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朱令事件在网上吵得沸沸扬扬,根据凤凰网报道,网民们在美国白宫的请愿网站上提出下列请愿 Invest and deport Jasmine Sun who was the main suspect of a famous Thallium poison murder case (victim:Zhu Lin) in China 中文翻译为: 投资并驱逐中国著名铊毒杀朱令案主要嫌疑人孙维 其请愿正文称:朱令1995年两次被铊毒害,导致永久瘫痪,其室友孙维在1997年被作为嫌疑人调查,但案件被神秘结案,而孙维改名并通过婚姻欺诈进入美国。”我们娇小的政府调查并驱逐她”。(“we petite that the government investigate and deport her.”) 这份向奥巴马政府请愿的请愿书并不稀奇,网上请愿什么五花八门的内容都可能。令人惊奇的是,这份请愿签名人数超过了11万。 前些时候,曾经有一次请愿,请美国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采取负责的态度、提防日本军国主义,但签名者寥寥无几。为什么这个汉人针对汉人的请愿突然有这么的积极分子呢? 究其原因,还是某些人在洋人面前不敢真的提出自己的要求,但针对同胞的事情却是没有可以留情的。当年贺梅父母与洋人争夺小孩就是如此,相当多的汉人网民在根本不清楚事实的情况下就缺省假定肯定洋人有理、汉人无耻,而对同胞极尽口诛笔伐之能事;甚至在洋人的种种不端事实面前,依然完全偏颇。这种洋贵汉贱、洋好汉坏之心态,固然是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屡次战败造成的民族自卑心理,更是满清对汉人进行近300年种族奴役的流毒。导致某些汉人内斗极其狠,而对外则基本噤若寒蝉。 朱令事件我在网上搜索,找到孙维2005年贴在天涯网站的这个长篇说明: http://bbs.tianya.cn/post-free-446431-1.shtml 。其文中对网上流传的各种指控进行了一一的反驳,其提到的各种事实大多是可以验证的。如果真的对事实真相感兴趣,应该去验证其文中提到的事实,其中很多事实应该很容易通过其清华的同学、老师证实或否定。比如说,清华对毒剂管理是否严格,孙与朱是否有竞争或矛盾等等。假定朱令的中毒确实属于谋杀,正确地做法是找到相关证据,根据证据将凶手抓获。目前除了猜测的可能性,没有看到任何证据表明孙维是凶手,甚至都没有证据证明朱令中毒是蓄意下毒事件。 莫须有的东西不是证据。如果莫须有就可以将人定罪,这个世界哪还有正义可言?谁还能保得了自己的项上人头? 孙维是否有罪,要看法律是无罪推定还是有罪推定。如果是有罪推定,则嫌疑就等于有罪,清华(至少清华)凡可能接触铊与朱令的都有嫌疑,都属于有罪,可杀。假设满清一名格格在清华被人下毒,估计整个清华化学系都会清廷被诛灭九族---这就是有罪推定的运作,又叫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 如果是无罪推定,则政府必须证明其有罪。 幸运的是,我们的法律已经进化到了无罪推定的时代---虽然很多人的思维可能还停留在有罪推定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