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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周立波案莫虎遭到严厉反击

热度 8已有 6818 次阅读2018-9-15 02:15 |个人分类:法律|系统分类:法律

昨天我在《从杨文彬传票送达谈周立波案》一文中提到,如果莫虎向周立波索要50万律师费属实,那周立波的案子有得打。查看莫虎-周立波案卷,周立波已经应诉,而且反诉莫虎侵吞20万律师费,另指控莫虎泄露客户保密信息之类,索赔3000万美金。

特别是周立波附上了一封就莫虎律师收费一事的律师操守评判意见书(Ethics opinion)。该意见书认为20万不可退还律师费的条款属于乘人之危的霸王条款,是违规的。该意见引用了 Matter of Cooperman, 611 NYS2d 465(1994) 案例与纽约律师操守规则 1.5,认为莫虎的20万固定收费以及拒绝退还违背了律师对客户应有的信义义务(fiduciary duty)。

查看 Cooperman 案例,案中的律师收取1万5千美金的不可退还的最低律师费。纽约上诉法院裁决,这种不可退还定金的协议构成违规。判决引用英国哲学家培根1846年的一句话:“[t]he greatest trust between [people] is the trust of giving counsel”,证明律师客户关系是人与人之间最大的信任。律师必须为客户的利益着想,忠于客户。对客户不利的、定金不可退还的合约是可耻(shameful)的、损害律师职业荣誉的条款。这名律师辩解说,他这个最低收费1万多不算明显过分。但上诉法院认为,该律师的收费协议条款很绝对,没有给客户任何回旋余地,相当于剥夺了客户应有的权利。

对比 Cooperman  案例与莫虎-周立波律师协议,后者协议条款似乎对周立波更为严苛。莫-周协议其中一条是,20万美元作为审判前的律师费用,一笔交清,无论结果如何;如果案子不能了结,需要审判,则另外制订律师费。

另外,周立波指控莫虎泄露了律师-客户通信,造成他巨大的损失。在某些情况下,律师是可以泄露律师-客户通信的,包括在客户指控律师,律师需要自我辩护的时候。莫虎为了给自己辩护,最终可能不得不抛出周立波、鄢军等合谋的细节。剧情将更为精彩。

大部分律师靠律师费吃饭,律师费来自客户。因此律师对客户的忠诚义务与律师本身的生存之间存在一个永恒的矛盾 -- 是从客户利益出发最优地解决问题还是最大限度地从客户那收费。以前我知识产权案只要涉及和解,被告律师总是千方百计的阻挠,方式就是提出我根本不可能接受的条款,于是官司继续打,被告律师继续大肆收费。后来,我给被告公司的CEO写了一封信,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在后来的和解会议中,我提出我与被告公司的代表进行律师不在场的直接谈判。被告律师来不及反对,被告公司代表就欣然同意了。我和对方坐下来很快就根据商业平等合理的精神达成了一致。当双方握手走出谈判室,被告律师简直是恼羞成怒,言语极为过分,意思是他们宰这个公司也已经够了,然后愤然离去。而我跟对方公司代表(从外州来)一起愉快地参观 --- 道理很简单,双方都得到了满意的结果,都减少了不确定性、节省了时间与资源。在一起不公平竞争与诽谤案中,一次在法庭上,法官问到和解的可能,我 作为原告没有说话,被告律师立刻抛出了一个完全不成立的理由表示不存在和谈的条件,把法官的这个建议给挡了回去。呵呵。

律师-客户之间诉讼双方都是拿着双刃剑。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海明-桑兰就是如此。莫虎在起诉周立波之前就已经拿到这份意见书,明知周立波到时会抛出这份文件,却还是硬着头皮起诉周立波,可能也是无奈之举 -- 在媒体上他已经遭到周立波重创,不可能更糟了。

附件:
操守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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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7 个评论)

回复 方枪枪 2018-9-15 09:18
在一起不公平竞争与诽谤案中,一次在法庭上,法官问到和解的可能,我 作为原告没有说话,被告律师立刻抛出了一个完全不成立的理由表示不存在和谈的条件,把法官的这个建议给挡了回去。呵呵。-----------------我怀疑这是坡律。
回复 MingHao 2018-9-17 03:08
方式就是提出我根本不可能接受的条款,于是官司继续打,被告律师继续大肆收费
回复 wx1wx2 2018-9-20 10:26
"方式就是(被告律师)提出我根本不可能接受的条款,于是官司继续打,被告律师继续大肆收费"–讼棍基本功。
回复 fencer1818 2018-9-27 00:55
海明案他没占到任何便宜,律师费案子给他扔出去。诽谤案直接就可以进陪审团,当然犹太人律师考虑的是陪审团判了惩罚性1000万,你海明没有这么多钱,我还要花费更多的律师费跟你打陪审团,对客户来说得不偿失。当然评估价你有多少资产了,打到你负资产,甚至疼,可以拿到钱,这才是打官司。您猜海明得付出多少代价换来我们的和解?
回复 fencer1818 2018-9-27 00:59
莫虎的律师费当然可以叫价,也可以不作为,但是我们要看看周立波打到律师楼账户是托管账户还是拿个账户!这一点岳博一定要看清楚,托管账户,就是说我和你约定这么多钱的官司,本律师每月给账单,然后一笔一笔扣托管账户里的钱。这个属于正当,但是还有一种叫做包干,这是两种概念。同样是预付费,一个是包年,一个是充值,本质有区别。虎子算钱算的很精明的,最后我们案子和解了还不依不饶要律师费,赢了没?没那金刚钻,就别揽那瓷器活。我就是因为孩子,放宽心不再打下去,有啥意思?跟一帮老头老太太,有啥意思。
回复 中西部人 2018-10-13 09:19
长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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