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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 2 岳东晓 2016-2-21 03:41
以下是在彼岸网转帖我的一篇博文后,我前往进行的的一场讨论。 日志 【岳东晓】-《美国真正的可怕之处在哪儿?》的中国式误区 热度 5 已有 4598 次阅读 2015-2-7 11:45 PM | 系统分类: N岸N地 | 美国 转自珍珠湾: http://zhenzhubay.com/home.php?mod=spaceuid=2do=blogid=28141 另请参看美中网友对同一篇文章的讨论: 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space/do/blog/uid/3453/id/247230.html 刚看到据说是刘亚洲写的《 美国真正的可怕之处在哪儿? 》。一看,完全是典型的中国式误区,也正中高明美国人的下怀。 不想多写,所以直接点。美国人最喜欢的是什么呢?就是树立自己的道德优越性。因此,美国人喜欢把自己的强大富有归结于自己的道德优势,所谓 moral superiority ,moral high ground。美国人最希望世界人民相信自己的道德优势,这种优势会赋予美国领导世界的资格。 中国有些长期受美国人愚弄而又缺乏独立思维能力的人在学习美国的过程中往往就被不知不觉的洗脑了,也就相信了美国的发达源自道德优势。 刘亚洲给美国列了三点可怕:(1)精英体制;(2)“大气与宽容”;(3)”精神和道德的伟大力量。这是最可怕的。” 其实这些是毫无依据的。美国的强大在于它抛弃了欧洲那些传统的束缚,特别是排除了宗教路线斗争,排除了个人感情的干扰,实现了科学地以最小的代价、最大获取国家利益。 至于美国的立国之本,刘亚洲应该仔细读读美国历史,才知道美国是怎么发展到今天。 我举个以前提到过的例子。有支印第安人叫做切诺基(今天被作为车名),他们完全吸收了美国精神,1827年他们以美国宪法为蓝本编写了自己的宪法,他们与美国人并肩作战,甚至学着美国人蓄养黑奴,可以说一步跨入了美式三权分立、民主自由法治。这个速度,刘晓波等人应该羡慕了。但问题是,切诺基人的土地太肥了。从Thomas Jefferson (杰斐逊)开始,美国政府开始把切诺基从其土地上清除。1830年,美国国会民主通过印第安人清除法,立法将印第安人武力驱离家园。切诺基于是在美国法院起诉,结果美国最高法院还判他们赢了(1832年)。然而,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依法治国的美国总统杰克逊嘲笑了美国最高法院一番,把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当成一张废纸。最后,印第安人在美军重火力的驱赶下走上了眼泪之路(trail of tears)。当时正是冬天,切诺基人在冻饿中被驱赶了1000多公里,到达贫瘠的目的地时,大量老少妇孺死在了路上。 我再举个例子。当年日本人轰炸珍珠港,美国总统罗斯福立刻下令,必须不惜一切代价轰炸东京。但美国人当时没有这个能力,只好改装轰炸机勉强送上航母,轰炸东京后,飞机只能选择在中国迫降。相比之下,当年蒋介石本来准备轰炸东京的,临起飞了,突然胆怯改成了扔传单,结果被日本人拿去当手纸了。后来,美国研发原子弹之后,美军麦克阿瑟是反对用在日本的,但美国总统杜鲁门就是要用,目的就是要在日本民族记忆上砸两个大坑,让日本人明白,你小鬼子在美国人太岁头上动土的后果。为什么今天日本人这么尊重美国人,却对解放军如此不屑?美国人的报复心(或者正义感)是最大的因素。 911也是如此,恐怖分子撞两栋楼,美国灭掉两个国家,最后并拉登被击毙还是现场直播给美国总统看。 收藏 分享 邀请 发表评论 评论 ( 100 个评论) 回复 mgzww999 2015-2-16 06:12 PM 乐米 : 才发现你把我名字整错了,俺叫乐米好不好?米乐赶脚是国内多年前蒙小孩子的米花儿类膨化垃圾食品 你当然没伤害我。一来我也是久经沙场的老网油,二来 ... 我后来也意识到把你的名字写反了,但是没有改回来,绝没有不敬的意思。谢谢你没有误会。现在改回来了。 回复 乐米 2015-2-16 12:46 PM mgzww999 : 米乐并没有受到任何人的牵连,我也没有去伤害米乐。我的回话不是针对米乐的,这一点应该不会被误读。我是在类比岳的一个荒谬的逻辑。恰恰相反,我接受了米乐的规 ... 才发现你把我名字整错了,俺叫乐米好不好?米乐赶脚是国内多年前蒙小孩子的米花儿类膨化垃圾食品 你当然没伤害我。一来我也是久经沙场的老网油,二来你没对我说任何过分的话。枪枪这孩子吧,我理解谁要是对他朋友说很不好听的话(无心啊或者后来改掉了都算说了不是?),他就纠结不会做那种很世故的样子装没看见还把酒言欢,以前对我也这样。 回复 乐米 2015-2-14 06:17 PM 岳东晓 : 我说的两句都算是真理吧? 忘了你说的什么了 回复 乐米 2015-2-14 06:16 PM 方枪枪 : 快跑,东土大唐之人不宜在此久留。唉,我已不明白在讲些什么了。也不知道为什么还没讲完。N岸N地没有辩论的土壤。证明对方愚蠢都很有一套。LOL 【五个部落国主 ... 跑了 不过你们讨论印第安人,还是挺有趣的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3 05:13 PM 揭示岳东晓博士对1832年传道士案论述的谬误(2) http://www.bian-wang.com/discuz/home.php?mod=spaceuid=10006do=blogquickforward=1id=983_dsign=fb5e2561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3 04:24 AM 岳东晓 : 2. 你既然在第一个评论之前读过WORCESTER案原文,却说【这个案件只是要求Georgia 州释放判刑的传教士】,这似乎是阅读理解力的问题。实际上,Worcester与另外一 ... 你太着急想知道你的严重理解案例的问题,既然你这么着急,我就再等两天吧。 请问,你那么了解法律,那为什么你解释的传道士案件的判决和成文法是一样的结果呢 ? 你还能给找出另外一个类似的和成文法要求结果相同的案例?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3 04:19 AM 岳东晓 : 你写道【在这之前都不知道Indian Territory,不知道领地和州的区别,你当然不知道Indian Territory 有为什么变成Oklahoma 州了?你把佛罗里达领地理解为州是很 ... 我成分地证明了你的自以为是,和自欺欺人。是我指出你的谬误和无知,我能理解你对我的愤恨。 以下是你最蛮横无理的表演: 我博文写了【 】之后,你跟着写道Worcester案 【对当时联邦政府清除米西西比河以西的印第安部落没有直接约束力,对《印第安清除法案》没有任何影响】。 这使我意识到自己匆匆写就的博文写得过于简略,跳过了某些中间细节(包括强迫印第安人签定新条约),可能使不懂历史也不懂相关法律的读者(包括你)造成了误解,以为联邦清除法本身直接授权武力清除。为了避免误导缺乏这方面知识的读者,我本着对读者对你负责的态度进一步进行了说明,那就是清除法表面是自愿迁移(虽然实际上很多情况是武力强迫),也进一步说明了WORCESTER案可能的影响。 这对看罢我博文产生误解的读者应该是很好的一堂知识课。虽然,这可能不过是美国初中历史内容。 回复 方枪枪 2015-2-13 04:17 AM 岳东晓 : 好吧。我的论述在 http://www.zhenzhubay.com/home.php?mod=spaceuid=2do=blogid=28188 以及 http://www.zhenzhubay.com/home.php?mod=spaceuid=2do=blog ... 嗯,别管他们了。拧了几天了。写那篇博文估计也就30分钟,没想到转到这里来被热评,最后还上演了一场“最蛮横无礼的表演”。 也看不出是谁愤恨谁。一周恨不得才登陆一次的网友,都天天来。东土大唐的也来了,罪过! 下次找合适的讨论对象。 回复 岳东晓 2015-2-13 04:14 AM lawandorder : 你用我的东西方向笔误来掩盖你对传道士案例解释的谬误,现在用我5个部落主要集中在Georgia 来掩盖你对佛罗里达领地无知。 我的 ... 2. 你既然在第一个评论之前读过WORCESTER案原文,却说【这个案件只是要求Georgia 州释放判刑的传教士】,这似乎是阅读理解力的问题。实际上,Worcester与另外一人拒绝接受赦免,故意受刑、以便上最高法院挑战乔治亚州法违宪。切诺基雇佣了律师为Worcester上诉。该案子的 issue 不是申辩Worcester没有违反乔治亚州的法律,而是说乔治亚州对切诺基领地没有管辖权,因此乔治亚的这项法律无效。通过Worcester是切诺基绕过前一案中的管辖权问题而再论切诺基主权的一招。你在看完判决后说【这个案件只是要求Georgia 州释放判刑的传教士】是明显的不得要领。最高法院在那个判决里强调的是切诺基主权不容侵犯以及美国保护切诺基的责任。 3. 你对Indian Removal Act 理解错误,对其作用机制也不了解,乃至以为WORCESTER判决即使执行也不影响印第安人清除。这我已经指出了。美国人的做法是,州政府拒绝执行WORCESTER案精神,继续侵犯印第安人,而联邦政府也拒绝根据WORCESTER判决,履行保护切诺基的条约,通过这一手段迫使切诺基签署土地置换条约。假如美国联邦政府执行判决,印第安人根本不需要迁移。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3 04:13 AM 岳东晓 : 你写道【在这之前都不知道Indian Territory,不知道领地和州的区别,你当然不知道Indian Territory 有为什么变成Oklahoma 州了?你把佛罗里达领地理解为州是很 ... 你用我的东西方向笔误来掩盖你对传道士案例解释的谬误,现在用我5个部落主要集中在Georgia 来掩盖你对佛罗里达领地无知。 我的 其实你已经知道不是五个,因为我还说了无个的另外2个不在Georgia , 而且留着Seminole 给你看你是否知道佛罗里达是领地。 回复 岳东晓 2015-2-13 04:11 AM 方枪枪 : 在纠缠一些次要的东西 回避核心问题 核心问题是,那个判决到底有什么意义 如果执行是否能挽救印第安人 只是把你扑倒的讨论,没有任何意义。结束吧。 ... 好吧。我的论述在 http://www.zhenzhubay.com/home.php?mod=spaceuid=2do=blogid=28188 以及 http://www.zhenzhubay.com/home.php?mod=spaceuid=2do=blogid=28194 有兴趣的自己去看即可。 回复 方枪枪 2015-2-13 04:09 AM 岳东晓 : 你写道【在这之前都不知道Indian Territory,不知道领地和州的区别,你当然不知道Indian Territory 有为什么变成Oklahoma 州了?你把佛罗里达领地理解为州是很 ... 在纠缠一些次要的东西 回避核心问题 核心问题是,那个判决到底有什么意义 如果执行是否能挽救印第安人 只是把你扑倒的敌对讨论,没有任何意义。 回复 岳东晓 2015-2-13 03:57 AM lawandorder : 你在这之前都不知道Indian Territory,不知道领地和州的区别,你当然不知道Indian Territory 有为什么变成Oklahoma 州了?你把佛罗里达领地理解为州是很严重的 ... 你写道【在这之前都不知道Indian Territory,不知道领地和州的区别,你当然不知道Indian Territory 有为什么变成Oklahoma 州了?你把佛罗里达领地理解为州是很严重的负知识。】 都完全没有根据。如果有根据,请一条条证明。 我清楚地证明了你基础教育的不足,证明如下 【你所谓【五个部落国主要集中在Georgia】明显缺乏基本概念,你的这一低级错误与弗罗里达当时是否是一个州毫无关系,不管弗罗里达是否一个州,它也不是在乔治亚。】 回复 方枪枪 2015-2-13 03:51 AM 岳东晓 : 你在之前还写道 【该法案授权总统和居住在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印地安部落交换土地来迁移他们到制定印地安属地】 因此,你在三处都是说的居住在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印 ... 我建议你不论了。既然有人说你演戏。一开始我们都是真心的,很友好。 你是不值得认真下去的,这次的讨论也是对方先无礼的。大家看得很清楚。 你没有说无知无畏,自取其辱,自打耳光,更没有脏话,也没有胡乱揣测对方是否演戏(这样揣测人实在是不应该),他们已经输了。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3 03:49 AM 岳东晓 : 你在之前还写道 【该法案授权总统和居住在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印地安部落交换土地来迁移他们到制定印地安属地】 因此,你在三处都是说的居住在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印 ... 看来你不知道思维定势这个概念。如果你不指出来,很有可能还会是以西。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3 03:48 AM 岳东晓 : 我对照了我书架上的同一本词典,粗看之下你没COPY 错。词典841 页还有个单词 Indian Territory (A former U.S. territory --- now a part of the state of Okla ... 你在这之前都不知道Indian Territory,不知道领地和州的区别,你当然不知道Indian Territory 有为什么变成Oklahoma 州了?你把佛罗里达领地理解为州是很严重的负知识。不要演戏了。 回复 岳东晓 2015-2-13 03:27 AM lawandorder : “米西西比和以西“ 是笔误,产生的原因是思维定势。 SCA5辩论完全暴露出你对最高法院案例 holding/dictum 的困惑。我已经锁住了你下面的第二条,我会慢慢展示 ... 你在之前还写道 【该法案授权总统和居住在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印地安部落交换土地来迁移他们到制定印地安属地】 因此,你在三处都是说的居住在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印第安人被迁移。你仍然坚持这只是笔误? 回复 岳东晓 2015-2-13 03:04 AM lawandorder : 第一:有关法律概念 判决辞。 Holding holding, n. (15c) : A court's determination of a matter of law pivotal to its decision; a principle drawn... 我对照了我书架上的同一本词典,粗看之下你没COPY 错。