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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网教:所谓藐视法庭的案例
热度 9 岳东晓 2015-9-23 07:54
夜夜城以及杨文彬又在热炒这个吕贤修的那个所谓藐视法庭的报道。我早说过了,这个报道存在很多不实之处 (注一)。但此事作为一个例子,我们也可以学习一下美国的法律。 实际情况是,当时我在联邦法院对某公司的案子中暂时失利,法院要我交付被告 律师团 20多万美元的律师费等。这个案子之前的主审联邦终身法官 从联邦法院辞职 了。案子转给另一名法官 Hon. James Ware 处理 。此时我正在上诉。而被告急于要压迫我放弃。我多次主动要求去被告那就上诉期间支付律师费问题达成协议,他们予以回绝。却另请律师通过州法系统来对付我。要进行 JUDGMENT DEBTOR EXAM。被告向法院递交了一份虚假的 PROOF OF SERVICE,说把相关命令亲手交给了我,然后说我没有去。我立即上法院,向主审法官的 Hon. James Ware (前北加州联邦法院首席法官), 说这个 PROOF OF SVC 是假的 (实际上,process server 也只说是 "possibly")。根本不存在违背法庭命令之事。James Ware 法官当场认可我的说法,并命令双方进行和解谈判。这是2008年底的事情。 后来这个案子在我能够接受的条件下和解了。我放弃了上诉,也得到了相应的东西。按一位律师的话说,从他们处理你这件事就可以看出,该公司的管理非常愚蠢。确实,案件之初, 我是非常友善地寻求按行业规则处理,说我对这个公司对于计算机行业发展做出的贡献非常钦佩,这件事情他们用了多少按价支付多少 。结果他们倒好,对我进行欺骗。两个月之后, 这个著名公司因经营不善,不再存在。 后来,2010年,我的案子在 Hon. James Ware 主审下,经过陪审团审判,打赢了针对另一个上市公司的侵权案。对手律师是 同一拨人,其中有一名律师还曾是法官的 CLERK 。这名被告律师在法庭上面对我,手在发抖。这我写过的。他们怕什么?怕的是真相。杨文彬说是” 还是法官可怜这位自己掏腰包维护美国法律公正的讼棍 ,看他 裤子 都快输光了,就判他赢一回。”这是杨诽谤的一项。 我针对杨文彬的诽谤案,以及翰山的诽谤侵权案,既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应该用尊重法律与事实的态度对待。搞那种刁民做派是无济于事的,只会越陷越深。法律无情,大家最好对法院的东西尊重点。 另外大家应该想到,我一个明明是对方侵权的案子,而且我是有律师的,都能走到这一步,那些作奸犯科的面对法律时,将会是何种下场。另外,我案子的前任法官也被我向第九巡回法院控告,最后他辞去联邦终身法官职务,第九巡回法院说因为他已不是联邦法官,我的控告失效了。但总的来说,在美国 nobody is above the law。诉讼人上法院不过是依据法律找个说法。法官就职都得宣誓恪守法律,诉讼人缺省都是认为法官是法律的象征、是公正的。法官如果罔顾事实与法律,企图偏袒一方,那是行不通的。没有公平心的,不配当法官 --- 这是我在加州最高法院一次听证上说的。最后,我能在陪审团审判中获胜,说明大家还是应该相信法治。 注一: 吕贤修报道的很多内容很多不是事实,当时相关听证都已经过了,根本不存在藐视法庭。而是他问我当初最坏的可能是什么,我当时笑着说:“最坏的可能,如果确实藐视法庭,可能坐牢。等等。” 至于那份文件,也不是查封财产与房屋的查封令。事实上根本没有这样的查封令。 JDX 的目的是查出对方的财产。 因为当时还没有进行 JDX,对方都不知道我有什么财产。 附件:
个人分类: 法律|8407 次阅读|10 个评论
分享 桑兰案莫虎律师费被打三折
热度 8 岳东晓 2015-5-6 05:55
我在《 普法:FRCP 37(d) 惩罚条例浅析 》曾经解释,【 法庭可以要求未能参加取证的诉讼方及其律师支付 由其非作为造成的 合理的费用】,【 这部分费用必须是由相关过失造成的,过失与费用两者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所谓 causality。 这个causation一般可以用 but ... for 测试。 】 现在副法官对相关律师费进行了判决,他写道 : The purpose of cost-shifting here is to reimburse defendants for expenses they would not have incurred but for the plaintiff’s last-minute cancellation of her deposition. Yet, defendants’ counsel has billed for all of the time spent preparing for the deposition,including review of discovery materials and transcripts of a prior deposition. Much of this preparation will be useful whenever the plaintiff’s deposition is taken. On the other hand, cancellation of the deposition means that defendants’ counsel will have to repeat some of their preparation in advance of a rescheduled deposition. Therefore, the defendants shall be compensated for thirty percent of the time counsel devoted to deposition preparation. Furthermore, some entries have nothing to do with the deposition ... no reimbursement is appropriate for such tasks. 原则上, 副法官 说规则的目的是补偿被告那些如果不是原告取消取证就不会造成的费用 (but for 部分)。据此, 副法官 认为被告的账单存在两个主要问题:(1)被告为录取证词而做的准备工作大部分没有因为临时取消而浪费;(2)被告索取的部分费用与录取证词毫无关系。就(1)项, 副法官 估计30%的准备需要重做,因此,录取证词准备工作部分给以 30%补偿。就(2)项,则完全没有补偿。莫虎索要了 35.5 小时的律师费,法官批准了 15.2 小时,总计 $8208。 之前桑兰律师说 莫虎一小时律师费只值250 。对此法官没有采纳,认为莫虎价钱公道。 法官这个 30% 的准备工作需要重做,因此打三折 (30%)当然具有一定的任意性。一般来说,法官必须一条条的分析账单,不能搞笼而统之。比如说,莫虎通过查阅案件资料对询问桑兰进行设计,这项工作应该不需要重做;而联系相关服务公司安排远程视频取证则可能需要 100% 重来。 估计徐律师还会申辩。
个人分类: 法律|10110 次阅读|13 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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