少利用率或者说实用价值那是另外一说!毕竟先把面子挣回来再说,是吧?里子?你们又不知道我里面穿的是打了几个补丁的哪件破衣服 删除 回复 ykmch 2016-6-21 15:13 Support! 删除 回复 liuyongai 2016-6-21 15:12 赞 删除 回复 张珑 2016-6-21 14:59 我也是觉得,光跑分没有意思,得看看干了什么活。利用率有多少,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不然光造跑分机器也就是烧钱玩。 删除 回复 王伟 2016-6-21 14:51 中国共产党做什么事情往往不计成本,又不是掏自己腰包 删除 回复 周洲 2016-6-21 14:38 dkyz2016-6-21 14:15 中国共产党做什么事情往往不计成本。 ———————————————————— 中国的神威机计算力为 93 PF,功耗为 15兆瓦;日本的机器计算力为 10 PF,功耗为 12 兆瓦。 删除 回复 fuzaode 2016-6-21 14:30 1.啥时候我们的computer能像iphone一样在国外受到欢迎? 2.啥时候我们能出几个Google一样的公司? 3.啥时候我们的飞机能出口各国? 删除 回复 zhoutong 2016-6-21 14:23 封锁??? 封锁产品与技术 还是封锁的是市场? 删除 回复 dkyz 2016-6-21 14:15 中国共产党做什么事情往往不计成本。 删除 回复 叶建军 2016-6-21 14:14 封锁吧,中国人迟早什么都会的。迟早重回世界之巅! 删除 回复 proedus 2016-6-21 14:12 不计成本,还不管效益,只管玩 删除 回复 zhoutong 2016-6-21 13:35 中国的氢弹设计是原创。法国人弄了很久也搞不出来,戴高乐气得大怒,比毛泽东落后了,没有氢弹就是蛮子。后来是英国人故意泄密给法国,后者才有氢弹。1945年美国对日本投下核弹之后,还在延安窑洞里的ZG马上开始了未来原子弹研发的准备工作,开始联络全球华人的科技人物,做前期准备。国民党人估计只是喃喃自语:美国人真神啊,我等永远不如。当年原子弹研发,毛泽东亲自过问,还叫钱三强给中央上原子能入门科普课程。中国发现铀矿石后,毛泽东立刻让人带去给他看,自己拿个盖革计数器测试,嘎嘎作响。旁人说要小心辐射,毛还说中国能搞出核武,自己少活几年无所。据传钱学森回国时,有美军将领说钱顶五个师,其实何止五个师。钱学森这些人都是毛亲自过问,不惜成本。 删除 回复 zhoutong 2016-6-21 13:27 当年美国认为中国需要N年才能造出核武,结果中国用算盘计算,愣是把原子弹、氢弹造了出来。 确实值的骄傲,但不能自满 1.不是你创造的! 2.技术没法封锁:是否有苏联的帮忙? 所以居安思危吧! 博主回复(2016-6-21 13:35) :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684007-975572.html 博主回复(2016-6-21 13:34) : 中国的氢弹设计是原创。法国人弄了很久也搞不出来,戴高乐气得大怒,比毛泽东落后了,没有氢弹就是蛮子。后来是英国人故意泄密给法国,后者才有氢弹。1945年美国对日本投下核弹之后,还在延安窑洞里的ZG马上开始了未来原子弹研发的准备工作,开始联络全球华人的科技人物,做前期准备。国民党人估计只是喃喃自语:美国人真神啊,我等永远不如。当年原子弹研发,毛泽东亲自过问,还叫钱三强给中央上原子能入门科普课程。中国发现铀矿石后,毛泽东立刻让人带去给他看,自己拿个盖革计数器测试,嘎嘎作响。旁人说要小心辐射,毛还说中国能搞出核武,自己少活几年无所。据传钱学森回国时,有美军将领说钱顶五个师,其实何止五个师。钱学森这些人都是毛亲自过问,不惜成本。 删除 回复 易小兵 2016-6-21 13:18 回复: 李南生 不懂为什么老美要尴尬。 试着读一读下面一段,不知道能不能读出某国人的尴尬? 具有忧患意识的天河2 当然不会闲着,它准备进行一次全面升级,把性能提升到 110 PF。眼看英特尔要提供相关升级芯片,美国商务部果断出手了。以可能被用于核武计算为由,美国政府禁止英特尔向中国及其邻国巴基斯坦出口英特尔的PHI芯片。一不做二不休,美商务部同时禁止NVIDIA与AMD向中国出口基于显卡的 GPGPU。这一石三鸟的好招似乎把天河2升级扼杀在了萌芽状态,还断了其他基于显卡的超级机的生路。可以想象,美国商务部内应该是一片得意的笑声。相关网页下有两百个评论,有的美国人称赞其政府干得好 一年后的今天,最新顶级500排名出来了。中国的太湖之光超级机以 93 PF的性能遥遥领先占据了第一的位置。不仅如此,中国前500内的超级机数量达到了167,超过了美国的165 。 删除 回复 易小兵 2016-6-21 13:12 历史已经证明:凡是被鬼子封锁的东西,我们都会做得更好! 哈哈 删除 回复 李南生 2016-6-21 12:58 不懂为什么老美要尴尬。 删除 回复 biofans 2016-6-21 12:57 什么时候中国高端武器使美国陷入尴尬? 博主回复(2016-6-21 13:13) : 当年美国认为中国需要N年才能造出核武,结果中国用算盘计算,愣是把原子弹、氢弹造了出来。 删除 回复 wangpulw 2016-6-21 12:44 能不能介绍介绍, 哪一类的平行计算可以用到1000万多个核. 