词典841 页还有个单词 Indian Territory (A former U.S. territory --- now a part of the state of Oklahoma --- to which the Cherokee, Choctaw, Chickasaw, Creek and Seminole tribes were forcibly removed between 1830 and 1843.) ,从这里的讨论看,你错误理解了这一词条。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3 02:09 AM 第一:有关法律概念 判决辞。 Holding holding, n. (15c) : A court's determination of a matter of law pivotal to its decision; a principle drawn from such a decision. Cf. OBITER DICTUM. Black's Law Dictionary (9th ed. 2009), holding © 2009 Thomson Reuters Bryan A. Garner, Editor in Chief 论证辞。 Obiter dictum obiter dictum (ob-i-t r dik-t m). (18c) A judicial comment made while delivering a judicial opinion, but one that is unnecessary to the decision in the case and therefore not precedential (although it may be considered persuasive). — Often shortened to dictum or, less commonly, obiter. Pl. obiter dicta. SeeDICTUM. Cf. HOLDING (1)); RATIO DECIDENDI. “Strictly speaking an ‘obiter dictum’ is a remark made or opinion expressed by a judge, in his decision upon a cause, ‘by the way’ — that is, incidentally or collaterally, and not directly upon the question before the court; or it is any statement of law enunciated by the judge or court merely by way of illustration, argument, analogy, or suggestion.... In the common speech of lawyers, all such extrajudicial expressions of legal opinion are referred to as ‘dicta,’ or ‘obiter dicta,’ these two terms being used interchangeably.” William M. Lile et al., Brief Making and the Use of Law Books 304 (3d ed. 1914). Black's Law Dictionary (9th ed. 2009), obiter dictum © 2009 Thomson Reuters Bryan A. Garner, Editor in Chief 先例:PRECEDENT precedent (pres- -d nt), n. (16c) 1. The making of law by a court in recognizing and applying new rules while administering justice. 2. A decided case that furnishes a basis for determining later cases involving similar facts or issues. See STARE DECISIS. — precedential, adj. Black's Law Dictionary (9th ed. 2009), precedent © 2009 Thomson Reuters Bryan A. Garner, Editor in Chief 回复 岳东晓 2015-2-13 01:48 AM 乐米 : 我说的两句都算是真理吧? 回复 方枪枪 2015-2-13 01:32 AM 乐米 : 佛教是最大的忽悠,说完赶紧跑 (兄弟来自东土大唐) 快跑,东土大唐之人不宜在此久留。唉,我已不明白在讲些什么了。也不知道为什么还没讲完。N岸N地没有辩论的土壤。证明对方愚蠢都很有一套。LOL 【五个部落国主要集中在Georgia】,但有5个部落中有一个完全不在乔治亚,在弗罗里达中部,争清这个有什么意义啊。没搞清楚。LOL 回复 mgzww999 2015-2-13 01:11 AM 方枪枪 : 乐米你好。不知道你从何方而来。 我以前有点爱看佛教书藉,但是个假菩萨,最假的一种,不好意思让你受牵连。 ... 乐米并没有受到任何人的牵连,我也没有去伤害乐米。我的回话不是针对乐米的,这一点应该不会被误读。我是在类比岳的一个荒谬的逻辑。恰恰相反,我接受了乐米的规劝,把最初文字中和内容不相关的谐音骂人的脏话去掉了,我很感激乐米的提醒,的确应该注意用词。退一步说,如果我的话伤害了乐米,也和你没有关系,因为我这里所有的文字都是针对岳的,所以即使牵连也不是受到你的牵连。 我几乎只在中文网玩儿,你又从来不去那里,很长时间没有在网上对话了。没想到现在却在这里、在新年的喜庆气氛中,进行这样的对话,但是我的所有发言都不是针对你的,这一点你不应该误解。我也知道自己口无遮拦,有时语言不够文雅,也试图想改,但是实在拒绝不了在网上当小人、搞暴动的诱惑。 在国内过年吗?这里实在没有新年的气氛,如果国外也有同样的新年欢乐气氛,我可能就是一个洁版的小人了。这也提醒我,在初五之前,小人尽量文明一些,无论对什么人。祝新年快乐! 回复 乐米 2015-2-13 01:03 AM 方枪枪 : 乐米你好。 我以前有点爱看佛教书藉,不好意思让你受牵连。 佛教是最大的忽悠,说完赶紧跑 (兄弟来自东土大唐) 回复 方枪枪 2015-2-13 01:01 AM 乐米 : 乐米你好。不知道你从何方而来。 我以前有点爱看佛教书藉,但是个假菩萨,最假的一种,不好意思让你受牵连。 回复 乐米 2015-2-13 12:51 AM mgzww999 : "我看见一个理科思维博士,正在吃屎",说完这句话我"意识到自己匆匆写得过于简略,跳过了某些中间细节",其实是我先看见了理科思维博士,几天以后看见一条野 ... 你们讨论的东西是我不知道的,如果有空,确实可以学东西,不过咱不是农作物,农家肥就免了,我倒是没看见理科思维倒腾肥料 回复 乐米 2015-2-13 12:50 AM 岳东晓 : 子不教,父之过。水母之所以是水母那是遗传。 回复 方枪枪 2015-2-13 12:48 AM 岳东晓 : 子不教,父之过。水母之所以是水母那是遗传。 你好好的就具体内容说话,其它的不回应。你的解释别人相不相信,怎么理解是别人的事。 回复 mgzww999 2015-2-13 12:43 AM 乐米 : 本来好好讨论的吧,你非要弄出些农家肥来。呵呵 "我看见一个理科思维博士,正在春晚表演",说完这句话我"意识到自己匆匆写得过于简略,跳过了某些中间细节",其实是我先看见了理科思维博士,几天以后看见韩寒正在春晚表演,这种简要"可能使不懂历史也不懂相关法律的读者(包括你)造成了误解",以为是那个理科思维博士在春晚表演了。 这对你应该是一堂很好的知识课。 禅宗骂佛也常常使用农家肥,这是治疗痴迷患者的有效方法。慧能六世法孙宣鉴对徒众说:“我这里佛也无,祖也无,达摩是老臊胡,十地菩萨是担屎汉,等妙二觉是破戒凡夫,菩提涅槃是系驴橛,十二分教是鬼神簿,拭疮疣纸,切心十地是守古冢鬼,自救得也无。佛是老胡屎橛。”又说:“佛是大杀人贼,赚多少人入淫魔坑。”对信佛者说:“到 处向老秃奴口里爱他涕唾吃…,我看是毒箭穿心。”“老胡经三大阿僧诋劫,即今后在?活了八十年便死去,与你有什么分别,你们不要发疯受骗。” 不过还是接受你的建议,把和论述不相关的谐音脏字去掉了。但上面的类比也改了,谢谢你的善意提醒。我今天的用词的确过分了。 回复 岳东晓 2015-2-13 12:43 AM 乐米 : 本来好好讨论的吧,你非要弄出些农家肥来。呵呵 子不教,父之过。水母之所以是水母那是遗传。 回复 乐米 2015-2-13 12:33 AM mgzww999 : 判断他的这两个判断是否正确不需要任何美国历史知识,因为两个判断是互相矛盾的,一个说法案要求武力驱逐,一个说法案规定自动迁移,二者不可能全真。张口闭口大 ... 本来好好讨论的吧,你非要弄出些农家肥来。呵呵 回复 岳东晓 2015-2-13 12:23 AM lawandorder : 用你自己的陈述,来驳斥你自己的第一个违反事实荒谬陈述, 这是用你自己的拳头打自己的脸: 热度 4已有 1421 次阅读2015-2-7 11:45 PM 1。 】之后,你跟着写道Worcester案 【对当时联邦政府清除米西西比河以西的印第安部落没有直接约束力,对《印第安清除法案》没有任何影响】。 这使我意识到自己匆匆写就的博文写得过于简略,跳过了某些中间细节(包括强迫印第安人签定新条约),可能使不懂历史也不懂相关法律的读者(包括你)造成了误解,以为联邦清除法本身直接授权武力清除。为了避免误导缺乏这方面知识的读者,我本着对读者对你负责的态度进一步进行了说明,那就是清除法表面是自愿迁移(虽然实际上很多情况是武力强迫),也进一步说明了WORCESTER案可能的影响。 这对看罢我博文产生误解的读者应该是很好的一堂知识课。虽然,这可能不过是美国初中历史内容。 回复 岳东晓 2015-2-13 12:12 AM lawandorder : 再次体现无知者无畏的哲理。 --- 我说的【各州】包括密西西比河东所有有印第安人居住的所有各州。受到 Indian Removal Act 影响的不只是5个文明部族而已,还有 ... 我的陈述于下:【我说的【各州】包括密西西比河东所有有印第安人居住的所有各州。受到 Indian Removal Act 影响的不只是5个文明部族而已,还有其他部落,著名的有 Shawnee , Wyandot,Kickapoo, Potowatomi 等。这些印第安人在那些州,留给你作为练习。另外,5个文明部落也不是只在乔治亚。】 如果你认为我说的有任何问题,请陈述你的观点,而不是疑问。你说我无知无畏无助于掩饰你的明显错误。 我指出了你的基本错误可是一五一十:【你所谓【五个部落国主要集中在Georgia】明显缺乏基本概念,你的这一低级错误与弗罗里达当时是否是一个州毫无关系,不管弗罗里达是否一个州,它也不是在乔治亚。】你可以用笔误来解释两次说清除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印第安人,这里不是你的笔误吧? 建议你查好书慢慢回应,我又不催你。 回复 mgzww999 2015-2-13 12:00 AM lawandorder : 用你自己的陈述,来驳斥你自己的第一个违反事实荒谬陈述, 这是用你自己的拳头打自己的脸: 热度 4已有 1421 次阅读2015-2-7 11:45 PM 1。 ------ 岳东晓 2015-2-11 12:41 AM -- 这说明立法没有将印第安人用武力驱离家园。(这是在我告知你法案的内容之后,做了大量Google之后你写的。) -- 这说的是执法部门武力强制迁移,不是立法授权执法部门强制迁移 ------ 摆出你的 ,开始向你自己狡辩吧。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2 11:36 PM 岳东晓 : 我可以奉陪。我已经让你回去补补课,但你学习能力实在太差。 你的思维能力也非常薄弱。 我说的【各州】包括密西西比河东所有有印第安人居住的所 ... 再次体现无知者无畏的哲理。 --- 我说的【各州】包括密西西比河东所有有印第安人居住的所有各州。受到 Indian Removal Act 影响的不只是5个文明部族而已,还有其他部落,著名的有 Shawnee , Wyandot,Kickapoo, Potowatomi 等。这些印第安人在那些州,留给你作为练习。另外,5个文明部落也不是只在乔治亚。 --- 想不到这些印第安人当时所居住的 居然是没有 的 。那么当时纽约康州也是没有 的两个州? 你如此贬低领地和州的区别,只能说明你的无知。 回复 岳东晓 2015-2-12 10:48 PM lawandorder : 再次请求岳博士确认是否还坚持下列观点: ? 的违反事实的荒唐,更掩盖不了你对领地和州的概念的不解。能否告知 ... 等着看下文。偷换概念是他定义的理科思维的特色。他说"最高法院在那个判决里强调的是切诺基主权不容侵犯",所以美国联邦政府对切诺基也无管辖权,国会法案实施于切诺基就是侵犯切诺基的主权。他在这里把不容"Georgia州"侵犯偷换成了"美国联邦政府"无管辖权。如果联邦政府不能"侵犯"切诺基的主权,那么作为政府一个分支的高法也就没有资格对与切诺基的主权相关事务做判决了,这个判决本身也就是无效的。 高法的判决明明白白的写着联邦政府有权在切诺基执法,不知道还有什么需要澄清的,更不知道和历史又有什么关系。如果要找历史上对切诺基的主权限定的根据的话,你在第一个回帖中介绍的1831年的另外一个法案倒是可以引用,那就是切诺基对美国来说不是主权独立的外国,应该归联邦管辖。 对这种咬着屎橛子当硬酱的人,你没有必要去驳斥他的话,只做相关法律和事实的阐述就可以了。太阳从西边出来,他也不会认错的。 最关键、最关键的是,尽管对这个案件的理解不同,双方对杰克逊政府违背迁移法案、以武力驱逐印第安人的做法都是持反对态度的,都认为是一个不人道的恶行。不知道怎么可以用它来证明"美国的强大在于它抛弃了欧洲那些传统的束缚,特别是排除了宗教路线斗争,排除了个人感情的干扰,实现了科学地以最小的代价、最大获取国家利益"。而证明这个论点正是文章的核心。难道理科思维就是一个白痴拿自相矛盾的论点和论据、一记一记的抽自己的响亮耳光的自虐行为!?这种弱智者在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当中没有第二个。(注:按照理科思维,指出某人是"白痴"、"弱智"是"客观的智力评估,而不是主观的贬低",和医生说病人有病一样,不是不礼貌行为)。 回复 岳东晓 2015-2-12 10:40 PM lawandorder : 你的2-3点我会在后续中揭示你的谬误。 你的第一点: 指责我美国历史生疏掩盖不了你的 的违反事实的荒唐,更掩盖不了你对领地和州的概念的不解。能否告知 ... 我可以奉陪。我已经让你回去补补课,但你学习能力实在太差。 你的思维能力也非常薄弱。 我说的【各州】包括密西西比河东所有有印第安人居住的所有各州。受到 Indian Removal Act 影响的不只是5个文明部族而已,还有其他部落,著名的有 Shawnee , Wyandot,Kickapoo, Potowatomi 等。这些印第安人在那些州,留给你作为练习。另外,5个文明部落也不是只在乔治亚。 你所谓【五个部落国主要集中在Georgia】明显缺乏基本概念,你的这一低级错误与弗罗里达当时是否是一个州毫无关系,不管弗罗里达是否一个州,它也不是在乔治亚。你拿一个territory的概念不断询问就足以证明你知识贫乏,就像小学生在大学数学教授面前追问你会99乘法表吗。 再次建议你恶补一下基本课程,只管慢慢学习,慢慢想。我可以迅速回答。但我觉得在基本概念上浪费时间没有意义。