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东晓 (2012/08/22 14:04): 美国人是很精明的,精明的美国人会签订条约、宣誓保证为其手下败将日本流血吗?这不是一个空泛的主观判断问题,而是涉及对《美日安保条约》的法律解读。很多人认为《美日安保条约》是一个军事同盟的条约,真是如此吗?让我们看看其条约原文吧。这份条约的全文参见 条约共十条。第1条强调应该在联合国框架内维护和平以及加强联合国的作用。其后,具有实质性内容的条款为第5条与6条。第6条规定,日本向美国军队开放其领土、领空以及海军设施。这一条,体现了日本的战败国地位。正如日本政治家们指出的,美国随时可以武力镇压日本。这与美国对其他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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