博主回复(2016-6-21 13:10) : There are three submissions which are finalists for the Gordon Bell Award at SC16 that are based on the new Sunway TaihuLight system. These three applications are: (1) a fully-implicit nonhydrostatic dynamic solver for cloud-resolving atmospheric simulation; (2) a highly effective global surface wave numerical simulation with ultra-high resolution; (3) large scale phase-field simulation for coarsening dynamics based on Cahn-Hilliard equation with degenerated mobility. All these three applications have scaled to around 8 million cores (close to the full system scale). The applications that come with an explicit method (such as wave simulation and phase-field simulation) have achieved a sustained performance of 30 to 40 PFlops. In contrast, the implicit solver achieves a sustained performance of around 1.5 PFlops, with a good convergence rate for large-scale problems. These performance number may be improved before the SC16 Conference in November 2016. 删除 回复 wangbin6087 2016-6-21 12:42 中国人吃啥了,怎么在应用领域跑这么快?又让美国人不高兴了,天天拿着棍子在咱家门口逛游,要不就爬墙头往咱家院里看,这不恶心人么。 删除 回复 doctor5 2016-6-21 12:35 好,舍得投入 删除 回复 姚小鸥 2016-6-21 12:31 感想一,汉芯事件是插曲。感想二,要检查原来使用的美国芯片中是否植入有特定程序。感想三,人海战术不能是基本的战术,17楼李先生的留言说得对,管理是第一位的。 删除 回复 苏华 2016-6-21 12:25 删除 回复 李克江 2016-6-21 12:09 以我个人使用超级计算机的经验,如何管理和高效利用好超级计算机才是关键,如果使用率不能保持在较高水平,是资源的浪费。 删除 回复 刘艳红 2016-6-21 11:43 尤为可贵的是,神威芯片目前是功耗效率最高的,或者说最绿色环保的。 ---------------------------------------------------------------------------------- 功耗效率最高,是不是有点绕啊,直接说单位功耗最低不行吗? 删除 回复 guhanxian 2016-6-21 11:23 强! 删除 回复 sunchangli 2016-6-21 11:23 中文学术期刊能像中国的超级计算机一样世界领先就好了 1/ 2 | 总计:63 | 首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末页 | 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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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岳东晓2007年2月13日与记者就贺梅案的谈话
岳东晓 2016-4-21 14:52
2007年2月13日 记者:田纳西最高法院在 1 月 23 日推翻孟菲斯法院的判决后,贝克在 2 月 2 日向田纳最高法院提交了两份动议,最高法院又在 2 月 9 日全体驳回了这两项动议。那么,田纳西最高法院这次为什么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出这样的决定? 岳东晓:田纳西州最高法院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出这样的决定,我觉得是在意料之中的,因为案情本身已经非常清楚,最高法院做出这项判决的依据也非常清楚;加上贝克家提出的理由基本上都是不成立的,所以最高法院就迅速驳回了他们的动议。 很明显,贝克家的动议就是想延迟监护权的移交。从动议的内容来看,贝克家对最高法院非常不客气,说法官是在感情用事,还指责最高法院在法律方面犯了错误,语气很是不恭,甚至有些放肆。对田纳西最高法院来说,看了这样的动议肯定要做出认真的答复。后来果然迅速给了一个措辞强烈的答复。这些都是我们意料之中的。 记者:在田纳西最高法院拒绝了贝克家提出的暂停执行监护权移交的要求后,美国媒体都说这为贺梅与亲生父母团聚扫清了障碍,同时也指出贝克家将会寻求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暂停执行的要求,但赢得希望微乎其微。贝克本人也表示,他现在还拿不准下一步怎么走,到时将会按照律师的建议去做。你认为贝克会不会就此认输?下一步又会怎么走? 岳东晓:其实,从田纳西州最高法院的判决出来以后,贝克家的命运就已经定了,他们不可能有任何的法律上的举动能够改变或挽回最高法院的判决结果。贝克家去田纳西最高法院要求重新听证或暂停执行,我们早就预料到他们不可能达到目的。贝克之所以到田纳西最高法院提出这样的动议,其实就是想为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上诉埋下一个伏笔。 我看了贝克家在向田纳西最高法院上诉过程中提交的文件,他所提出的理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拿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作为上诉的依据。