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2 10:10 PM 再次请求岳博士确认是否还坚持下列观点: ?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2 10:04 PM 岳东晓 : 1. 你写的是【 当时密西西比河以东以南没有什么 的说法,五个部落国主要集中在Georgia】。五个部落之一是弗罗里达的 Seminole,与乔治亚相去甚远 。你用 ... 你的2-3点我会在后续中揭示你的谬误。 你的第一点: 指责我美国历史生疏掩盖不了你的 的违反事实的荒唐,更掩盖不了你对领地和州的概念的不解。能否告知你当时写 的时候脑子里想到的是那些州? 你也许认真学过美国历史 (我怀疑),但从你的评论上看不出你对美国历史的系统了解。如果你不了解这个概念,你无法真正完全理解《迁移法案》,因为法律指定的印地安归属地(Indian Territory) 就有这个概念。 有关你建议我去珍珠湾继续交流,你们网站太繁华,不适合我思考。 希望你还是在这里继续交流。 我的揭示你谬误的续篇(2) 争取今天晚上12点之前发出,我会像指出你的 这种错误一样让你无法否认。 回复 岳东晓 2015-2-12 09:04 PM lawandorder : ------ 岳东晓 2015-2-11 12:41 AM ... 如果各州遵守美国最高法的在Worcester 案中的判决,或者美国政府遵守 最高法的判决,尊重之前与印第安人的条约,那么印第 ... 1. 你写的是【 当时密西西比河以东以南没有什么 的说法,五个部落国主要集中在Georgia】。五个部落之一是弗罗里达的 Seminole,与乔治亚相去甚远 。你用所谓测试我对美国联邦领土概念理解的说法掩饰你这一错误无效。我认真学习过美国历史。而目前你表现对美国历史相当生疏, with little working knowledge. 2. 你既然在第一个评论之前读过WORCESTER案原文,却说【这个案件只是要求Georgia 州释放判刑的传教士】,这似乎是阅读理解力的问题。实际上,Worcester与另外一人拒绝接受赦免,故意受刑、以便上最高法院挑战乔治亚州法违宪。切诺基雇佣了律师为Worcester上诉。该案子的 issue 不是申辩Worcester没有违反乔治亚州的法律,而是说乔治亚州对切诺基领地没有管辖权,因此乔治亚的这项法律无效。通过Worcester是切诺基绕过前一案中的管辖权问题而再论切诺基主权的一招。你在看完判决后说【这个案件只是要求Georgia 州释放判刑的传教士】是明显的不得要领。最高法院在那个判决里强调的是切诺基主权不容侵犯以及美国保护切诺基的责任。 3. 你对Indian Removal Act 理解错误,对其作用机制也不了解,乃至以为WORCESTER判决即使执行也不影响印第安人清除。这我已经指出了。美国人的做法是,州政府拒绝执行WORCESTER案精神,继续侵犯印第安人,而联邦政府也拒绝根据WORCESTER判决,履行保护切诺基的条约,通过这一手段迫使切诺基签署土地置换条约。假如美国联邦政府执行判决,印第安人根本不需要迁移。 鉴于这里的网主的素质与态度,我也不想在此多留,如果你有回应最好去我在下面给出的网页讨论。我也会过两天看下,如果你有新的有效见解,我会在珍珠湾回应。 回复 方枪枪 2015-2-12 06:55 PM 彼岸网 : 果然,你又来贴链接了,就像个到处在电线杆上贴广告的江湖郎中。 既然你又说起转帖博文的事,那请问你们几天前转帖 KSLIU 特意删除了的博文的时候,征求原作者意 ... 转KSLIU的博文没有征求意见是你不征求他的意见的道德依据啊? 我在彼岸网自己删掉的博文被你自行恢复用来和他人打架,你征求过我的意见吗? 这下面有诸多评论他不发话让你删博文反而成为了你质问他的理由? 你十分不友好,两边都是自己的文,以不友好的方式让他在自己的文中加连接,他凭什么照办?如果是我,就是放了连接,也会拿下来。用了很多生动形象的形容词,江湖郎中啊,贴高药啊。你脑构了他不放连接的动机是吗? KSLIU的那篇博文是我要求转的,我提供的资料。他不知道我是否征求KSLIU的同意。(即便如此,也是我与他的个人私心,至少我们承认,一来我不喜欢KSLLIU的行事作风,我可以表达一下我的反面意见,或调侃两句,二来十分希望为揭露贪官腐败提供线索,这里就不论揭露腐败是不是在我们心中是超越版权限制的了,如果有可能,我们还希望去微信群里转) 如果不是SCA5被你转过来,他不会知道这个地方。 更不会产生冲突。也不会反思自己的言行向LAO道歉(尽管在你曲折的猜度中认为这是不真诚的),更不会想主动制造一个两网站间的讨论互动(我特意放上湾里曾经BIAN论的连接,表示希望有这样的BIAN论) 在这里也和LAO说一声,南海问题上,我发的文和后来的讨论的意图是借此弄一个有些质量的讨论并改善关系。我们珍珠湾的真正BIAN论不是以回贴方式,而是单独发博文以示对对方的尊重。其中还有找到的数据,统计图等支持自己的论据。所以这次南海问题是参照这个标准另起一文。不论LAO和我,还有和岳有什么不愉快,目前LAO是在以知识应对具体的讨论,事情已经过去了。LAO对我或他有什么看法,不管是正面还是负面的,我们不会强求,这也与讨论无关。LAO可能也不了解,岳东晓在互联网上除这次外没有向任何人道过歉。其中确实有我周旋的原因,我多事了。 有质量的BIAN论是指的论大道理,而不是小辨论。真正现实中的学院派应该知道的。 至于今后,你放宽太多的心好了(已经太长了,以下省略五百字)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2 02:27 PM mgzww999 : 第一句就是错误的,你从来没有承认他对案件意义的理解,他却说你终于搞清楚了(也就是接受了他的理解)而且是在他的提示下高搞清楚的。 我对案件本身的细节以及 ... 老弟的分析 2)将体现在我的后续中。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2 02:11 PM ------ 岳东晓 2015-2-11 12:41 AM ... 如果各州遵守美国最高法的在Worcester 案中的判决,或者美国政府遵守 最高法的判决,尊重之前与印第安人的条约,那么印第安人根本不需要选择迁移。... ------ lawandorder 2015-2-11 11:44 PM 第二, 当时密西西比河以东以南没有什么 的说法,五个部落国主要集中在Georgia,其他 “各州”像北卡南卡没有引第安人部落,不存在迁移问题, 北部的自由州(各州)当时已经毁灭了印第安的所属领地,不存在迁移问题。另外,集中在密西西比州北部的两个部落Choctaws 和 Chickasaw, Choctaws 在1830年和政府达成协议已经迁移当时的政府Arkansas领地西部。 ------ 岳东晓 2015-2-12 01:17 AM 你为什么不查下地图看看你说的5个印第安族在什么地方呢? 如果你有一定的历史知识,就应该知道Seminole 为了反抗被强制迁移打了两场战争,而且知道他们经常是进行水泊游击战---那是弗罗里达的everglades. ------ 我在 2015-2-11 11:44 PM评论上有意没有提到Seminole 印地安部落,想看你是否了解美国历史上领地 (Territory)和州 (Statehood) 的概念的区别,这是个美国历史发展史必须知道的常识。 但是你不了解这个区别。 佛罗里达在1845年才被纳入联邦,成为联邦第27个州,1832 传道士判决时不是美国的 ,因此不在你的 的范围之内。1818年美国政府由当时Jackson将军指挥入侵该地从殖民西班牙手中侵占,1821年西班牙转让佛罗里达,Jackson将军出任首席军事主管(Commissioner),几个月后佛罗里达领地 (Florida Territory) 成立,Jackson 辞职。 佛罗里达州现在最大的城市Jacksonville 就是以Jackson 总统名字命名。 回复 彼岸网 2015-2-12 11:08 AM 岳东晓 : LAO 看来一时不会再回应了,我在这也耗费了太多时间,就不再奉陪了。 如果有兴趣继续讨论,请去原网址: http://www.zhenzhubay.com/home.php?mod=spaceuid=2d ... 果然,你又来贴链接了,就像个到处在电线杆上贴广告的江湖郎中。 既然你又说起转帖博文的事,那请问你们几天前转帖 KSLIU 特意删除了的博文的时候,征求原作者意见了吗?真是贼喊捉贼。 我前面讲得很清楚这里再重复一遍,如果你作为原作者对我的转帖提出任何意见,只要提出来,我一定照办。至于今后,那你多虑了,我不会再转你的博文。 回复 方枪枪 2015-2-12 04:15 AM 岳东晓 : 唉。他不问征求我同意,不懂这个礼数、规矩,我也不计较了。但我在自己博文的评论下链接相关文章他还说什么“兜售旧货”“荒唐”实在是有点那个。 ... 刚没看到这个,太好玩了。这几句话里没有反语,没有影射,还不用费力琢磨,评分十分。 在自己的博文下发言被要求在自己的博文下不能放旧货,LOL。 回复 岳东晓 2015-2-12 03:18 AM LAO 看来一时不会再回应了,我在这也耗费了太多时间,就不再奉陪了。 如果有兴趣继续讨论,请去原网址: http://www.zhenzhubay.com/home.php?mod=spaceuid=2do=blogid=28141 或者 http://www.zhenzhubay.com/home.php?mod=spaceuid=2do=blogid=28188 。 另外,希望今后转帖我的博文之前,先征求一下我的意见啊。 回复 岳东晓 2015-2-12 01:17 AM lawandorder : 揭示岳博士对1832年传道士案论述的谬误 (1) ------ 岳东晓 2015-2-11 12:41 AM 2. Worcester v. 案的意义你在我的提示下现在总算搞清了,不单是传教士是否有 ... 1. 你写道:【但是Jackson 最后强制切诺基部落迁移,他首先违反的是《迁移法案》的明文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总统严格执行《迁移法案》,无论这个传道士案件是否存在,都是不相关,因为成文法的要求也就是岳博士(错误,见后续) 倡导的传道士案件判决。】 你没有看懂我之前写的,也没有看我今天写的这个, 而是完全凭想当然。 http://www.zhenzhubay.com/home.php?mod=spaceuid=2do=blogid=28188 ,【如果各州遵守美国最高法的在Worcester 案中的判决、尊重印第安人的主权,或者美国联邦政府遵守最高法的判决,遵守之前与印第安人的条约,承担对印第安人的保护责任,那么印第安人根本不需要选择迁移。美国政府以及州政府却蔑视最高法的判决,最终实行了强制迁移。 政府把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当成一张废纸。 美国人具体的做法是,州继续侵犯印第安人,联邦政府拒绝保护印第安人,而是强逼处于不安全状态的印第安人签订迁移条约。很多情况下,是找印第安人的少数(根本不能代表其他大部分印第安人)签订一个迁移条约,然后政府军根据所谓条约对大部分不愿迁移的印第安人进行武力强制迁移,很多时候,条约甚至是在政府军的枪杆子逼迫下签订。对于那些拒不离开家园而东躲西藏的印第安人,美国政府军进行了长期的追杀。】 2. 你写道:【当时密西西比河以东以南没有什么 的说法,五个部落国主要集中在Georgia。。。】 你为什么不查下地图看看你说的5个印第安族在什么地方呢? 如果你有一定的历史知识,就应该知道Seminole 为了反抗被强制迁移打了两场战争,而且知道他们经常是进行水泊游击战---那是弗罗里达的everglades.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1 11:44 PM 揭示岳博士对1832年传道士案论述的谬误 (1) ------ 岳东晓 2015-2-11 12:41 AM 2. Worcester v. 案的意义你在我的提示下现在总算搞清了,不单是传教士是否有罪的问题,而是Georgia是否有权进入印第安领地。但你认为【这个案件丝毫没有涉及影响当时生效的 】,又是历史常识的缺乏。Indian Removal Act 表面上是印第安人自愿迁移,需要美国政府与印第安部落签约进行土地置换。如果各州遵守美国最高法的在Worcester 案中的判决,或者美国政府遵守 最高法的判决,尊重之前与印第安人的条约,那么印第安人根本不需要选择迁移。美国政府以及州政府却蔑视最高法的判决,最终实行了强制迁移。 ------ 第一: 《迁移法案》授权总统和印第安部落协商迁移,明文授权总统分割密西西比和以西领地来交换印第安人河东的领地,而且明文规定印第安可以选择接受交换。 (关键字 as may choose … ] 按照岳博士对传道士的判案分析,既,上面括号内容,这将和《迁移法案》明文规定没有区别。但是Jackson 最后强制切诺基部落迁移,他首先违反的是《迁移法案》的明文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总统严格执行《迁移法案》,无论这个传道士案件是否存在,都是不相关,因为成文法的要求也就是岳博士(错误,见后续) 倡导的传道士案件判决。 第二, 当时密西西比河以东以南没有什么 的说法,五个部落国主要集中在Georgia,其他 “各州”像北卡南卡没有引第安人部落,不存在迁移问题, 北部的自由州(各州)当时已经毁灭了印第安的所属领地,不存在迁移问题。另外,集中在密西西比州北部的两个部落Choctaws 和 Chickasaw, Choctaws 在1830年和政府达成协议已经迁移当时的政府Arkansas领地西部。 回复 彼岸网 2015-2-11 10:37 PM lawandorder : 岳博士忘记回答是否还坚持下列观点: ? ? 回复 方枪枪 2015-2-11 09:58 PM 岳东晓 : 好,等LAO师傅认真研究后给出回应,我再来看。 岳先生,好走,不送。 回复 岳东晓 2015-2-11 09:53 PM 方枪枪 : 别论了,别人还要讨论正经事呢。回湾去吧。 好,等LAO师傅认真研究后给出回应,我再来看。 回复 方枪枪 2015-2-11 09:51 PM 岳东晓 : 唉,难道我随便说点东西还要再注解? 我说这个客观、主观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是客观评价,那可能只是陈述事实,就像医生说病人有病一样,你不能说医生说病人有 ... 别论了,别人还要讨论正经事呢。回湾去吧。 回复 岳东晓 2015-2-11 09:50 PM 彼岸网 : 岳先生,你的逻辑思维哪里去了?我说你用链接来辩论未免荒唐,你抗议说“荒唐”不是礼貌用语,怎么现在又扯到主观/客观上去了? 另外你断言“荒唐”完全是没有依 ... 唉,难道我随便说点东西还要再注解? 我说这个客观、主观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是客观评价,那可能只是陈述事实,就像医生说病人有病一样,你不能说医生说病人有病不礼貌。同理,说人弱智可能是客观的智力评估,而不是主观的贬低。 而你的“兜售旧货”“荒唐”则不同,“兜售旧货”“荒唐”是主观性的贬义词,完全是你个人的主观臆测,反应了你对人的态度,而这个态度是不礼貌的。 回复 方枪枪 2015-2-11 09:46 PM 岳东晓 : 嗯,中西部的观点好像跟LAO类似。他说【最高法院认定乔治亚洲没有管辖权败诉,(很正常,就象加洲对周围的各洲没有管辖权一样),判决结果无法构成 Precedent 凌驾 ... 中西部挺NICE的,也很有趣,还总是说实话。 