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 翰山 案中,美联邦法院(加州)对于EMAIL传票可行性再次进行了确认。无论针对美国国外还是国内的被告,EMAIL传票都是可行的。 针对美国国外被告,如果是海牙传票条约签署国,只要没有明确反对EMAIL传票,那么根据联邦巡回法院的判例,EMAIL传票有效。相关案例大家都应该清楚了。 针对美国国内被告,相关的联邦法院例反而不是不是那么清楚。 在翰山案中,我引用案例提出,针对美国国内被告,根据“ Federal Rule of Civil Procedure 4(e)(1) and section 413.30 of the California Code of Civil Procedure” ,在其他传票送达失败的情况下,可以用EMAIL送达传票。对此, 美国联邦法院法官表示认可。但是法官认为我没有出示无法通过普通邮件送传票的证据,认为应该先“ attempt service by mail pursuant to section 415.40.“ (普通邮件)。如果普通邮件不行,则可EMAIL送达。 杨文彬案中,我曾EMAIL传票问题上法院进行了相当时间的辩论。我认为,在当面送达与挂号信都失败的情况下,可以使用EMAIL。我认为,海牙传票公约是 United States 签订的条约,因此也是 United States 的法律。联邦下级法院(包括巡回法院)在解释 United States 法律的案例虽然对州法院不是 binding (这本身是个有趣的问题),但是相当的persuasive 。对此,州法院法官认为,如果立法部门认为 EMAIL传票可以,应该会在相关条款中写入。州法官没有采纳对海外被告发EMAIL 传票的动议。 最终,杨案以重寄挂号信传票解决。
南海美军入侵,是中国邓小平官僚主义亡国灭种路线的必然结果。但是,广大爱国的人民群众,开启了抗议的序幕。昨天中国左翼爱国人士,在美国驻广州领事馆前愤怒声讨了美国侵略行径,并向美国提交《人民抗议书》。 国家主权没有谈判的余地,只有一个字:打!!! 人民抗议书 中国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国家,面对美国军舰今天开进中国南海12海里的侵略行径,全体中国人民绝对不可沉默。强烈抗议美帝国主义对我国南海的侵略。全体中国人民都要发出自己愤怒的吼声,誓死捍卫国家领土领海完整不被侵犯。 We will not attack unless we are attacked; if we are attacked, we will certainly counterattack.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人若犯我, 我必犯人。 Go out from China South Sea ,US warmonger! 美国战争贩子滚出中国南海! 毛泽东的人民路线是如何处理外国军舰入侵的。爱国的同胞们,清醒吧! 当年英国军舰闯入中国后,被中方暂时扣押,多数高层领导起初都主张通过外交途径,谈判解决问题,但毛主席斩钉截铁、掷地有声地表示:“不!”,他说: ——如果连中国的主权都不能维护,连中国人最基本的尊严都无法保障,那我们还有什么资格成立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呢? ——他们这是明明不把中国人放在眼里嘛!是觉得,他们生来就是高人一等,我们中国人没有跟他们平等对话的权力。 ——主权问题,是民族的根本利益。中国的主权不容侵犯!这就是我们的底线。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他要是还要来硬的,那就来一艘打一艘!他联合美国、蒋介石一起来,好啊!那就连带着一起打!照打不误!老子就不信这个邪了! 听完毛主席这番慷慨激昂的讲话,朱老总拍案而起,激动地握着毛主席的手说:“好!老毛,我佩服你!” http://video.weibo.com/player/1034:f0a8ec2f311d08d06a9d7102ee224027/v.sw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