所以贝克在田纳西最高法院做出判决后,才提出有关贺梅的 权利等问题,并想以这个为借口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我曾在 2 月 9 日的文章中说过, 剩下来贝克还可以继续向联邦最高法院要求暂停执行,但成功希望为零。负责第六巡回法庭的最高法院大法官是 Stevens ,十多年一件类似的案子,他予以简单驳回。 实际上, 在田纳西最高法院驳回两个动议后,贝克家就已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了申请,要求暂时终止监护权移交。 2 月 12 日,负责第六巡回法庭的最高法院大法官驳回了贝克提出要求暂停移交监护权的动议。也就是说,贝克家在监护权移交上已经穷途末路了,已经无路可走了。不过,贝克家可能还会从其它方面,比如要求对此案进行复审等方面,再向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记者:这就是说,在监护权这个问题上,贺梅已肯定回贺家了。你在 2 月 9 日的发给多维的文章中说,愿贺梅能在春节前后回家,第一次享受中国新年的节日喜庆。但现在田纳西最高法院已要求孟菲斯的一家少儿法庭,制定一项让贺梅与父母团聚的计划,那么,这个计划执行起来需要多少时间? 岳东晓:对,就在今天( 2 月 13 日),有关文件就移交到少儿法庭。但这个程序需要多长时间还不好说,也许会很快。期间,法庭需要一次听证,听取心理专家的意见,看怎么样最小限度地减少监护权移交过程中可能引起的问题,尽量让孩子最小限度地受到影响。 虽然这个过程现在还说不好,但从法律上讲,移交监护权的障碍已被扫除了,贝克已经不可能再在这个问题上拖延了。 记者:但我们有句老话叫夜长梦多,那么在监护权移交期间会不会再节外生枝呢? 岳东晓:我想 应该 不大可能了。关心这个案子的人有的提出来,贝克家会不会带着贺梅跑啊,我觉得这个不大可能。除此之外,在监护权问题上,在合法的情况下,贝克家就没有其它路可以走了。从我们这边说,要做的事就是等待法庭的命令,要求法庭尽快做出安排。从其它方面看,我们还看不出来还有其它事情能影响到监护权移交。 记者:不过,贺家的律师在田纳西最高法院驳回了贝克家的两项动议后曾对美联社表示,贺家的团聚可能需要数个月的时间,但他希望贺绍强夫妇很快能去探望贺梅。现在关心贺梅案的人都想知道,已经好几年没有见到女儿的贺绍强夫妇,最快能在什么时候去探望女儿?目前影响贺家探望的主要障碍在哪里? 岳东晓:我觉得这个问题需要在少儿法庭举行听证之后,才能决定。我想这涉及到怎么样妥善安排贺梅的 监护权移交过程中的一个具体步骤,就是说,他们到底是想先去探望一段时间,还是贺梅直接回家,我想应该根据专家的建议来进行。我觉得这里的不同方法都有其利弊,所以都不好说,是立即就去探望,还是孩子直接回家。 记者:那么现在贺绍强家在监护权移交上有什么想法呢? 岳东晓:根据我的理解,贺家也是希望贺梅直接回家,因为对他们来说,小孩终于回家才是真正的团聚。在目前这个时候,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贝克家在监护上已经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权力。而且,贺梅在贝克家住的时间越长,每多呆一天,她跟贝克家这种依附的关系就会越强,这样对小孩就越不利,因为最后不可避免的结果是孩子是要跟亲生父母的团聚的。 如果我们回到 2001 年,贝克家就让孩子回贺家的话,就不会出现目前的问题。贝克家明明知道孩子是属于贺家的,但他们却采取了阻止贺氏夫妇去探望孩子的方法,结果导致小孩不认得自己的父母了。所以说,如果贺梅回家后,出现任何不适应的话,都是贝克家造成的。假如说,在过去 6 年期间,贝克家让贺氏夫妇去探望女儿,让贺家保持这种亲情关系的话,那么今天的监护权移交就不会出现这些问题。 记者:这个案子一打就是 6 年多,直到 1 月 23 日田纳西最高法院推翻早前的判决,才出现根本性的转变,但为了这个结果,贺绍强家、律师、你和其他支持者,都尽了最大的努力,但能让田纳西州最高法院做出这样的判决,最关键的因素是什么? 岳东晓:要回答这个问题,这是一个非常长的故事。但我想首先要说的,是贺家的支持者给了贺家精神上的一个支撑。这么长时间,有这么多媒体关注,不管是中文和英文媒体,还是国内或海外媒体,都一直在关注着这个案子。这对贺家来说,绝对是一种精神上的支撑,如果没有这些关注的话,我想他们也很难撑这么久。除了精神上的支持外,很多人还以贺家给予物质上援助,包括捐款,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支持着贺家。 其次,就是解决一些法律上的问题。这些包括多维网在内的媒体,都对这场官司的过程和细节进行了报导,我也在以前的一些文章中介绍过。其中,最主要的几场法庭较量对案子的最终结果有着直接影响,单挑第一个法官 ALISSANDRATOS ,再炮轰有种族偏见的 CHILDERS 法官,把官司打到上诉法庭,最后又打上田纳西最高法庭。 另外,我要说的就是中国大使馆,在贺梅案中做出非常大的努力。一个强大国家的政府代表机构,在这场官司中能站出来说几句话,起了相当的作用。 记者:你以前撰写的文章曾对美国的自由、民主等有过一些阐述和评论,通过贺梅案,我想你现在肯定会对你早前的观点和理解有了更多的感性认识。 岳东晓:我以前曾写过一篇名叫《西方民主与种族奴役》文章,是以客观科学的态度来看待西方的民主。我对历史非常感兴趣,只是想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待那些问题。从贺梅案的结果来看,我第一个感受是,我对西方制度的理解还是相当对的,从这个案子的操作过程来看,基本上是按着我对美国制度、系统和法律的理解来进行的。