你要和他讨论输了你就当蠢货好了。 真的别再论了吧。 回复 岳东晓 2015-2-11 09:40 PM 方枪枪 : 你和中西部网客打打闹闹几年,互相称蠢了吧。那是个好玩的网友。上次因为你对这里的态度不好,我发博文提意见,被你称“蠢”的中西部网站还跟贴说别和你计较,老 ... 嗯,中西部的观点好像跟LAO类似。他说【最高法院认定乔治亚洲没有管辖权败诉,(很正常,就象加洲对周围的各洲没有管辖权一样),判决结果无法构成 Precedent 凌驾于早已生效的联邦法之上】。 回复 彼岸网 2015-2-11 09:38 PM 岳东晓 : 蠢、弱智是对人智力的客观评估。我在自己的博文评论下链接相关的文章,你说“兜售旧货” “荒唐”完全是没有依据的主观的指责。而且你是要我给你链接,却还不礼 ... 岳先生,你的逻辑思维哪里去了?我说你用链接来辩论未免荒唐,你抗议说“荒唐”不是礼貌用语,怎么现在又扯到主观/客观上去了? 另外你断言“荒唐”完全是没有依据的主观的指责,据你说这样的断言在理科思维看来是需要证明的,请你给我一个证明。 我请你加上链接的措辞如下,如果你觉得不符合你的礼貌标准,请补充修正。 彼岸网 2015-2-11 02:26 PM:请你在文章中把这一篇的链接(Hyperlink)也贴上吧,以便湾友了解辩论全貌。 回复 方枪枪 2015-2-11 09:37 PM 岳东晓 : 唉。他不问征求我同意,不懂这个礼数、规矩,我也不计较了。但我在自己博文的评论下链接相关文章还说什么“兜售旧货”“荒唐”实在是有点那个。 ... 你和中西部网客打打闹闹几年,互相称蠢了吧。那是个好玩的网友。上次因为你对这里的态度不好,我发博文提意见,被你称“蠢”的中西部网站还跟贴说别和你计较,老牛人还好。他没有多大仇恨。 别论了吧,没什么好谈的。如果是坦诚的交流意见,那是可以,意在证明对方的人本身的讨论,有道德洁癖然而自己又做不到的,不需要继续。 回复 岳东晓 2015-2-11 09:34 PM 方枪枪 : 没有发站短问过你能不能转吗? 以前我在这里搞导读时,四处转文,篇篇都征求过作者的同意。 比如菜鸟人生,比如美人蕉,比如菩萨等 他们非常友好的授权 ... 唉。他不问征求我同意,不懂这个礼数、规矩,我也不计较了。但我在自己博文的评论下链接相关文章他还说什么“兜售旧货”“荒唐”实在是有点那个。 回复 岳东晓 2015-2-11 09:30 PM 彼岸网 : 那么让我再给你一个明确的答复:如果你作为原作者对我的转帖提出任何问题,只要提出来,我一定照办。 你是珍珠湾网主,你们那里规定网主要用礼貌用语吗?你们的 ... 蠢、弱智是对人智力的客观评估。我在自己的博文评论下链接相关的文章,你说“兜售旧货” “荒唐”完全是没有依据的主观的指责。而且你是要我给你链接,却还不礼貌点。 回复 方枪枪 2015-2-11 09:27 PM 彼岸网 : 那么让我再给你一个明确的答复:如果你作为原作者对我的转帖提出任何问题,只要提出来,我一定照办。 你是珍珠湾网主,你们那里规定网主要用礼貌用语吗?你们的 ... 婊子和弱智蠢相比呢?既然张贴旧货都不受欢迎,不在自己的博文下贴你要求贴的连接都属于没有基本礼节的行为,那么猴年马月等相比较而言就更不是了,弱智蠢当然也不是,表子更不是。 也就是说,谁都不用再提基本礼节四字了。 回复 方枪枪 2015-2-11 09:26 PM 岳东晓 : 我没有就你未经作者允许转帖我发在珍珠湾的这篇文章提出什么问题,但是既然原作者拨冗来这解答你们的疑问,你作为网主应该有起码的礼貌。我的文章在珍珠湾,那么 ... 没有发站短问过你能不能转吗? 以前我在这里搞导读时,四处转文,篇篇都征求过作者的同意。 比如菜鸟人生,比如美人蕉,比如菩萨等 他们非常友好的授权说,你可以随意转, 还有,彼岸网是不是网规加上一条:不欢迎你来这里以张贴链接的形式兜售旧货? 把网友以前的文章称为旧货是有基本礼节的行为? 回复 彼岸网 2015-2-11 09:24 PM 岳东晓 : 我没有就你未经作者允许转帖我发在珍珠湾的这篇文章提出什么问题,但是既然原作者拨冗来这解答你们的疑问,你作为网主应该有起码的礼貌。我的文章在珍珠湾,那么 ... 那么让我再给你一个明确的答复:如果你作为原作者对我的转帖提出任何问题,只要提出来,我一定照办。 你是珍珠湾网主,你们那里规定网主要用礼貌用语吗?你们的规则里说到“猴年马月、荒唐”不是礼貌用语吗?“蠢,弱智”等词语属于珍珠湾的礼貌用语吗? 既然你说到“起码的礼貌”,那我再强调一遍,你加入链接不是出于义务,而是出于起码的礼节。 回复 mgzww999 2015-2-11 09:18 PM lawandorder : “米西西比和以西“ 是笔误,产生的原因是思维定势。 SCA5辩论完全暴露出你对最高法院案例 holding/dictum 的困惑。我已经锁住了你下面的第二条,我会慢慢展示 ... 第一句就是错误的,你从来没有承认他对案件意义的理解,他却说你终于搞清楚了(也就是接受了他的理解)而且是在他的提示下高搞清楚的。 我对案件本身的细节以及那段历史知之甚少,但是仅仅从案件所涉及的对象,就可以发现他明显的推理错误。先看一下这个判决的性质: A)对象:Georgia州; B)内容:Georgia无权单方进入切诺基; C)切诺基和联邦的关系:即切诺基归联邦管辖,Georgia只可以在切诺基同意、或者依照联邦法案要求才可以在切诺基施法。 对照上面三点,很容易发现他的推理错误: 1) ”或者美国(联邦)政府遵守最高法的判决... ...“,美国联邦政府不是判决的对象,何来“遵守最高法的判决”之说。恰恰相反,最高法院的判决重申了联邦政府对切诺基的管辖权,也就是说联邦政府可以通过国会的法案要求切诺基迁移。 2)“如果各州遵守美国最高法的在Worcester 案中的判决... ...”,其它州不是判决的对象,即使把判决当作案例约束其它州的行为,也只是限制其它州在切诺基行使本州的法律。迁移是联邦法案,各州有权在切诺基实施联邦授权的法律行为。 回复 岳东晓 2015-2-11 09:13 PM 彼岸网 : 没错,我没有问你就转载了这篇文章,有什么问题吗? 你来辩论我们欢迎,但不欢迎你来这里以张贴链接的形式兜售旧货,这我已经表达地很清楚了。 至于你是否在你的 ... 我没有就你未经作者允许转帖我发在珍珠湾的这篇文章提出什么问题,但是既然原作者拨冗来这解答你们的疑问,你作为网主应该有起码的礼貌。我的文章在珍珠湾,那么我在引用相关旧作时当然是链接回珍珠湾,你说什么猴年马月、荒唐,这不是礼貌用语。何况我根本没有义务修改博文插入链接。 回复 彼岸网 2015-2-11 09:03 PM 岳东晓 : 这篇博文是我发表在珍珠湾,是你在没有问我的情况下拷贝过来的吧? 我对所谓学院派的疑问拨冗进行解答你们应该欢迎。至于我是否在我的博文中链接这篇博文,何时 ... 没错,我没有问你就转载了这篇文章,有什么问题吗? 你来辩论我们欢迎,但不欢迎你来这里以张贴链接的形式兜售旧货,这我已经表达地很清楚了。 至于你是否在你的博文中链接这篇文章,我当然无法强制执行,但我本来以为,在我明确要求i以后,你会遵守基本的礼节。 回复 岳东晓 2015-2-11 08:53 PM 彼岸网 : 岳先生,你反复在这里张贴链接,又要别人移步去珍珠湾去看你猴年马月的文章,这个未免荒唐。你既然来到这里辩论,你就在这里阐述自己的观点,长话长说,短话短说 ... 这篇博文是我发表在珍珠湾,是你在没有问我的情况下拷贝过来的吧? 我对所谓学院派的疑问拨冗进行解答你们应该欢迎。至于我是否在我的博文中链接这篇博文,何时链接,这不是彼岸网有权要求的。 回复 彼岸网 2015-2-11 08:46 PM 岳东晓 : 我在珍珠湾对SCA5 的辩论做了总结,可以参考。你指责我的恰好是你自己不清楚。 至于你针对我下面的文字,请认真思考,最好多查点资料,补补课。 ... 岳先生,你反复在这里张贴链接,又要别人移步去珍珠湾去看你猴年马月的文章,这个未免荒唐。你既然来到这里辩论,你就在这里阐述自己的观点,长话长说,短话短说,哪有扔下一个链接就跑路的道理?另外我早就请你在你的文章中把这一篇的链接(Hyperlink)加上,你到现在也没有做,究竟是顾忌什么呢? 回复 岳东晓 2015-2-11 08:34 PM lawandorder : “米西西比和以西“ 是笔误,产生的原因是思维定势。 SCA5辩论完全暴露出你对最高法院案例 holding/dictum 的困惑。我已经锁住了你下面的第二条,我会慢慢展示 ... 我在珍珠湾对SCA5 的辩论做了总结,可以参考。你指责我的恰好是你自己不清楚。 至于你针对我下面的文字,请认真思考,最好多查点资料,补补课。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1 08:20 PM 岳东晓 : 无意羞辱你,只是根据你的文字判断你英语阅读理解力有问题。SCA 5辩论中你有同样读不懂英文的现象。 你在这里的笔误辩解不成立。你在下面还写道:【到1820-30年 ... “米西西比和以西“ 是笔误,产生的原因是思维定势。 SCA5辩论完全暴露出你对最高法院案例 holding/dictum 的困惑。我已经锁住了你下面的第二条,我会慢慢展示你的诸多问题。 --- 岳东晓 2015-2-11 12:41 AM 2. Worcester v. 案的意义你在我的提示下现在总算搞清了,不单是传教士是否有罪的问题,而是Georgia是否有权进入印第安领地。但你认为【这个案件丝毫没有涉及影响当时生效的 】,又是历史常识的缺乏。Indian Removal Act 表面上是印第安人自愿迁移,需要美国政府与印第安部落签约进行土地置换。如果各州遵守美国最高法的在Worcester 案中的判决,或者美国政府遵守 最高法的判决,尊重之前与印第安人的条约,那么印第安人根本不需要选择迁移。美国政府以及州政府却蔑视最高法的判决,最终实行了强制迁移。 --- 回复 岳东晓 2015-2-11 07:52 PM lawandorder : -- 这是我需要阅读原文的习惯,而且在写我第一个贴的时候已经读过原文。 ... 你既然在之前读过原文,却说【这个案件只是要求Georgia 州释放判刑的传教士】,这似乎就是阅读理解力的问题了。 实际上,Worcester等人被逮捕判处四年徒刑后乔治亚州长给这几个被判刑的pardon ,有的接受了pardon, 但Worcester与另外一人拒绝接受赦免,故意受刑、以便上最高法院挑战乔治亚州法违宪。切诺基雇佣了律师为Worcester上诉。 因此,你在看完判决后说【这个案件只是要求Georgia 州释放判刑的传教士】是明显的不得要领。该案子的 issue 不是申辩Worcester没有违反乔治亚州的法律,而是说乔治亚州对切诺基领地没有管辖权,因此乔治亚的这项法律无效。通过Worcester是切诺基绕过管辖权问题而再论切诺基主权的一招。 回复 岳东晓 2015-2-11 07:48 PM lawandorder : LAO【联邦政府清除米西西比河以西的印第安部落】的说法有两个问题: -- 你指出我这个错误公平合理,但是这是我的笔误,尤其是我在另外一个评论里提到Indian Terr ... 无意羞辱你,只是根据你的文字判断你英语阅读理解力有问题。SCA 5辩论中你有同样读不懂英文的现象。 你在这里的笔误辩解不成立。你在下面还写道:【到1820-30年代初,米西西比和以西和以南地带的印第安部落率先进入文明】。你说在【联邦政府清除米西西比河以西的印第安部落】出现笔误,把东西搞反,但很难相信同样的笔误会出现两次。更合理的解释是你未能正确理解【their removal west of the river Mississippi】,而且不懂美国历史。 你的阅读理解力问题,我在别处还会论证。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1 07:42 PM mgzww999 : 老岳说:"1830年,美国国会民主通过印第安人清除法,立法将印第安人武力驱离家园。切诺基于是在美国法院起诉,结果美国最高法院还判他们赢了(1832年)。然而, ... 如果对1830年的国会清除法案和1832切诺基在美国最高法院起诉的案子没有了解的话,这段话给人的印象是: 1830年国会通过武力清除切诺基人法案,切诺基人不服,然后上诉美国最高法院,美国最高法院作出判决,判国会的法案违宪、不应该执行。但是手中握有枪杆子的杰克逊总统把最高法院的判决当成废纸,而且嘲笑最高法院,仍然坚持武力驱逐。 --- 这就是我第一读后的感觉。所以我认为无法避免的要和岳博对打一场。我当时想,那个扫地老僧 是给我出难题,或者那老僧要看看我能不能看出其中的问题。(文科傻妞 好像是你的新创)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1 07:07 PM mgzww999 : 老岳说:"1830年,美国国会民主通过印第安人清除法,立法将印第安人武力驱离家园。切诺基于是在美国法院起诉,结果美国最高法院还判他们赢了(1832年)。然而, ... 注意岳博士的这个评论中的第二点,如下: 岳东晓 2015-2-11 12:41 AM 2. Worcester v. 案的意义你在我的提示下现在总算搞清了,不单是传教士是否有罪的问题,而是Georgia是否有权进入印第安领地。但你认为【这个案件丝毫没有涉及影响当时生效的 】,又是历史常识的缺乏。Indian Removal Act 表面上是印第安人自愿迁移,需要美国政府与印第安部落签约进行土地置换。如果各州遵守美国最高法的在Worcester 案中的判决,或者美国政府遵守 最高法的判决,尊重之前与印第安人的条约,那么印第安人根本不需要选择迁移。美国政府以及州政府却蔑视最高法的判决,最终实行了强制迁移。 --- 其中有多处错误,体现出他对当时这段历史知识的欠缺,对holding 和 dictum 的疑惑,也体现出他对美国三权分离以及联邦制的严重理解缺陷。 不知老弟你你能看出什么错误?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1 07:02 PM 岳东晓 : 哈哈。我最先贴出了案件名称及判决的内容如下 http://www.zhenzhubay.com/zzw/upload/up/2/684d696.jpg 我当时是打开最高法这两个判决的全文文档,从判决中拷贝 ... -- 这是我需要阅读原文的习惯,而且在写我第一个贴的时候已经读过原文。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1 06:56 PM 岳东晓 : 我对你的说法进行了分析,文章有点长,先把链接贴着 http://www.zhenzhubay.com/home.php?mod=spaceuid=2do=blogid=28188 下面只是其中一小段: LAO【联邦 ... LAO【联邦政府清除米西西比河以西的印第安部落】的说法有两个问题: -- 你指出我这个错误公平合理,但是这是我的笔误,尤其是我在另外一个评论里提到Indian Territory 这个概念,当时是在米西西比和以西, 是当时河东5只部落的迁移的归属地. 很显然我不可能理解成河西的印地安部落被迁移到河西的保留地。 --尽管我的笔误的可能明显大于以上你的推段可能,尤其是East of the Mississippi Rivier 和West of the Mississippi Rivier 需要的英文阅读能力也不多, 但我可以接受你的羞辱。 回复 彼岸网 2015-2-11 02:26 PM 岳东晓 : 我对你的说法进行了分析,文章有点长,先把链接贴着 http://www.zhenzhubay.com/home.php?mod=spaceuid=2do=blogid=28188 ... 请你在文章中把这一篇的链接(Hyperlink)也贴上吧,以便湾友了解辩论全貌。 回复 岳东晓 2015-2-11 02:18 PM lawandorder : 你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读错最高法院案例的holding,也不是第一次在我们的网站里自寻羞辱。如果你能真正明白这种历史法律案件,法学院课程里就应该开设物理学课程, ... 我对你的说法进行了分析,文章有点长,先把链接贴着 http://www.zhenzhubay.com/home.php?mod=spaceuid=2do=blogid=28188 下面只是其中一小段: LAO【联邦政府清除米西西比河以西的印第安部落】的说法有两个问题:(1)Indian Removal Act 在文字上是印第安人自愿迁移,美国政府与印第安部落签约进行土地置换;(2)Indian Removal Act中的【their removal west of the river Mississippi】,不是【清除米西西比河以西的印第安部落】,而是将印第安人赶到密西西比河以西。犯这个错误固然是不知美国历史,但也是英文阅读力不行。 read more at http://www.zhenzhubay.com/home.php?mod=spaceuid=2do=blogid=28188 see also, http://www.zhenzhubay.com/home.php?mod=spaceuid=2do=blogid=28168 《普法:美国法律条款的理解就是一个英语阅读理解的问题》 回复 岳东晓 2015-2-11 02:16 PM lawandorder : 我承认在这个文章下面的评论里,你在我之前提出这两个案例的名字,但是我在第一个贴指出你的错误时我不可能不知到这个案例的名字。关键的是我怀疑你是否读过两个 ... 哈哈。我最先贴出了案件名称及判决的内容如下 http://www.zhenzhubay.com/zzw/upload/up/2/684d696.jpg 我当时是打开最高法这两个判决的全文文档,从判决中拷贝下来的两段话 。你显然对这两个判决毫无敏感,以为是PBS的链接文。其实PBS文中根本没有这两段判决文字,那是我给你学历史常识用的。 你在看到我的文字之后,才开始提到第一个案子。 印第安人简史应该是美国初中(说不定小学都讲了)学过的。这不过是在美国受过初等教育的人常识而已。我的原文不过是在讲讲常识。 但很多从中国来到美国的对美国的历史、制度的了解往往达不到美国高中甚至初中程度,却妄谈美国法治。我建议这些人 go back to high school and get a diploma. 回复 mgzww999 2015-2-11 08:24 AM lawandorder : 你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读错最高法院案例的holding,也不是第一次在我们的网站里自寻羞辱。如果你能真正明白这种历史法律案件,法学院课程里就应该开设物理学课程, ... 老岳说:"1830年,美国国会民主通过印第安人清除法,立法将印第安人武力驱离家园。切诺基于是在美国法院起诉,结果美国最高法院还判他们赢了(1832年)。然而,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依法治国的美国总统杰克逊嘲笑了美国最高法院一番,把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当成一张废纸"。 如果对1830年的国会清除法案和1832切诺基在美国最高法院起诉的案子没有了解的话,这段话给人的印象是: 1830年国会通过武力清除切诺基人法案,切诺基人不服,然后上诉美国最高法院,美国最高法院作出判决,判国会的法案违宪、不应该执行。但是手中握有枪杆子的杰克逊总统把最高法院的判决当成废纸,而且嘲笑最高法院,仍然坚持武力驱逐。 是我的阅读理解有问题吗? LAO指出三个错误:第一,国会法案要求驱除,并没有要求武力驱除。第二,最高法院判切诺基人胜诉的案子和驱除法案无关。这一点最重要,也是老岳最大的误导,在这一点被揭穿之后,他用这个案子的背景进行狡辩,是典型的文科傻妞的思维。因为无论背景和细节如何,高法这个判决都不是否决国会驱逐法案的。第三:杰克逊无视的高法判决和驱逐法无关。 把三个政府分支没有互相关联的行为,以驴唇对马嘴的方式串联起来,否定三权独立。长期受美国博士愚弄而又缺乏独立思维能力的人在反对美国的过程中往往就被不知不觉的被洗脑了。 岳博士在这里的理科思维逻辑可以做如下类比: 一个考生在数学考试中得零分,于是他就参加了物理考试,而且及格了,但是学校把物理考试结果嘲笑了一番,把它视为废纸,仍然坚持他的数学是零分。当有人指出考生及格的是物理考试,和数学考试无关,岳博士辩解说,这是因为你对物理不了解,物理里面用很多数学知识。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1 07:59 AM 岳东晓 : 你说【你至今都每有读过这两个案例的原文,是我给你提供的连接。你的介绍居然是PBS 对老百姓的普法介绍】 http://www.zhenzhubay.com/zzw/upload/up/2/684d696. ... 我承认在这个文章下面的评论里,你在我之前提出这两个案例的名字,但是我在第一个贴指出你的错误时我不可能不知到这个案例的名字。关键的是我怀疑你是否读过两个案例的原文,而不是靠 PBS对老百姓的普法介绍。我列出的引述都是出自原文,你的引述不知是从什么简易读物里节选下来的。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1 07:56 AM 岳东晓 : 请问,在这轮辩论之后,你是否还坚持 下列观点? 【这个案件只是要求Georgia 州释放判刑的传教士,对当时联邦政府清除米西西比河以西的印第安部落没有直接约束 ... 你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读错最高法院案例的holding,也不是第一次在我们的网站里自寻羞辱。如果你能真正明白这种历史法律案件,法学院课程里就应该开设物理学课程,模拟法庭应该改为或物理试验室。 回到你的问题: 请问,在这轮辩论之后,你是否还坚持 下列观点? 【这个案件只是要求Georgia 州释放判刑的传教士,对当时联邦政府清除米西西比河以西的印第安部落没有直接约束力,对《印第安清除法案》没有任何影响,根本不存在“把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当成一张废纸“的说法。】-- 我不会对我的表述修改一个符号。你的疑惑说明你不明白案例的holding 的法律性。1832 年案例美国政府都不是当事人,Jackson 总统或任何政府部门不是被告,任何作出影响印第安迁移的陈述都是dicta,对美国政府都是不具备任何约束力。 -- 请问你,在我给你普法之后,你是否还坚持下列观点? ? 回复 岳东晓 2015-2-11 01:47 AM lawandorder : "切诺基于是在美国法院起诉,结果美国最高法院还判他们赢了(1832年)。"-- 起诉人不是切诺基人,是住在切诺基部落(nation) 白人传教士,起因是他 ... 请问,在这轮辩论之后,你是否还坚持 下列观点? 【这个案件只是要求Georgia 州释放判刑的传教士,对当时联邦政府清除米西西比河以西的印第安部落没有直接约束力,对《印第安清除法案》没有任何影响,根本不存在“把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当成一张废纸" 的说法。】 回复 岳东晓 2015-2-11 01:37 AM lawandorder : 这两个案例我光是和同学之间交谈都已经快20年了。你那么高明却把两个案例的holding都搞错,你的介绍是很好的切诺基历史演艺。你列出了连接我从来没有去国,现在 ... 你说【你至今都每有读过这两个案例的原文,是我给你提供的连接。你的介绍居然是PBS 对老百姓的普法介绍】 http://www.zhenzhubay.com/zzw/upload/up/2/684d696.jpg 你承不承认是我先给出这两个案子的名称,并且拷贝了判决书中的关键内容? YES OR NO?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1 01:27 AM 岳东晓 : 你回去看看是谁给出的两个案子的名称及部分判决内容? 是本人。你只是跟在后面查资料。 http://www.zhenzhubay.com/zzw/upload/up/2/684d696.jpg PBS的历史知识 ... 这两个案例我光是和同学之间交谈都已经快20年了。你那么高明却把两个案例的holding都搞错,你的介绍是很好的切诺基历史演艺。你列出了连接我从来没有去国,现在也没有。这个文章在我在这里第一次读的时候我就知道要出问题,因为我如果不去修改你的这些错误,这里的读者将认为我认同你的法律介绍,考虑你的面子,不知如何处理,至到昨天夜里。 你惯用的人身攻击和人身羞辱把戏不会把你历史法律错误掩盖住的,只能是欲盖弥彰。 回复 岳东晓 2015-2-11 01:13 AM lawandorder : 你至今都每有读过这两个案例的原文,是我给你提供的连接。你的介绍居然是PBS 对老百姓的普法介绍,我本来认为你的阅读水准要高于这个档次的。 “The Che ... 你回去看看是谁给出的两个案子的名称及部分判决内容? 是本人。你只是跟在后面查资料。 http://www.zhenzhubay.com/zzw/upload/up/2/684d696.jpg PBS的历史知识给你补课正合适。在我点明之前,你明显不知道Worcester 案的意义,也不知道该案背后的推盘手是切诺基人。不知道其实没有什么,不懂装懂就不好了。 你好像把我最初拷贝两个案子的判决内容当成了PBS链接的内容,这说明你对案件名不敏感啊。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1 01:04 AM mgzww999 : 老岳说切诺基在1830's的政府也是和美国一样的三权分立,我在网上并没有看到相关证据。网上只是说他们在1827年开始创造了文字,并有了自己的宪法、政府和法庭,并 ... 他们的确仿效美国政府的框架,但是达到一种如何的程度我没有现成知识。华盛顿总统倡导要把他们文明化,所以到1820-30年代初,米西西比和以西和以南地带的印第安部落率先进入文明,当时有5个文明的部落(nations), 包括切诺基。但是当时对文明这个词的定义是和野蛮对立。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1 12:59 AM 岳东晓 : 你是临时查资料,又不知相关历史,情有可原。 1. The Cherokee Nation v. The State of Georgia 的dicta 就决定了下一个案子的holding. 2. Worcester v ... 你至今都每有读过这两个案例的原文,是我给你提供的连接。你的介绍居然是PBS 对老百姓的普法介绍,我本来认为你的阅读水准要高于这个档次的。 “The Cherokee Nation v. The State of Georgia 的dicta 就决定了下一个案子的holding.”我一看就知道你是从网上搞来得,大学教材的历史书上你都看不到这种法律演绎,还有更演绎的是Marshall 在1831 年的案件上很内疚,然后在1832 年的案件上说了很多dicta。 你的老百姓介绍里没有传教士被抓的问题,而是切诺基嬴了最高法院案例,但是Jackson 总统践踏法律。 回复 mgzww999 2015-2-11 12:42 AM lawandorder : 我只是看到这两个案例的陈述问题,还没有注意和整个文章的命题的关系。 老岳说切诺基在1830's的政府也是和美国一样的三权分立,我在网上并没有看到相关证据。网上只是说他们在1827年开始创造了文字,并有了自己的宪法、政府和法庭,并没有说是三权分立的政府结构。他们现在的政府的确是和美国的政府结构基本相同,但是这是在1975年以后逐步完善的。 你没有注意例子和主题的关系,这是因为(不象我这个有深入研究的专家)你是临时查资料,又(不如我通古博今)不了解历史,(我在几个数量级之上看这)情有可原。 回复 岳东晓 2015-2-11 12:41 AM lawandorder : 一个案例有很多论述 (reasoning) 在支持一个法律问题的判决 (decision),这个完全针对判决的陈述叫 holding, 所有和该法律问题的判决不相关的论述叫 dictum (复 ... 你是临时查资料,又不知相关历史,情有可原。 1. The Cherokee Nation v. The State of Georgia 的dicta 就决定了下一个案子的holding. 2. Worcester v. 案的意义你在我的提示下现在总算搞清了,不单是传教士是否有罪的问题,而是Georgia是否有权进入印第安领地。但你认为【这个案件丝毫没有涉及影响当时生效的 】,又是历史常识的缺乏。Indian Removal Act 表面上是印第安人自愿迁移,需要美国政府与印第安部落签约进行土地置换。如果各州遵守美国最高法的在Worcester 案中的判决,或者美国政府遵守 最高法的判决,尊重之前与印第安人的条约,那么印第安人根本不需要选择迁移。美国政府以及州政府却蔑视最高法的判决,最终实行了强制迁移。 3. See 2, read some history and the text of the Act. 4. 民主不需要100%同意,只需要多数。Common sense.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1 12:33 AM mgzww999 : 谢谢对这两个历史案件的介绍。但是我有几个阅读理解问题: 1. 无论是你的解释正确还是老岳的解释正确,这两个历史案件和老岳的的论点有什么关系呢? 2. 从这两 ... 我只是看到这两个案例的陈述问题,还没有注意和整个文章的命题的关系。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0 11:49 PM 岳东晓 : 1. The Cherokee Nation v. The State of Georgia 最高法虽然称没有管辖权,但其宣布的法律原则对切诺基有利。法院没有管辖权不等于原告大败。 2. Worcester v. ... 一个案例有很多论述 (reasoning) 在支持一个法律问题的判决 (decision),这个完全针对判决的陈述叫 holding, 所有和该法律问题的判决不相关的论述叫 dictum (复数dicta).Dictum 不是判决的一部分。这些对岳博士来说都是常识,我写在这里作为我后面论证的前提。 1。 -- 这个案件判决的 holding 是没有管辖权,其他都是dicta. 因此无论dicta如何改变不了holding. 2。 -- 每个历史案例都有其独特的历史和背景,但改变不了上诉人是传教士,改变不了该案件的holding 是Georgia 州在没有Cherokee 的准许下不能进入印第安地盘,因为这个部落是附属于联邦政府的一个独立群体。 这个案件丝毫没有涉及影响当时生效的 ,丝毫没有影响Jackson 总统西迁印第安部落的国家政策。 3。 -- PBS 介绍是对普通老百姓的普法介绍,不会把那个简单的 decision 这个词里充斥进去其他的含义,尤其是在这个上下文中: Jackson is famous for having responded: “John Marshall has made his decision, now let him enforce it." Although the comment is probably apocryphal, both Georgia and Jackson simply ignored the decision. 