最后的获胜,验证了我们当初的判断。当然,我们的判断也可能在这个过程中随时进行调整,但基本的判断是正确的。 贺梅案也验证了我对美国民主制度在理解上的认识,就是在民主制度下,尤其是作为一个少数族裔和群体,如果你想保护你的权利,你必须要尽最大的努力自己去争取。即使最基本的人权,也是要靠自己的努力才能拿到。不是说,这个系统能够施舍你一个权利。我觉得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我们中国人一直有一种被动的心态,渴望一个包青天式的法官给你公正,但美国却不是这样的,不是系统给你公正,而是你要自己去争取这个公正。 另外,这几年贺家最可贵的一点是,不管遇到多大困难多大挫折,都坚忍不拔,就是曾国藩说的“屡败屡战”,最后才能打赢。如果贺家没有这种精神的话,打赢的前提就根本不存在了。这也是我的感触之一。 记者:在贺家赢得这场可以说是漫长的官司后,许多网友都对这个结果感到欣慰,但也有一些网友表示,从感情上讲,我们都希望贺梅与她的父母团聚,但从孩子最佳利益看,离开贝克家,贺梅可能需要更大的承受力。你怎么看这问题? 岳东晓:我不这样认为,也不赞同这种 说法。实际上可以想象一下,如果贺梅留在贝克家,她长大之后遇到的问题也许更大。有一点对贺梅的成长是很不利的,贝克始终认为中国的文化和环境极差。而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她的身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一个人的根被否定了,就会让孩子失去自尊心,那么长大以后,她的心理肯定不会是正常的,会有一种自卑心理。 我注意到《洛杉矶时报》的一篇报导,说贺梅希望自己长一双蓝眼睛。从这里我们就能看出来,这有别于在自己亲生父母的环境里长大的孩子,所保持的一种健康平衡的心理。而且在她长大之后,如果她去查阅有关这个案子的卷宗,就会发现她的父母为了她的监护权问题,打了这么久的官司,打得这么辛苦,那么长大了的贺梅又会怎么看这个问题,会怎么看贝克家,这些都很难说。 记者:现在许多关心这个案子的人都想知道,贺梅回家了,会给贺家带来一些难题,贺家是不是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岳东晓:我觉得当然会有一些客观方面的问题。第一,贝克家的条件肯定比贺家要好,这就显然会出现一些差距。第二,确实贺梅跟她的亲生父母也陌生了,这样要培养出感情也需要一段时间。对一个这么小的孩子来说,要承受这些的确有点难,但这是不可避免的。不过,能回到自己亲生父母的身边,我觉得贺梅是幸福的。 贺家已为女儿回家做了一些准备,当然也有一些担忧,因为他们不知道女儿回来后,到底会有哪些反应。从贺家角度说,考虑的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女儿回家后的变化,比如说,继续安排女儿在原来的学校上学啊,每天由父母开车接送,还是每天坐巴士,都在考虑之中。另外,心理专家也会提出妥善的安排。 记者:我还在网上看过一篇贴子,是一名网友在贺家赢得这场官司后,在网上讨论这场胜利时写给你的,是对你写的“历史是胜者写的,你将看到一部贺家光荣历史”,“贺是田纳西人民的恩人”等回应。这位网友在对打赢这场官司和你的正义感表示值得敬佩的同时,又对你的这些话感到不以为然。我想,你当时这么说肯定是有感而发的。 岳东晓(大笑):我是这么想的,历史是不是胜者写的,我的看法是一个很客观的看法,历史是由胜者写的也是一个客观规律。至于贺家对田纳西人在父母权官司上的影响,我认为是非常深远的,我当时是从这个角度来写的。举个例子来说, 2005 年,田纳西州也有一个剥夺父母权的案子,叫 FRR 案,其实当事人也是很无辜,当时只是因为不想干扰小孩的生活,就有一段时间没去探望,最后田纳西最高法院就这么判了-剥夺父母权。 贺家这个官司打赢了以后,如果田纳西再碰到象 FRR 这样的案子,就会有不同的看法。这样来看,贺梅案对田纳西州今后出现的这类案子,就会有相当大的影响。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当时我是在网上讨论时写了这些话,用字当然不能象写论文那样精确。 记者:在贺家终于赢回了女儿的抚养权后,包括一些美国媒体也都使用了“胜利”和“赢了”这样的词汇。但参与这个案子的人在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表示,其实这个案子没有赢家,每个人都是受害者。那么,你怎么看待这个“胜利者”和“受害者”? 岳东晓:首先,我要说的是,我没有说过“这个案子没有赢家”的话,我认为这个案子有赢家,赢家就是贺绍强一家人,还有我们中国人,在美国的华人,田纳西州人,美国所有的父母,我觉得都是赢家。 在这个案子里面你可以看到,父母的基本权利,是有法律保障的,是不能被轻易剥夺的。从这个角度说,我觉得我上面说的这些人都是赢家。如果说,在这个案子中有受害者的话,贺家当初曾受到很大的冤屈,贺家当时的生活可以说快被毁了。还有就是贺梅,她也受到了相当大的伤害。但在这个时候,我们不是作为受害者,而是作为幸存者,我们终于挺过来了,我们胜利了。那么,接下来的就是去迎接更好的明天,我们没有必要再去看过去经历的苦难。 因为,最后的结果是我们胜了,我们的权利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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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贺绍强夫妇2006年10月15日给田纳西最高法院的动议
岳东晓 2016-4-21 14:43