这个 decision 指的就是这个传教士案件,这个案件是Georgia 州无权进入Cherokee地盘,但绝对没有影响联邦政府进入Cherokee 地盘的权利。 4。 没有授权总统采取武力驱逐5个印第安部落西迁。Jackson 动武并没有代表当时美国的民意。实际上,当时参议院里有很多议员反对这个法案,这个法案的通过是微弱多数(几票差额)通过,类似当时英国议会通过鸦片战争几票多数通过。 回复 mgzww999 2015-2-10 11:40 PM 方枪枪 : 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可以解释为美国强大的必要条件,不是美国强大的充分条件,更不是可以使任何国家立于不败之地的灵丹妙药。把三权独立神话成保证不败的灵丹妙药 ... 因为他举的例子和他的论点无关,所以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他不懂逻辑和理科思维,所以不知道论据应该支持论点;二就是炫耀。如果你认为不是炫耀,那他就是不懂论证的逻辑的文科傻妞了。 你可以认为三权分立优越于其它政体是一个稻草人,我也没有认为这个判断是真理,我要说的是,老岳并没有对这个判断证伪,即没有打倒刘亚洲立的稻草人。请你打倒这个最大的稻草人如何? (注:你最后一句中的必要性用得不恰当,应该是必然性)。 回复 mgzww999 2015-2-10 11:31 PM 方枪枪 : 很难理解么? 这两个案例难道不是否认刘亚州三点可怕的后两点吗。(2)“大气与宽容”;(3)”精神和道德的伟大力量 “切诺基一步跨入了美式三权分立”,为什 ... 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可以解释为美国强大的必要条件,不是美国强大的充分条件,更不是可以使任何国家立于不败之地的灵丹妙药。把三权独立神话成保证不败的灵丹妙药,这是他立的一个稻草人,然后让这个稻草人灵魂附体到切诺基身上,再用它的失败打倒这个稻草人。所以他只是打倒了自己立的稻草人,而没有否定三权独立相对于其它政体的优越性。 “切诺基的例子是说明,你搞民主,美国照样不客气,只要你弱而且有财富”,你这是时空穿越和偷换概念,由于这个错误太明显,我都不必详细论证了。 美国真正强大是在二战之后,用和印第安人争夺土地的美国来否定现在的美国,这和刘亚洲用1700年前的中国否定现在的中国犯的是同样的逻辑错误。我不反对他的论点,只是质疑他的论据。 恕我直言,老岳拿一个不伦不类、无法支持自己论点的例子,主要是为了炫耀。你能从他举的例子中看到美国“抛弃了欧洲那些传统的束缚,特别是排除了宗教路线斗争,排除了个人感情的干扰,实现了科学地以最小的代价、最大获取国家利益"了吗? 回复 mgzww999 2015-2-10 09:27 PM lawandorder : 1830 年代美国最高法院和迁移印地安部落的案例只有两个。 第一个, 1831年案例。在这个1831年案件中,切诺基部落起诉乔治亚州政府,指控乔治亚洲的法律违反她的 ... 谢谢对这两个历史案件的介绍。但是我有几个阅读理解问题: 1. 无论是你的解释正确还是老岳的解释正确,这两个历史案件和老岳的的论点有什么关系呢? 2. 从这两个例子如何证明美国的可怕之处不在于它的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而“在于它抛弃了欧洲那些传统的束缚,特别是排除了宗教路线斗争,排除了个人感情的干扰,实现了科学地以最小的代价、最大获取国家利益“? 3. 切诺基的三权分立被美国的三权分立打败了,能证明美式三权分立不是美国的强大所在? 4. 两个例子中对切诺基部落的做法都体现了美国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这不正是说明了三权分立的制度的优越吗? 回复 岳东晓 2015-2-10 04:02 PM lawandorder : 1830 年代美国最高法院和迁移印地安部落的案例只有两个。 第一个, 1831年案例。在这个1831年案件中,切诺基部落起诉乔治亚州政府,指控乔治亚洲的法律违反她的 ... 1. The Cherokee Nation v. The State of Georgia 最高法虽然称没有管辖权,但其宣布的法律原则对切诺基有利。法院没有管辖权不等于原告大败。 2. Worcester v. Georgia你对相关历史可能不清楚,不知道历史背景及诉讼目的。Worcester 实际是一个进入切诺基支持印第安人权利的活动家,乔治亚的法律是专门为他及另外几个人制订的。Worcester 的律师也是切诺基雇佣的。这是切诺基绕过管辖权问题的一招。果然,最高法利用这个案子就印第安人的地位问题作出了对印第安人有利的裁决。【The Cherokee nation, then, is a distinct community occupying its own territory, with boundaries accurately described, in which the laws of Georgia can have no force, and which the citizens of Georgia have no right to enter, but with the assent of the Cherokees themselves, or in conformity with treaties, and with the acts of congress. 】 3. PBS的介绍非常清楚:”both Georgia and Jackson simply ignored the decision.” 如上所述,相关的decision 不仅是Worcester,而是包括印第安人领地主权的问题。 4. Indian Removal Act: http://www.loc.gov/rr/program/bib/ourdocs/Indian.html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0 03:34 PM 岳东晓 : The Cherokee Nation v. The State of Georgia: Worcester v. Georgia : 'The treaties and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contemplate the Indian territory as completely separated from that of the states; and provide that all intercourse with them shall be carried on exclusively by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on.' http://www.pbs.org/wnet/supremecourt/antebellum/history2.html in the Cherokee Indians case, Worcester v. Georgia (1832), Marshall infuriated Jackson by insisting that Georgia laws that purported to seize Cherokee lands on which gold had been found violated federal treaties. Jackson is famous for having responded: "John Marshall has made his decision, now let him enforce it." Although the comment is probably apocryphal, both Georgia and Jackson simply ignored the decision.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0 03:54 AM "切诺基于是在美国法院起诉,结果美国最高法院还判他们赢了(1832年)。"-- 起诉人不是切诺基人,是住在切诺基部落(nation) 白人传教士,起因是他拒绝申请居住执照。 “然而,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依法治国的美国总统杰克逊嘲笑了美国最高法院一番,把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当成一张废纸。"-- 这个案件只是要求Georgia 州释放判刑的传教士,对当时联邦政府清除米西西比河以西的印第安部落没有直接约束力,对《印第安清除法案》没有任何影响,根本不存在“把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当成一张废纸" 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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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应该给美国资本家抽几个大嘴巴子!
热度 4 稻草 2016-2-10 08:55
美国资本家,尤其是华尔街的资本家,包括私有企业美联储。美联储是资本主义的资本本质的标志性“建筑”,它控制美国金融市场的一切,但它是私人机构,是资本家的权力意志体现。 这些资本家正在糟蹋美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大搞转基因农业。转基因是一种非常低级的生物学应用技术,就是把基因给重组一下,我请问,自然界不就是一个最大最大成熟的实验室吗?它多少亿年在做这件事情,它是在遵循宇宙规律的基础上,形成地球物种的,你现在来改变它,一切为了人。每一个转基因物种的诞生,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生态问题,这是现实。基因序列的病变才是人类的研究方向,为人类健康长寿作贡献,这是人与自然相处真正法则。在暗物质没有彻底弄明白之前,生物学的应用都是幼稚可笑的。这个转基因大规模商业应用的出现,主要是资本家急功近利,急于把投入的科研资金捞回来的原因。我这里要说的,就是这里要抽美国资本家一个大嘴巴子,资本家这么一折腾,把研究工作变成了资本的奴隶,为钱而科研,浮躁是肯定的了,因此美国的生物科技本该为它带来美国全新的发展,却从此走向了堕落。 二是放弃大数据的广泛应用。英国贵族资本家说得好,我们英国不会搞出马云那种人来,因为那样我们会有很多资本家会破产。其实马云的还不是真正大数据经济,但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资本家从本质上是抵制信息技术的大数据共享与分享的,美国也不例外,美国是互联网技术的发明者,却在大数据这个信息化的高级阶段停滞了,因为再发展下去,美元会被虚拟货币取代,美国现有资本家会破产,新的共享式企业,美国全民股份式的员工时代将到来,美国资本家怕得要命,因此它们只好自己毁掉自己的信息技术,停滞下来了!这里就要给美国资本家一个大嘴巴子了,好端端的信息化美元,你放弃了,这又让美国失去了再创辉煌的机会吧! 三是搞掉石油美元。美国在自己由石油进口国变成石油出口国后,认为石油美元无利可图了,同时为了打击竞争对手中国和俄罗斯,于是要毁掉石油美元,搞一个新的美元。那么搞一个什么样的美元呢?我多次讲过,美国资本家现在是在经济领域大搞神学了,跳大神,搞货币唯心主义,这时,它想到低碳环保,这是一个概念,作为美元货币依托显然有点玄了,有点神学的味道了,因为绿色环保,现在来讲,它是一个生态工程学,或者是一个化学工程,不是一个科技的本质的进步。相对而言,生物科技,信息科技,这是当代最前沿的科技了,生态工程必须在生物科技发展到暗物质阶段,进入智能科技,思维科技时代才有更大,更现实的意义。因此,美国这种碳货币的思想,是唯心主义思想,在中国由主观唯心主义的官僚主义时代,转向人民化的唯物主义时代的背景下,美国这种碳货币不可能成功,也就是不可能欺骗到他国人了。 总之,美国唯一的出路是信息化美元,而这恰好是把美国资本家送上断头台的一项事业。美国的资本家不干了,因此,美国的衰落是必然的了,美国的员工革命也是这些年的事了,请各位轼目以待吧! 刘欢、廖昌永、莫华伦 - 国际歌 - 现场版.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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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美国比中国更着急中国经济
热度 1 稻草 2016-1-28 15:04
美国比中国更着急中国经济,这是不正常的。中国要自己发展自己的,不要受美国左右。 最近,围绕股市的战争,正打得火热。国外一片喊打喊杀之声,国内卖国贼更是兴奋异常,各路人马分别出来指这指那。说白了,不就是美国欧洲经济危机吗?想进一步转嫁给中国罢了。 中国绝对不能象上次一样当傻瓜了。中国政府要坐得住,定力战胜一切。 中国经济的质量是根本,发展速度是次要的。中国现在经济出现过剩就是因为中国经济的虚假速度造成的,也是美国欧洲的经济危机导致的,也是因为中国经济结构一直以来,就是跟这个经济危机配合的。现在就是要改变这个,确立中国自己独立的经济主权,包括货币主权,中国经济出现速度减缓,是非常正常的。 中国的经济用不着美国来指手划脚,中国比你们更清楚自己要什么。 再一次警告美国,你们不走美国科学社会主义,崩溃是迟早的事。你们那种货币唯心主义已经走到极端了,物极必反,成魔成仙,就在你们一念之间,自己看着办! 马儿你慢些走.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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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美国欧洲为什么否定阶级斗争?
稻草 2016-1-24 11:25
阶级斗争是压迫与被压迫阶级的斗争,美国欧洲是资本家压迫员工,它当然要否定这一事实,因此,它必须否定阶级斗争。事实上,它是一个不折不扣阶级斗争的典型,那就是资本家压迫员工的阶级斗争,让资本成为国家意志,掌握国家政权。 否定阶级斗争,实际是它是压迫阶级,如果它是被压迫阶级,它肯定会承认阶级斗争!一个代表大多数人的政权,会承认阶级斗争,因为它必须限制压迫阶级,实践平等。 邓小平否定阶级斗争,也是他是搞的官僚主义,他成了不折不扣的压迫阶级,因此他要否定阶级斗争,愚弄老百姓,说他没有欺侮老百姓,没有骑在老百姓头上拉屎拉尿! 当然运动式的阶级斗争,已经成为过去式。象美国欧洲的法律化、道德化、组织化、信仰化等的阶级斗争,却正当其时,中国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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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美国都不是民主台湾岂能是民主?
热度 1 稻草 2016-1-21 08:37
美国的国家意志就是资本,权力在两会和司法系统,由资本家掌握,总统就是一裸官,没有权力。你看奥巴马总统在台上一件事都没做成,他之前的总统符合资本家利益的就做成了一些事情,不符合的也一事无成,大小布什也就打了一个战争,克林顿也是虚度年华。 台湾是美国狗,美国尚且如此,台湾能有民主可言? 什么是民主?那就是国家意志必须 尽可能地 体现 全体人民的意志。这不是一个选举就可以解决的了,选举只是政治组织形式上的东西,离民主还差得远。具体是什么,是咱的新书《思想在思考》中的内容了,不作透露了,不好意思啊,出版了买书看就行了。 台湾选举只是资本家设置的一个选举游戏,也就是让选民在资本意志合同上,通过选举盖上一个章:表示双方认可资本统治,以“选举合同”为准。 陈水扁、马英九应该说是一个成功的政治家,但他们两位在任上,前后共十六载,都没有任何作为。这是为什么?因为他没有权力,阿扁发现这一秘密后,就捞钱去了,结果手段不高明被抓;马英九发现这一秘密后,试图挑战这一资本政治,向王金平发起攻击,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输了自己,又输掉了整个国民党选举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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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四万亿投资完美接盘世界经济危机
稻草 2016-1-19 11:51
大家都知道全球金融危机后,中国出台了四万亿投资的政策。 事实证明, 这一政策,没有正能量。唯一的作用是把美国欧洲的金融危机完美地接盘。 经济危机以来的事实表明,美国尽管是危机的发起者,却有与以往经济危机不同的结局,它很快实现了正增长。也就是说,这一危机,正好转嫁到了中国身上。 四万亿加剧了中国过剩产能。中国目前,如果没有社会主义的公有经济的支撑,经济早就崩溃了。因为,一个私有经济占据国民经济比重的76%的中国,发生经济危机是顺理成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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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美国为什么现在处处被动
稻草 2016-1-11 13:10
美国被动的原因是继续奉行货币唯心主义路线,鄙人早就说过,这是一条亡国灭种的路线。 你看,美国国内西部牛仔员工革命还在继续,这种继续在适当的时候,会再次袭来,发生蝴蝶效应,导致美国人民共和国的诞生。 美国国外培养的自由民主势力,却成长为恐怖势力。 朝鲜金正恩略施小计,美国还在那萌萌哒:那不是氢弹YE!对,不是氢弹,但人家对中国的战略外交目标完美收官了。哈哈,急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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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美国报纸描述美国华人的过去(图片)
热度 2 稻草 2016-1-10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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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美国员工革命打响第一枪占领了政府大楼
热度 2 稻草 2016-1-3 20:10
观察者网消息,美国当地时间1月2日,美国俄勒冈州发生了反政府武装暴动,大约150名全副武装的当地民兵团攻击并占领了哈尔尼郡的联邦政府办公楼总部,民兵领袖Ammon Bundy在脸书和youTube,推特上发布公告,宣布自治民团将占领马卢尔野生动物保护区,并将以此为根据地,号召全国上下各地民兵推翻联邦政府,重回各州实施自治。   Bundy家代表的当地牧民们从2014年开始和俄勒冈联邦执法机构屡屡发生冲突,牧民们不认同联邦政府的法律和规定,更倾向于当地民间自行解决问题,一 年多来他们组织的民兵团和政府间的冲突愈演愈烈,去年底联邦机构以纵火罪逮捕了两名当地牧民,Bundy随后串联乡亲,组织了一支150人的武装队伍,打 进了政府大楼,并宣布脱离美国联邦自治。   在与Bundy的电话采访中他告诉记者,他不排除联邦会使用武力来清除他们,所以他们要抓紧时间把政府大楼打造成一座对抗暴政象征自由的堡垒,他打算以政 府大楼为核心,把野生自治区划为根据地和联邦政府展开持久战,同时号召全国上下的自由人,反抗联邦政府,各州起义自治。Bundy的讲话颇具煽动性,31 岁的退役美国海军陆战队员Jon Ritzheimer不久后在youYube上发布了回应视频,他正在清点武器准备驾车去俄勒冈加入民兵,他在视频中和家人告别,并称已作好准备为抗击暴 政而献出生命。   马卢尔野生动物保护区位于俄勒冈州哈尔尼郡,方圆750平方公里,地广人稀,是美国西部最大的淡水沼泽地。 这标志着,反资本压迫的员工革命,在美国打响了第一枪。 通过员工革命,建立员工为主体的人民政权即美国人民共和国的斗争,在美国已经徐徐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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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EMAIL传票:联邦法院与州法院差别
岳东晓 2015-12-31 08:41
最近在 翰山 案中,美联邦法院(加州)对于EMAIL传票可行性再次进行了确认。无论针对美国国外还是国内的被告,EMAIL传票都是可行的。 针对美国国外被告,如果是海牙传票条约签署国,只要没有明确反对EMAIL传票,那么根据联邦巡回法院的判例,EMAIL传票有效。相关案例大家都应该清楚了。 针对美国国内被告,相关的联邦法院例反而不是不是那么清楚。 在翰山案中,我引用案例提出,针对美国国内被告,根据“ Federal Rule of Civil Procedure 4(e)(1) and section 413.30 of the California Code of Civil Procedure” ,在其他传票送达失败的情况下,可以用EMAIL送达传票。对此, 美国联邦法院法官表示认可。但是法官认为我没有出示无法通过普通邮件送传票的证据,认为应该先“ attempt service by mail pursuant to section 415.40.“ (普通邮件)。如果普通邮件不行,则可EMAIL送达。 杨文彬案中,我曾EMAIL传票问题上法院进行了相当时间的辩论。我认为,在当面送达与挂号信都失败的情况下,可以使用EMAIL。我认为,海牙传票公约是 United States 签订的条约,因此也是 United States 的法律。联邦下级法院(包括巡回法院)在解释 United States 法律的案例虽然对州法院不是 binding (这本身是个有趣的问题),但是相当的persuasive 。对此,州法院法官认为,如果立法部门认为 EMAIL传票可以,应该会在相关条款中写入。州法官没有采纳对海外被告发EMAIL 传票的动议。 最终,杨案以重寄挂号信传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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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已经有200多种外星人???
热度 1 稻草 2015-12-19 09:43
到1989年为止,美国官方正式记录在册并分类的就有57种 外星人 。而现在,有正式目击记载的已经有200多种外星人。有许许多多智慧生命:有人型的,类人型的,也有非人型的。有的生活在另外空间,也有的生活在人这个物质空间的另外星球上。(来源:科技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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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王孟源 美国金融腐败,在于金融界与司法界的紧密勾连。下面转几个案例。 ...
热度 2 light 2015-12-6 22:26
美国金融腐败,在于金融界与司法界的紧密勾连。下面转几个案例。 2015年12月6日 09:57 美国的金融腐败,在于金融界与司法界(上至最高法院,下至基层法官)的紧密勾连,比中国狠多了。下面转几个案例。我转这个不是要比烂,而是要揭穿公公们的谎言,说什么美国最大的腐败案才几万美元。揭穿公公们的谎言不是要保卫什么现政权,而是要指出:走美国的路解决不了社会烂掉的问题,无论是在中国社会,还是在全人类,人类必须找到一条新路。 转:我在瑞联银任职时,与老板合作愉快。他对我很信任,有问必答。有一次我远远看到(瑞联银的美国分部有世界最大的银行交易厅,超过一个足球场大,四层楼高)他和他的执行助手(瑞联银美国分部股票销售交易的主管,HeadofEquitySales-Trading;和我同级,但是较资深)在一起讨论一件事,两人的肢体语言都露出鄙视不屑的态度。我好奇心起,就走过去询问是怎么回事。原来附近的一家对衝基金,叫做SACCapital(因老板StevenA.Cohen而命名),邀请了我的老板去“谈生意”,但是他知道SAC的生意是怎么一回事,所以纸派了他的助手赴约,那人刚回来汇报。 当时我还年轻,对华尔街的内幕所知不多,连SACCapital都没听说过,所以就请老板详细解释一番。原来SAC是华尔街最赚钱的对衝基金之一,它的专业就在于内綫消息。一般搞内綫消息是想办法收买大公司里的中级主管,提早几天收到财务报表或资产重组的消息;在这方面SAC和同在附近的Galleon都是大户。但是StevenCohen觉得赚得还不够,于是把主意打上了另外一种内綫消息,就是每天养老基金(PensionFund)和共同基金(MutualFund)通过大银行向股票市场下的单子。美国的养老基金和共同基金的资产一般以千亿美元计,它们下的单子也通常一笔就上亿甚至几十亿,那当然是不可能马上买卖结束的,至少要一天,有时如果要小心谨慎不惊动市场,会要超过一周才能全部填完。SAC纸要在单子刚下的时候接到消息,就可以跑在前面(这叫Front-Running),抢先买下一大笔股票,然后等著真正的大单子把价钱推上去,稳赚不赔。 但是养老基金和共同基金(行内叫做“BuySide”,“买方”)的专业就在于避免大单被Front-Run,所以内部的管理很严,要收买他们的职员并不容易,于是Cohen想出了一个计策:既然这些单子终究还是要交给银行的交易部门(行内叫做“SellSide”,“卖方”)来执行,那么从那里著手也是一样的。Cohen也不必去收买银行职员,他直接和各银行的股票交易主管联络,邀请他们“投资入股”到SAC的基金里。这些内綫交易的基金稳赚不赔,年报酬率在100%以上;Cohen拿一半利润,投资人拿另一半,那还是比存钱到共同基金平均一年不到5%的报酬率高出10倍有馀。大家互相挤挤眼,有大单子进来的时候打电话到SAC去聊聊天,如此一来,Cohen既不须冒著留下证据的危险付钱买消息,而且也不用担心消息来源会欠缺动力,因爲每一通电话都自动代表著几千万美元的利润。 据我所知,我的老板是当时在美国的所有主要银行中,唯一一个拒绝入股SAC的基金的股票交易主管。SAC在过去20多年,风光得意,平均年入40-50亿美元(这些钱最终来自养老基金和共同基金背后的小投资人),Cohen的个人财产据称在200亿美元以上,是康州的第一富豪。SAC和其他搞内綫交易的对衝基金风光了这么久,在美国已经形成了一条产业链,任何想赚外快的上市公司职员都可以找上专门的“仲介顾问”,拿自己的内綫消息待价而沽。专职负责取缔内綫交易的SEC根本就没有探员,任职的律师一心纸想巴结上大银行或基金,希望可以早日由官变商领高薪(参见前文《美元的金融霸权(二)》),怎么可能会浪费时间去办这种喫力不讨好的事? 这个局面一直到2009年才有了转变:一个有野心、有理想的新人升任纽约南区联邦检察长(USAttorneyfortheSouthernDistrictofNewYork,负责纽约市和附近的好几个县,所以对金融罪案有管辖权),他的名字叫PreetBharara。Bharara出生于印度,随父母移民至新泽西长大,是锡克教徒;在上任前已经当了5年的曼哈顿联邦助理检察长,对华尔街的非法勾当十分熟悉,但是他的前任祇关心建立人脉(这人后来转任一个大律师事务所的高管),不放手让他抓大鱼。他一旦独当一面,马上就把内綫交易做爲办案的主要方向之一,6年下来,一连起诉了88个案,成功定罪了其中的87个,包括Galleon基金的董事长和一名高盛董事会的成员,惊动了整个美国金融业。他最重要的失败就是StevenCohen,这是因爲Cohen一直都不留下直接的证据,总是由手下当白手套;Bharara一连定罪了八名SAC的交易员,但是却没有任何一个愿意当污点证人(Cohen钱太多,付出的封口费太诱人),最后纸好跟SAC和解,罚了4亿美元了事。这是美国法律史上最高的和解罚金,但是纸占Cohen财产的2%不到。 这样铁面无私的官僚,动了几个大财阀的蛋糕,几年下来反扑是必然的。不过我本来以爲他们会从Bharara的职位著手,没想到这些人在商言商(ItisjustBusiness,nothingpersonal.),倒不把它当做私仇,纸是著重在一劳永逸,从根本上杜绝了联邦司法系统阻挡他们财路的可能。他们的入手点是一个叫AnthonyChiasson的交易员,他原本在SAC任职,后来拿了Cohen的钱开了一家卫星基金,继续搞内綫交易的老勾当。他被定罪之后,上诉到联邦上诉法庭,理由是Bharara没有查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过程,也就是他在Dell和nVidia的“朋友”们纸是好意提醒他;上诉法官居然采纳了这种荒唐的藉口,创下了新的判例,宣佈纸要没有找到金钱交易的证据,内綫消息就不算违法。如此一来,Bharara或是其他有心办案的官员就算有通天的本事,也不可能再定任何内綫基金的罪了,因爲他们有太多的手段来避免留下金钱直接转手的痕迹,例如可以“捐钱”给内綫来源创办并主管的“慈善机构”,或者用现钞交易,或者是经过CaymanIsland的银行来汇钱。这还不够,上诉法官还要求必须能证明内綫消息传递的每一个环节都知道消息是非法的,这在实际上根本不可能被满足,几个人随便撒个谎,检查官就没辙了。 Bharara当然知道事态之严重,所以立刻再上诉到最高法院。上周最高法院决定不予受理,也就是接受上诉法庭的判例。这就是当下美国的法治:法律名义上还在,程序也被严格遵守,但是实际上任何敢阻挠财阀的政治力量都被完全阉割了。明明这些财阀就是职业罪犯,纸不过是很成功的罪犯,但是他们钱够多了,连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也会绕著弯来庇护他们,让他们能继续搜刮财富。换句话说,美国的法院就是爲有钱人开的,所谓的正义、平等,都纸是哄人的谎言。 另外一个最近的案子发生在伊利诺州(Illinois)。芝加哥一向与阿拉巴马州(Alabama)齐名,是美国黑金政治风气最猖狂的地方。过去的七任伊州州长有四个后来被关进监牢;其中最有名的是RodBlagojevich,他把一切州长的职权都标价出售,包括批准一个儿童医院所需的资金和指定欧巴马参议员席位的替补者。在2012年被判14年徒刑之后,他随即开始一个上诉申诉,要求联邦上诉法院把他的主要罪名改判无罪。 联邦上诉法院(FederalAppealCourt)是美国仅次於最高法院(SupremeCourt)的法庭,其法官由总统直接任命,是终身职。这次Blago(Blagojevich的昵称)申诉的是有关欧巴马选上总统之后留下的参议员席位,挑选替补人是州长的职权。2008年大选之后,Blago马上开始拍卖,兜售的对象有好几个,一般是直接要钱(要价是几百万美元),但是欧巴马自己也想指定人选,於是Blago给了新总统一个大折扣:不拿钱,只要欧巴马任命他为一个部长。但是Blago的好几个案子随即爆发,2009年州长的职位被弹劾罢免,后来代任州长只好挑了一个年纪很大的小角色,暂时为参议员座位保暖。 这次上诉的论点就在於Blago并没有要钱,他要的只是一个部长的职位,所以他的律师争论这不算贪污。惊人的是三位法官一致同意,在一周前发布的判决书里做了解释,这个判决有两个理由:1)部长的薪水是劳动的酬劳,在会计上没有净价;2)这样的交易,自美国建国开始就是政治的常态,人人都这麼做,所以不算犯法。第一的解释是这个判决的最大问题:从此政治职位和大学入学这样很明显地有高度价值的东西,也可以合法地作为贪污的酬劳。此前美国的法律界一般是依常识,而不是会计来认定交易的价值。所以有了这个新的判例,美国政商勾结、财阀操纵政权所用的法律漏洞,又被扩大增建了。以前承诺职位,必须是心照不宣;现在可以堂而皇之地签契约:你若给我儿子当局长,我将来会花大钱雇你为顾问。 至於第二个理由,人人都犯法,所以就不算了,只是点出了当代美国政治的悲哀。18、19世纪,欧美还没有建立现代的文官体制,对贪腐的定义和现在完全不同。以当时的旧法律和行为准则来为当代的腐化辩解,恰恰只印证了美国政坛近40多年来的快速退化。19世纪末是所谓的GildedAge(金片时代,意即社会的内部腐朽,但是富者极富,有钱能把一切都披上金片,所以看来金光闪烁),贫富极为悬殊,政权由财阀完全掌握。现在联邦上诉法院不但不以其为耻,反而以其为例,把一百多年前的肮脏惯例合法化、正规化和体制化了,难怪现在美国贫富悬殊的程度正在突破19世纪的记录,向史无前例的高点迈进(参见前文《富豪口袋里的国家》)。 我在前一篇文章已经提过“徒法不能以自行”,有恐龙法官是法治的必然结果,必须有外来的纠正力量。今天这个例子指出,当整个社会开始腐化之后,外来的退化影响也会反过来将恐龙法官收为己用。法治系统的背后最终还是人治,不能期望它独立於政治与社会之外。法治是帮助政府和社会留在公平这条正道的手栏,只有警示的作用;如果人民决心跳崖自杀,如当代的台湾,一道手栏是挡不住的。 上文作者是王孟源,长於台南,清大学物理系毕业,哈佛大学物理硕士及博士,后转往金融界,历任巴黎银行研究主管,瑞士联合银行经理,瑞士信托经理,现已退休。业余兴趣在於研究经济,军事和历史。 http://weibo.com/1403497553/D781VBmxX?from=page_1001603916991676209408type=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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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草 2015-11-3 12:14
  港媒称,美国芝加哥警方一辆巡逻车日前在当地唐人街执勤时,遇上两名华裔女子拦路告状,她们边哭边呼救,举报华人卖淫团伙将她们从中国骗来美国出卖肉体,她们现已逃出魔掌。   据 香港《东方日报》网站11月2日报道,两名求救的女子分别为26岁和37岁,她们10月13日晚约8时,在唐人街一条街道的暗角处跳出,到马路中间拦住巡 逻警车。两女边哭边紧张地用中文向警员求救,警员通过警局的翻译,才得知两女从中国抵美后,遭人扣起护照并关在一处民宅,强迫接客卖淫,痛苦不堪却无从求 救。后来她们终于找到机会,趁着看守人不备,冲出民宅躲藏街角,刚好看到警车经过,就冒险走到路中心,拦车求救。   报道称,案件已由联邦调查局(FBI)接手调查,当局拘捕了涉嫌非法禁锢华女卖淫的53岁华裔男子陈松林(Song Lin Chen,音译),另一同党王伟(Wei Wang,音译)仍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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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新馨向荣】五彩塔尖
热度 12 xinsheng 2015-11-2 01:45
【新馨向荣】五彩塔尖
不知道这栋现代大楼的名字,但其楼顶塔尖的色彩变换吸引了我的目光。我期待赤橙黄绿青蓝紫的出现,然而似乎等不到赤色的出现。毕竟,这是美国,拒绝赤色革命。不过, 五彩轮回,仍然是变幻莫测、神秘美丽。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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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坚决支持左翼爱国人士对美国领馆的强烈抗议(配视频)!!! ...