贺绍强夫妇 2006 年 10 月 15 日给田纳西最高法院的动议 (中文翻译: YDX ) 上诉人自己出庭的动议和通知,上诉人动议田纳西最高法院 1) 同时决定父母权和监护权归属 2) 就对方律师 LARRY PARRISH 对田纳西最高法院做出虚假陈述的行为进行制裁 3) 考虑岳东晓博士的文件 我们,贺绍强和罗秦,本案的上诉人已经决定在田纳西最高法院剩下的程序中自己代表自己。我们要求田纳西最高法院考虑下列动议。 我们要求田纳西最高法院同时就父母权和监护权做出判决 我们在 2001 年递交了监护权的申请。贝克们通过递交他们的 TPR (剥夺父母权)和领养申请把案子移到了中级法庭。在中级法庭 10 天的庭审中,有关父母权和监护权的证据都被出示。没有任何真正意义上的事实问题能改变父母权和监护权的决定。田纳西最高法院有控制性的权威根据法律对父母权和监护权做出判决。 1. 法庭可以根据蓄意遗弃的标准裁决父母权 我们在 1999 年 6 月 4 日跟贝克达成了一项监护协议。多名可靠证人,包括少儿法庭的 CLOUD 女士和 YAU 牧师都作证说那是一个临时性的安排。从 1999 年 6 月 4 日到 2001 年 1 月 28 日,我们经常性地探望了女儿,平均一周一次。我们想探望更多。但是贝克想减少我们的探望次数和时间。在我们与贝克协商要回女儿的努力失败之后,我们于 2000 年 5 月在少儿法庭递交了一份监护权申请。但是少儿法庭驳回了我们的申请,说我们的情况没有足够的改善。之后,我们努力工作来改善我们的经济状况和条件。贺绍强到乔治亚州找了一份更好的工作。但是当贝克说罗秦一个人不能再去看小孩的时候,贺绍强辞去了乔治亚的工作回到孟菲斯,这样我们两人才能继续探视我们的女儿。 2001 年 1 月 28 日的事件之后,贝克决定不让我们再去他们家。警察叫我们不要再去。贝克在 2002 年书面作证时也是这么写的,但是后来他们改口了,说警察只是叫我们“那天”不要去。在庭审的时候,当问到“那天”一词的时候, ASTOR 警官作证说“可能,是的”;贝克先生作证说他是在我们走了之后听到警察说“那天”二字。审判庭说我们的可信度是零。但是那意味着贝克就可以按他们的需要任意修改他们的故事吗?上诉法庭的多数认为我们不怕警察,所以我们没有借口。但是,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我们曾经违抗过警察的命令。 贝克是他们家的主人。我们知道没有他们的许可我们是不能去他们家的。在我们被要求离开并且不再返回之后,我们做出了一系列努力以重新见到我们的女儿。 在 2001 年 2 月 15 日,我们给少儿法庭发了一份传真抱怨贝克干扰我们的探视并且寻求法庭的帮助。我们去少儿法庭多次,跟 CANDICE BROWN 和 SARA CLOUD 等官员见了面,就探视的问题提出告诉并且要求帮助。我们打了电话给贝克,期待他们回电,这样两家就能重新建立联络。但是贝克不理睬我们的电话。最后,少儿法庭的 CLOUD 女士建议我们递交一个监护权申请,我们于是在 2001 年 4 月 9 日这样做了。上诉法庭的多数说我们的申请没有包含一个要求探视的请求,但是那个申请是法庭官员准备的来解决我们就探视问题提出的抱怨的。根据我们现在对田纳西法律的理解,监护权的裁决包含了探视权的裁决。 上诉法庭的多数说我们递交监护权申请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逃避被递解出境。如果我们以为女儿在家就能当逃避移民局驱逐的挡箭牌,那为什么我们在 2001 年 5 月把儿子 ANDY 送回中国呢?岳东晓博士在他的法庭之友文件中指出 2000 年 5 月贺绍强和贝克讨论的协议的第一条清楚的表明我们知道有小孩的监护权也不能避免被递解出境。这个讨论的协议是贝克提供的证据。 正如 BARKER 大法官在口头辩论时说的,父母权是基本人权。美国最高法院判决说根据复杂的法律决定“蓄意性”必须是“自愿的,有主动意识地违反一个已知的法定义务”。田纳西司法部的代表说我们应该知道法律。他说法律的公布就构成了通知。但是,我们没有法律教育背景。我们不知道田纳西法律规定了数字“ 4 ”作为一个限度。司法部长的另一个建议基本就是:在判定蓄意性的四项测试中关于“知道义务”的测试应该改为“知道法定义务”。换言之,贝克必须向法庭证明我们知道田纳西有关儿童遗弃的法律:四个月期限和失去父母权的危险。毫无争议的一点是,在贝克于 2001 年 6 月递交 TPR 申请之前,我们对田纳西法律根本没有这样的知识。 CLARK 大法官询问贝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标准。 BIRCH 大法官问道知情与通知的关系。贝克说他们只是保姆。我们不能同意。贝克在 1997 年就递交了一份 FOSTER HOME 的申请,当了大约十个儿童的 FOSTER 父母。贝克叫法庭剥夺我们的父母权。他们知道法律条文。他们从来没有告诉我们有关条文。他们设了一个陷阱。他们有责任向法庭证明“蓄意性”的四个要素。 总而言之,我们做出了探视女儿的尝试;我们没有去贝克家是因为他们不让我们再去而且警察也命令我们不要再去;我们不知道田纳西法律有个四个月的期限,而且我们没有地方可以去看我们的女儿。我们在 2001 年 1 月 28 日到 2001 年 6 月 20 日之间未能去看女儿没有任何蓄意性。 上诉法庭推翻了审判庭关于我们蓄意没给女儿抚养费的判决。但是贝克在最高法院口头辩论的时候又把这个问题搬出来讲。每个父母都知道小孩是要喂养的,否则就会饿死。我们把女儿的临时监护权交给贝克的原因是我们当时遇到经济和法律的困境。我们必须保证我们的女儿不因我们的法律麻烦而受苦。我们知道女儿被一个富有的家庭所照看,她从来就没有挨饿的危险。我们根本不知道有一条法律说如果不给抚养费就可能失去父母权。当我们给贝克三百美元的时候,他们拒绝接受。在口头辩论时, HOLDER 大法官问到了这个细节。贝克很富有。三百元只是他们一天收入的几分之一。我们给女儿和贝克送了一些小礼物。从后来贝克庭审时的证词看,他们蔑视这些礼物,因为礼物太便宜。我们对贝克一直很感激,直到他们拒绝把女儿还给我们。贝克说他们有照顾我们女儿的全部责任,而且他们拒绝我们的付款。根据贝克的这些表现,我们改变了我们的立场。我们不知道法律,我们不知道贝克的真实意图。我们停止了付款。然后,贝克转过身去说我们蓄意不给女儿抚养费,并且要法庭剥夺我们的父母权。这是一个局。贝克不能一边说他们有抚养小孩的全部责任并且拒绝我们的付款,一边却指责我们蓄意不尽抚养的责任。 EQUITABLE ESTOPPEL 的原则在这里适用。贝克说我们在女儿还没出生时就放弃了她,但是正如 SIEGEL 先生在口头辩论时指出的,证据显示正好相反。在每一个场合,我们都确认了与贝克之间的安排是临时性的。上诉法庭关于我们没有蓄意不交抚养费的判断是正确的。 因为我们没有蓄意遗弃我们的女儿,我们要求最高法院恢复我们的父母权。 2. 最高法院可以根据庭审确立的事实决定监护权归属 在口头辩论时, BARKER 大法官和 WADE 大法官问道如果恢复我们的父母权接下来应该如何。我们要求田纳西最高法院同时决定父母权和监护权归属。 贝克在 2003 年 9 月 13 日向中级法院动议将我们 2001 年 4 月 9 日的监护权申请和他们要剥夺我们父母权的申请合并在一起审理。中级法庭在 2004 年 3 月 29 日批准了贝克要求合并审理的动议。在中级法庭的审理一共十天,大部分天数都审到晚上 9 点; 28 名证人作了证。有关的证据堆积如山,足够用来确定我们的情况是否有足够的改变以允许我们把女儿带回家。法庭指定的监护人根据法庭命令对我们的状况做了一个完整的报告。多名证人就我们是否是称职的父母作了证。这里没有任何事实上的不清楚,我们有权得到根据法律做出判决。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对此案的事实非常熟悉。最高法院有最终的权威做出一个公平的判决。而且,只有最高法院有权威一锤定音,因为双方都在基本权利问题上提出了复杂的法律理论。 2.1 我们的监护权申请没有任何真实意义上的事实问题 1999 年 6 月 4 日的监护权移交是一个临时的安排。 YAU 牧师作证特别指出那是为了让我们的女儿能得到医疗保险。 SARA CLOUD 也证明那个安排是临时的。在监护权命令文件上,所列的理由是:“该父母在现阶段没有能力从经济上照顾和提供给这个小孩”(着重是后加的)。这些在上诉法庭的事实发现中都有。 庭审时,可靠证人 YAU 牧师就 1999 年 6 月 4 日的监护权文件做了如下证词(参看上诉多数意见, 69 - 70 页)(以下证词翻译略) SARA CLOUD 也就 1999 年 6 月 4 日的监护权文件作证(以下证词翻译略)。 根据这些事实,有一点是毫无争议的: 1999 年 6 月 4 日的监护权移交是由于我们在 1999 年 6 月缺乏照顾小孩的能力而做出的一个临时安排。这个临时安排的唯一目的是为了当时的小孩抚养和医疗保险。另外很清楚的一点就是当时所有各方都有共识(参看 CLOUD 证词),那就是一旦我们情况改善、而临时安排的条件不复存在,我们就要接小孩回来。这个监护权的安排之所以是临时的是因为我们的经济和法律的困难是临时性的。 我们在 2000 年 5 月递交了一份申请要女儿回来;当时,少儿法庭认为我们的状况没有充分的改善。但是,从 2000 年 10 月开始,我们成功的抚养了两个孩子。 ANDY 我们第二个孩子,出生于 2000 年 10 月 28 日。 AVITA 我们的第三个孩子,生于 2002 年 9 月 9 日。两个小孩都非常好。在庭审之前, MULLINS 女士探访了我们家并且向法庭递交了一份长篇报告。 MULLINS 女士观察了我们带小孩的技能也观察了我们的小孩。她后来作证说她没有发现任何负面的东西。我们证实了我们照顾和抚养我们小孩的能力。因此,毫无争议的,我们的状况也已经转好。我们不再有任何问题抚养我们的孩子,包括贺梅。 一旦事实确立了我们状况的客观改变和我们作为父母的称职性,“ SUPERIOR PARENTAL RIGHTS ”的原则就应该适用。正如这个法庭以前结论的: “在父母与非父母之间的监护权争夺中,父母不能被剥夺对小孩的监护权,除非有事实确认对小孩有相当大的伤害。只有那时,法庭才能进行小孩最佳利益的评估来决定监护权的归属” In re Adoption of Female Child , 896 S.W.2d 546, 548 (Tenn. 1995). 在我们这个案子里,监护权安排的临时性依赖于我们在 1999 年遇到的困难的临时性。因为 1999 年的临时监护权安排存在的条件和理由不复存在,而且我们状况的改变非常清楚,我们作为我们女儿的亲生父母,要求最高法院依法批准我们 2001 年 4 月 9 日要求修改监护权命令的申请。(脚注:只有田纳西最高法院才有这个权威决定“临时”一词应该如何解释, BLAIR 案例中的特殊条件是否适用)。 2.2 要求我们去少儿法庭重审监护权问题将对我们根本不公平 我们在 2001 年 4 月 9 日就递交了监护权申请,已经 5 年多了。我们的女儿已经 7 岁了。要我们再去少儿法庭打监护权的官司对我们根本不公平。五年前,贝克抢先了我们的监护权申请。他们设置了一个遗弃小孩的陷阱。他们(通过他们的律师)与法庭在幕后搞了一个不准接触令。我们因此失去了与女儿的联系。“因素”一词在上诉时又被错误解释。在所有这段时间里,我们无法看到自己的女儿,而不得不在这场似乎无休止的法律战斗中挣扎。我们无法再忍受这样的痛苦。我们要求田纳西最高法院一次地、永久地结束这一切痛苦。最高法院可以根据庭审时建立的事实,根据法律做出监护权的判决。 (下略一段) 我们要求法庭对贝克律师 PARRISH 进行制裁 (略去数段) 我们从来没有对法官说过谎。 PARRISH 先生在庭审的时候摧毁了我们的信誉。他说,说一次谎,就是永远说谎。 但是, PARRISH 就监护人命令对田纳西最高法院作的证词是故意说谎。因为 PARRISH 是一个及其聪明的人物,而且是唯一知道有关监护人命令来源的两个人之一,而且他还多次就这个命令的来源面对质疑,他肯定对该事宜以及他自己的宣誓证词有清晰的记忆。