热度 3 稻草 2015-10-29 10:14
南海美军入侵,是中国邓小平官僚主义亡国灭种路线的必然结果。但是,广大爱国的人民群众,开启了抗议的序幕。昨天中国左翼爱国人士,在美国驻广州领事馆前愤怒声讨了美国侵略行径,并向美国提交《人民抗议书》。 国家主权没有谈判的余地,只有一个字:打!!! 人民抗议书   中国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国家,面对美国军舰今天开进中国南海12海里的侵略行径,全体中国人民绝对不可沉默。强烈抗议美帝国主义对我国南海的侵略。全体中国人民都要发出自己愤怒的吼声,誓死捍卫国家领土领海完整不被侵犯。 We will not attack unless we are attacked; if we are attacked, we will certainly counterattack.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人若犯我, 我必犯人。   Go out from China South Sea ,US warmonger! 美国战争贩子滚出中国南海! 毛泽东的人民路线是如何处理外国军舰入侵的。爱国的同胞们,清醒吧! 当年英国军舰闯入中国后,被中方暂时扣押,多数高层领导起初都主张通过外交途径,谈判解决问题,但毛主席斩钉截铁、掷地有声地表示:“不!”,他说:   ——如果连中国的主权都不能维护,连中国人最基本的尊严都无法保障,那我们还有什么资格成立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呢?   ——他们这是明明不把中国人放在眼里嘛!是觉得,他们生来就是高人一等,我们中国人没有跟他们平等对话的权力。   ——主权问题,是民族的根本利益。中国的主权不容侵犯!这就是我们的底线。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他要是还要来硬的,那就来一艘打一艘!他联合美国、蒋介石一起来,好啊!那就连带着一起打!照打不误!老子就不信这个邪了!   听完毛主席这番慷慨激昂的讲话,朱老总拍案而起,激动地握着毛主席的手说:“好!老毛,我佩服你!” http://video.weibo.com/player/1034:f0a8ec2f311d08d06a9d7102ee224027/v.sw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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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 2 稻草 2015-10-26 13:41
鄙人的《美国科学社会主义》还在翻译成英文,这些美国人就等不及了。再等等。 30岁以下的美国主流民意渴望成为社会主义国家 作者:ayu78   在美国出乎意料爆红的美总统候选人桑德斯自称是社会主义者,欲把美国变为社会主义国家,桑德斯受到美国主流群体的欢迎,马萨诸塞州大学教授沃尔夫对媒体表示,值得注意的是,30岁以下的美国人竟然是最积极的支持者,他们对社会主义一点都不反感,反而是热烈的拥抱社会主义,渴望用社会主义来改造美国。      美总统候选人自称是社会主义者 欲改变美国   “伯尼·桑德斯的支持率如火箭般蹿升”“桑德斯的信息值得一听”“演员詹姆斯·伍兹痛斥桑德斯是彻头彻尾的傻瓜”“一个‘社会主义者’能入主白宫吗”“桑德斯计划就‘民主社会主义’发表重要演讲”……佛蒙特州参议员桑德斯近日成为美国舆论场中的超级红人。对这股风潮,美国《西部新闻》19日评论说,桑德斯加入总统选战,在美国掀起一场有关社会主义以及如何治疗美国所面临问题的全国性论战。   白发蓬松,金丝眼镜,74岁的桑德斯时常显得有些不修边幅,他讲话时颇像一名大学教授。按《今日美国报》19日的评论文章,他是一个怀有雄心试图“将世界最狂暴的自由市场经济体变成一个斯堪的纳维亚式的民主社会主义”的人,他想把华尔街的高管送入监牢,想把最低工资翻一番,他想花纳税人的钱,一掷千金。“美国之音”说,免费上大学,提高最低工资,全民保健,改革华尔街,都是桑德斯的政治主张。   “我知道有许多人,一听到‘社会主义’这个词,就非常、非常紧张”,今年2月1日在艾奥瓦州开启自己的总统竞选之路时,桑德斯曾这样对记者说。桑德斯多年来一直公开自称是“社会主义者”。“美国之音”称,这在美国政治人物中并不多见。自冷战以来,这个词在美国政治里具有贬义。社会主义不仅被用来描述一种政治经济体系,同时还被保守派用来侮辱左倾对手并破坏他们的名声。美国自由派与独立派网站politicususa称,共和党人几乎每次提到桑德斯的名字时都会附加上“社会主义者”这个词,试图将桑德斯妖魔化,给人留下一个不顾后果、危险的社会主义者将改变美国人生活方式的印象。   民主党几大总统竞选人13日在拉斯韦加斯首次辩论,桑德斯成了最大获益者。CNN/ORC于14日—17日进行的民调显示,桑德斯的支持率比9月中旬提高5 个百分点,升至29%,只落后于希拉里。CNN的一份民调显示,与共和党风头最劲的竞选人相比,桑德斯与特朗普的 民意 支持率分别为53%、44%,赢面大于希拉里,希拉里与特朗普的民意支持率为50%对45%。   特朗普将桑德斯称为“疯子”。在许多美国媒体那里,桑德斯确实“疯狂”,他如果上台可能影响美国的“国体”,对资本主义进行“再平衡”。《纽约邮报》19日说,“对不起,桑德斯,斯堪的纳维亚不是天堂”。《国家评论》20日刊文称,斯堪的纳维亚是美国左派的香格里拉,但左派的这种浪漫有很多错误之处。事实上,瑞典是一个自由市场的成功故事。   有着140年历史的美国社区新闻塞勒姆新闻19日在网站刊文说, 桑德斯认为,美国如今面临的最严重问题是,金钱在政治体系中的角色和影响力——百万富翁、亿万富翁、公司和银行的影响力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它们能确定议程,决定辩论,书写立法、恐吓政治家,甚至阻止这个政治体系采取行动反对它们。报道认为,桑德斯发出质问:我们要寡头还是民主?这是一个令人震惊的问题,但对于今日来说切中肯綮。    桑德斯受到美国主流群体的欢迎,是否意味着民众对社会主义的看法正在改变?马萨诸塞州大学教授沃尔夫表示,正是如此,对30岁以下的人来说,把桑德斯称为社会主义者不起什么作用。这是没用的,不能说服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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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历史:美国 FDA 何时开始审批药物?
热度 1 岳东晓 2015-10-17 15:55
对屠呦呦的研究方法,不少人提出各种反对。 如果拿今天的标准与评价过去的事情,发现过去的事情不合标准的情况会非常多。就像 你拿今天的排放标准去测试20年前的汽车,会发现一大半不能通过。 莱特兄弟发明的飞机显然无法通过今天的航空认证。爱迪生发明的电灯恐怕也不符合今天的安全标准。 但你如果用这些现代的标准来否定前人的功绩,就非常荒谬了。 评价屠呦呦,现在的人士喜欢拿当今美国 FDA 的标准。学过美国历史的,应该知道 FDA 是美国建国一百多年后才出现的事务(以前美国政府不怎么管事)。但FDA最初只是禁止假药、有毒药品(如带辐射性的)。 美国FDA 开始要求药物被证明有效 是 1962年 。美国要求对药物有效性试验注册登记是1997年 (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Modernization Act of 1997 (FDAMA) ), 由克林顿总统签署 。 根据这个网页,https://www.clinicaltrials.gov/ct2/resources/trends,20万个临床试验, 90%以上的trial 都没有下文, 发表了结果的不到10%。这10%当然包括很多是结果无效的。 这个临床试验 https://clinicaltrials.gov/ct2/show/NCT00764036 测试青蒿素对于乳腺癌的功效,从2009年开始,似乎到现在也没有结果。但对参加这个临床试验的癌症病人来说,在其他治疗无效的情况下,青蒿素提供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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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美国就象一个大公司
热度 2 稻草 2015-10-10 09:08
美国的总统是 总经理 ,美国的司法是公司的法律部,美国的资本家是 董事长 , 美国的员工是老百姓,美国的选举是 总经理 代表资本家与员工签合同,美国的军队是资本家的保安。 老百姓受了委屈,想不通了,找神倾诉,别找资本家,因为你已经签过合同了,这是老百姓唯一的活法。 民主自由只在神的经典故事里,这就是美国,就一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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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新馨向荣】纽约下城区的政府大楼
热度 11 xinsheng 2015-10-9 23:06
【新馨向荣】纽约下城区的政府大楼
纽约下城区是纽约市各政府机关的聚集要地,政府大楼星罗棋布其中,各式老建筑穿插于现代建筑之间更是见证美国历史的沉淀。 1. 纽约州最高法院大楼(State Supreme Court Building) 纽约州最高法院大楼( New York State Supreme Court building ) 位于 曼哈顿下城弗利广 场 的中心,由 Guy Lowell 设 计 ,是 一座罗马古典风 格 的 法 院建筑 , 建于 1919-1925 ,于 1966 年被列纽约市地标。 大楼前部的大三角屋顶之上有三个大雕像,分别代表了法律,真理和公平。 2. 纽约代理法院(New York Surrogate's Court ) 纽约代理法院(New York Surrogate's Court,又称遗嘱检验 法院, 位于 Chambers 街与 Centre 界交界处 ,由 John R. Thomas 、 Horgan Slattery 设计,建于 1899-1907 年,是美术学院派建筑风格的杰作,也 是二十世纪初城市美化运动的主要范例。 于 1972 年 1 月被加入国家历史名胜注册名录, 于 1966 年被列纽约市地标。 3. 瑟古德·马歇尔美国联邦法院( Thurgood Marshall United States Courthouse) 瑟古德 · 马歇尔法院是 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 ( 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Second Circuit ) 在曼哈顿听取口头辩论之地 。大楼位于 曼哈顿下城市民中心附 近 的 弗利广 场 ,是 由 Cass Gilbert 和他的儿子 Cass Gilbert, Jr. 设 计 的 一座古典复兴法 院建筑 , 建于 1932-1936 ,于 1987 年 9 月被加入国家历史名胜注册名录。
个人分类: 新馨向荣|6993 次阅读|10 个评论
分享 中国人买下TRUMP母校
热度 1 MingHao 2015-10-3 04:42
http://www.nyma.org/uploaded/images/Support_NYMA/Scholarship-3.jpg 莫天全是谁? http://baike.baidu.com/view/730815.htm 拥有126年历史、名人校友无数的美国纽约军校 http://www.nyma.org/page.cfm?p=10 ,今年3月宣布申请破产保护,9月30日,在破产拍卖中获一个中资非牟利组织‘ 自然保育研究中心’(The Research Center on Natural Conservation) 以1600万美元购入。该组织向校方表示,将保持军校继续营运。 美国纽约军校是私人寄宿学校,但近年风光不再,招生人数剧减,今年3月申请破产保护。校方曾向今年入学的新生承诺继续营运,但承诺无法兑现,今年9月不仅未开学,还开始破产拍卖。 在拍卖上,两位竞逐的买家均为中国投资者,最终由非牟利组织自然保育研究中心购入。该组织由中国搜房网始创人莫天全及妻子成立,此前曾购入纽约一座古老大宅。对于军校被外资购入,校友普遍感高兴,认为有助学校重开。由于不少学生已转读他校,外界估计军校重开后可能引入中国学生就读。 纽约军校位于纽约州 Cornwall-on-Hudson, NY ,1889年成立时是一间男生寄宿学校,课程包括军事式训练。该校风景优美,面积广大,内有不少建筑物及军营。该校多年来出过不少知名校友,包括共和党总统提名参选人川普、已故黑手党头目戈蒂,及著名导演法兰斯哥普拉。 http://www.rantpolitical.com/wp-content/uploads/2015/07/trump-young.jpg TRUMP本来是在Manhattan一家私立学校,据他书里自己说:12岁13岁时居然挥拳打了老师!被开除后,家长只好送他去这个军校。 http://file2.answcdn.com/answ-cld/image/upload/f_jpg,w_672,c_fill,g_faces:center,q_70/v1/tk/view/cew/3/1/7/2/2/3172214595/d0cc73998da0cd354f02d7143dcf819f7ece9ef5.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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