所以, PARRISH 的虚假证词必然故意做的,他的目的是欺骗和误导。 PARRISH 做这些虚假陈述的最终目标就是要造成我们宪法保护的权利被剥夺(因为 PARRISH 是法庭的官员,我们保留在联邦法庭对 PARRISH 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这个案子的卷宗浩繁, PARRISH 显然以为我们会忘记他的证词。 我们要求法庭根据法庭固有的惩处权利和任何适用的规则和法律对 PARRISH 进行经济和非经济的制裁。 (略一段) 结论 我们要求法庭把我们的女儿还给我们。我们要求法庭惩处 PARRISH 。我们要求法庭考虑岳博士的法庭之友文件。 作为监护权判决的替代处理方式,我们要求法庭把它返回中级法庭(而不是少儿法庭),并就有关法律和程序上的问题做出明晰的、详细的指示。 尊敬地呈上 贺绍强与妻子罗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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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东晓 2016-4-21 14:37
贺梅案已经成为田纳西司法系统的一次大检阅 岳东晓 2005 - 02 - 17 自从去年 5 月 12 日 ROBERT CHILDERS 法官判决剥夺贺氏夫妇父母权以来,贺家一直在忙于上诉的工作。贺方和 BAKER 方都上交了百多页的书面文件,贺方更是有全美范围内多名专家支持,历数 CHILDERS 的种种不是。昨天双方在田纳西上诉法庭进行口头辩论( ORAL ARGUMENT ),贺梅案再次引起媒体的关注。 贺家的经历本来可以成为一个感人的故事:善良的美国基督徒帮落难的中国人照顾小孩,两家成为莫逆之交。 可是世事难测,据 BAKER 们说,为使贺梅不受中国 50 %的女婴死亡率(见法官判决书)、强制性节育等的威胁(见 CNN 采访 BAKER ),绝不能让贺梅回家,即使需要牺牲其亲生父母也在所不惜。 BAKER 们先是传讯贺家打工的餐馆,砸掉贺家的饭碗,然后是报告移民局,甚至打出反恐的牌子,手段狠、辣、老到,先断其粮草,再发动移民局驱逐,同时与刑事法庭配合。贺家几乎陷入绝境,但居然奇迹帮的顶了过来,其中不乏同胞的支持。 这原本是一个简单的案子:贺方有难,把小孩交给 BAKER 临时抚养,事过后要小孩回来, BAKER 不愿意。 但一系列反常的事件使这个案子越搞越复杂,象滚雪球似的,几乎已经把整个田纳西的司法系统都滚进来了;而且这个雪球还有继续扩大的迹象。 2002 年 2 月 7 日,贺方 BAKER 方第一次正式上庭,贺家老实巴交,半句话也没说,法官当场下令,贺家必须在一星期内交 1 万 5 千美元押金,不仅要给自己交,还要给 BAKER 交。贺家仍是一声没吭,老老实实的跟自己的律师退出法庭。哪知 BAKER 律师 LARRY E PARRISH 等贺方走后,跟 ALISSANDRATOS 私下又搞了几道命令,包括禁止贺家直接和间接的接触贺梅。 2003 年 9 月,该案终于要开审了, BAKER 方突然要求推迟开庭,并且与法官私下达成了协议。贺家、其支持者还有千里外来的专家们兴冲冲地跑到法庭,结果 BAKER 去都没去法庭,贺方扑了一个空,锐气大挫。贺家终于不得不接受我的建议,要求撤换法官了。中国大使馆也在催促田纳西法庭别再拖了。再拖贺梅都成大人了。 于是田纳西最高法庭任命了 ROBERT CHILDERS ,田纳西巡回法庭的法官来审这个案子,此人做到巡回法庭这么高,在那些小律师眼里简直就是上帝了。此案终于在 4 年后开审。 LARRY PARRISH 作证,绘声绘色地描述了 2001 年 2 月 7 日和次日早晨他与 ALISSANDRATOS 合谋“禁止接触令”之事,但把责任全盘推倒 ALISSANDRATOS 身上。贺家终于明白那纸隔开他们父女母女几年的命令的由来,于是加紧对 ALISSANDRATOS 的指控。数日之后 LARRY PARRISH 和 KIM MULLINS (法庭制定监护人)密切配合,同时上书 CHILDERS ,同时要求大幅地全盘地修改他们的宣誓下的证词。在翻案后的证词里, PARRISH 和 MULLINS 说他们同时突然记起那个“不准接触令”是下午四点半在电话会议里定的,这个说法被贺家的律师否认,说他清楚地记得有个电话会议,但根本没有任何这个命令的印像。 CHILDERS 拿到 PARRISH 的证词后,如获至宝,连说“ EXCELLENT , EXCELLENT ”,后来将此修正的证词写在其判决里,并两次提到下午 4 点半这个时间。 CHILDERS 做出剥夺贺氏夫妇父母权的判决后,迅速地把判决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各大媒体,片刻之间传遍了整个互联网,而贺家的律师不但没收到 EMAIL ,到现在也没有收到判决的书面文件。 正在被指控困扰的 ALISSANDRATOS 和其律师 CAYWOOD 看到 CHILDERS 的命令 , 就像抓到救命稻草 , 连忙以此为据 , 称自己没错。田纳西司法法庭的 STAFORD 法官也立刻结论, ALISSANDRATOS 没错,而对贺家的其他 27 条指控,则采取装聋作哑的态度,避而不谈。   这回贺方再次发现看来逆来顺受总是没好果吃,他们一直对 CHILDERS 一直恭敬有加,可人家何等狠辣,看来这是一场残酷的斗争无疑。于是控告 CHILDERS ,列举 15 条罪状,包括撒谎、故意忽略关键证据、歪曲事实、伪造证据等等。那 CHILDERS 原以为贺方已被完全摧毁,哪知贺方绝地反击, 15 条,条条在理,实在无法回应。只好避重就轻,对那两条次要的指控大做文章,写了洋洋数页,不断强调自己没有偏见、成见,其余的指控他只能简单否认,没有话说。贺方发现 CHILDERS 企图转移视线,除驳斥 CHILDERS 对次要指控的辩解之外,乃再次要求 CHILDERS 回答关键指控, CHILDERS 再次拒绝回答,一副打死也不说的架势。双方陷入僵持。   2001 年 2 月,贺家被 BAKER 家叫警察赶出来后几天,贺家给孟菲斯少儿法庭写了一封信,报告探望受阻之事寻求帮助, 2001 年 4 月 9 日,贺家再次正式要求要回小孩。 CHILDERS 在判决中忽略 2 月的信,然后结论说,因为贺家在 2001 年 3 月或者 4 月或者 5 月收到了移民局的电话,这与 4 月 9 日的请求文件日期很近,因此这是一个清楚而且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贺家要回小孩完全是为了逃避被移民局驱逐。   贺方说,只有 STAR TREK 里才有 5 月的电话引起 4 月的请求的事,这算什么证据?   对此 CHILDERS 是没话讲。   昨天( 2005-02-16 ),在上诉法庭上, HOLLY KIRBY 法官对 LARRY PARRISH 的翻案过程大感兴趣,问道,你这两个版本的说法怎么差别这么大呢。 PARRISH 不得不又解释半天。   ALAN HIGHERS 法官则大赞 CHILDERS 是个多年的好法官,他质问贺家律师 DAVID SIEGEL :他们 3 月或者 4 月或者 5 月收到 INS 电话, 4 月申请要回小孩,这不是明摆着是为了逃避驱逐吗?这不是证据,你还要什么证据? SIEGEL 小声回答说, 5 月是在 4 月之后,而且,贺家是为了怕被驱逐而去要小孩准备一起走,还是要小孩来逃避驱逐,还是两者毫无关系,这是三种可能性 .....   贺方律师 DAVID SIEGEL 也在质疑田纳西某些法律是否违宪,田纳西司法部长出面辩论。   David Farmer 法官在一旁听着 ,面无表情, 一言不发。 如果田纳西上诉法庭最后维护 CHILDERS 的判决,贺家固然吃亏了,但是田纳西的几百万人以后也会跟着倒霉,贺家与 BAKER 的这个案子将成为父母权方面的定义性的案例法。法律对父母权的保护能否被维持,就看上诉法庭的法官们能否看远一点了。法官们的担子是蛮重的:贺家的命运,贺绍强的愤怒与无奈,罗秦的眼泪与悲伤,对他们来说也许是无足轻重的;但是,是为了维护 CHILDERS 而损害系统,还是牺牲 CHILDERS 来维护系统?二者不能得兼,抉择是艰难的。   贺方已经做好了打到美国最高法庭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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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5,【珍珠元宵晚会】学唱英文歌【田纳西华尔兹】
热度 21 珍珠元宵 2015-3-5 17:53
学唱英文歌 【田纳西华尔兹】 花间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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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楚楚,你的问题等于怀疑本人造假
热度 9 岳东晓 2013-7-8 19:56
但我还是回答你。 首先,贺梅案是一场法律智慧的较量,就是要讲赢道理,不是靠咋呼闹事,闹事的结果是关进监狱。 《赢在美国》一书关于法律较量方面的内容,具体来说6到20章是我写的,100%真实,完全是根据各方的EMAIL往来以及相关法律文件、记录、录音等编写,没有任何虚构。要知道,美国涉及法律上的事情是要负责任的,如果我在黑子白字的书里造假、虚构,贝克、以及双方的律师也会找我麻烦,而且以后任何人都可以因此指责。在ABC的节目里,我是唯一出现的法律顾问,根本没有采访贺家的律师,本人在该案中的法律地位靠的是硬道理。 《赢在美国》一书关于贺家生活的内容(1-5,21)是曾鹏辉记者根据对贺邵强的录音采访以及相关的公开资料(包括湖南卫视真情节目)的内容写的。我对这部分内容进行了阅读,没有发现任何不真实内容。我不知道曾记者是否采访了罗秦。相关事件发生在美国,即使是生活上的事情,也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而贺邵强英语很好,对相关事实更能准确描述。作为贺家的一家之主,贺邵强对《赢在美国》一书的出版进行了积极配合。 《赢在美国》 也准确地写到了你所说的蔡京良,他本来是反对贺家团聚的,孟菲斯当地的华人大多反对贺家,后来才开始支持。在美国法官判决剥夺贺家父母权后,我与贺邵强进行了反击,发表了15点声明,蔡京良打电话来表示不满,怕当地华人遭受迫害,极力要我收回;后来英文媒体普遍采用了15点,这才使孟菲斯当地华人社群消除了顾虑。这在书中都有描述。 我到过孟菲斯一次,就是田纳西最高法院口头辩论的时候。另外,我不是律师,我没有替他们上过庭。我的参与是撰写了相关的法律文件,为相关法律问题给出了正确的解答。这些在 《赢在美国》的一书中都有说明。相关英文法律文件,参见 http://www.parentalrightsandjustice.com/ 所谓我要求罗秦家提供高级酒店完全是无稽之谈,他们回国的钱都是大家捐的,怎么可能要他们出钱让我住五星酒店?我倒有可能曾经表示愿意出资让他们住五星酒店,目的是让贺梅在中国的第一印像好点。在长沙,他们就是由我同学安排住的五星酒店,贺梅第一次进了带游泳池的酒店很高兴。关于酒店这事,我就你上次指出的事情向罗秦质询,她的回应是: ” 说你会有什么好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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