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地在湾里说这个话题恐怕难以得到肯定,好在我还并不是常客,就没有必要有太多的顾虑了。
1. 历史
不想多说如何从历史上证明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想说的主要是和1971年美国把冲绳等地的管辖权归还给日本有关的这段历史。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中、美、英国共同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必须把它在日清战争和以后掠夺中国的领土台湾、满洲以及其他地方全部归还给中国。
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开罗宣言的条款必须实施,日本的主权必须限制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和其他我们决定的小岛。" 这个条款对日本的领土作了比较明确的界定,唯一不确定的地方是“其他我们决定的小岛”,然而,却明确规定这个“决定”权在“我们”,即美、中、英三国。任何一国单独作出的”决定“是无效的。
1951年9月8日美国背信弃义,违背反法西斯国家签字的《联合国家宣言》、 《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其他有关国际协议所作的同盟国家不得与敌国单独媾和,对日和约应先经中、苏、美、英四国外长会议准备,并采取大国一致原则签订全面对日和约的规定,违反盟国的合法利益,一手策划,操纵部分国家与日本签下的一项不被广大亚洲及世界爱好和平国家认可的旧金山条约。其不合法性在于:会议把抗击日本侵略做出贡献、付出牺牲最大的中国排除在外;背弃《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承诺,在条约中留下了台湾地位未定论的隐患;美国越俎代庖,在和约中宣布放弃受害国政府和人民对日本索取战争赔偿的权利;日本政府将附属于台湾岛的钓鱼岛等岛屿以归冲绳县管辖为借口交由美军占领,由于琉球群岛(冲绳)被美国托管,因此钓鱼岛也成了美军“靶场”,由美军代管。对此,当时周恩来总理兼外长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声明,指出旧金山和约是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对日单独和约,不仅不是全面的和约,而且完全不是真正的和约。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
1971年6月17日,日美两国在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私相授受,把之前中国大陆和台湾都声称是中国固有领土的钓鱼岛等岛屿也划入了“归还区域”,交给日本。这一交易遭到中国政府的强烈抗议。我国外交部于1971年12月30日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日两国政府公然把我钓鱼诸岛划入“归还领域”,严正指出“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美日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台湾爱国青年及海外华人由此还发动了轰轰烈烈的“保钓运动”。迫于舆论,美国宣布,只向日本移交钓鱼岛之行政管辖权,与主权无关。其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表示,“归还冲绳的施政权,对尖阁列岛(即我钓鱼岛)的主权问题不发生任何影响”。
可以想象一下为什么旧金山条约要排斥中国?只是因为西方国家不愿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什么美国急于在1971年归还冲绳和钓鱼岛等?因为中美关系开始走向正常化,中国重返联合国在即,老蒋2次不愿意接手,而美国敌视大陆。
如何看待这段历史,尤其是如何定位1951年的旧金山条约和1971年“归还冲绳协定”,是认识现今钓鱼岛问题的基础,承认或者默认这两个文件的合法性及有效性,就是直接承认了台湾地位未定论和日本管辖钓鱼岛的合法性,在这个问题上,来不得丝毫的含糊不清、吞吞吐吐和模棱两可。
钓鱼岛的问题不仅仅是中日两国的历史和现实问题,钓鱼岛问题的近代史完全被美国搅合了,被美国掌控了、利用了,只要美国还是世界上软硬实力的独霸,解决钓鱼岛的归属就不是个简单的问题,最近,好像是尹卓将军说的钓鱼岛是美国一线钓中日两国的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2. 中国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目前最大利益。
中国的最终利益当然是回收钓鱼岛的主权,但是,目前呢?在主观愿望和客观现实之间存在很大差距的时候,应该怎么办?什么才是中国在目前情况下在钓鱼岛问题上的最大利益?
可以先看看近几十年来中国对钓鱼岛问题的实际做法的演变。谁都知道,在很多问题上,中国政府被认为是只知道口头抗议却少有实际行动的纸老虎,钓鱼岛问题上也不例外。我想,除了“和为贵”的处事哲学,更重要的,是因为中国并不具备必须的软硬实力资本。虽然钓鱼岛涉及到国家的主权和巨大的经济利益,但我们还是无法把钓鱼岛问题和台湾问题以及日本霸占满洲占领中国大片土地完全等同起来,在缺乏有效实力、还有争取时间的情况下,“搁置争议”不失为一个较好的选项。“搁置争议”不是出卖主权,也不是对自己的主权的否认,而是对现实的默认,是双方有意识地延迟最后的摊牌时间,更重要的,是对双方的共同利益的认可。“搁置争议”是把双赢双刃剪,“搁置争议“需要双方的忍耐、克制以及对双方关系的大局的认识。从1971年到现在已经有41年了,虽然钓鱼岛仍然还在日本的管辖之下,但中国的软硬实力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对钓鱼岛显示主权也从单纯的口头抗议口头表达进化到了日常化的海监巡逻;中美之间的关系,虽然合作可能还是主要的,但对美国的公开批评也明显增多了。这些转变并不是意识形态的,也不是单纯的战术策略问题,而是国家实力对比的变化。
但是,我们绝对不能被近30年来国家的巨大成就冲昏了头脑,中国还有很多内部问题需要解决,还有一段很长的发展道路需要走,还远没有强大到可以事实称霸、或者和美国平起平坐的地步。中国目前的最大利益,是尽可能地争取更多的时间,进一步快速发展经济和军事,扩展自身的软硬实力,面对南海、东海、钓鱼岛等问题,在坚持双方解决的框架原则之下,尽可能地继续“搁置争议”的方针,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逐步强化立场,逐步增强对等的维权力度,尽可能地推迟最后摊牌的时刻。
3. 与钓鱼岛问题密切相联,中国方面不得不慎重考虑的几层关系。
自建交以来,中日关系曲曲折折,好好坏坏,但菜鸟说得好,中日之间目前的共同利益还是大于彼此的异议,双方都应该看清大局,不极端地因小异而放弃大同。
此外,在考虑钓鱼岛问题时,我们也不得不考虑到几个与此有关的问题。
首先是钓鱼岛和竹岛、北方四岛的关系。日本方面的三大岛争,只有钓鱼岛是由日本直接控制的。日本面对俄罗斯从法理到现实都无能为力,对韩国因为美国而无法完全撕破脸皮,只剩下钓鱼岛了,在日本右翼政党的操作冲击下、在美国的暗地鼓励下,即使从政治上考量,无论是那个执政党,日本政府都会有在钓鱼岛问题上强硬的必要和冲动。
其次是钓鱼岛和南海的关系。正如在香港的“一国两制”同时也是对台湾方面的一种演示,中国不大可能以多重标准来处理与多方的领土问题,处理钓鱼岛问题的模式也自然而然地会对南海等问题的解决产生影响。“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外交谈判”、“和平解决”即为我们赢得了一些可贵的时间,树立了中国的正面国际形象,但也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面对惹是生非,造事挑衅,抗议、反击是必须的,关键是个度的问题。我们需要向全世界显示中国是个负责任的,说话算数的国家。设立三沙市是个很强有力的措施,既在自己的主权范围之内,又加强了日后维护海洋主权的力度。建立海洋(海岸?)警卫队应该是另一个不错的主张。
最后是钓鱼岛和美国重返亚太的关系。美国的最大利益,在于加深亚太各国的矛盾,制造由他掌控的亚太紧张局面,影响、遏制中国的发展,维护他的不可缺少的唯一老大的地位。要明白,近2年来中国周边环境恶劣化的源头在美国。领土之争涉及海洋权益和经济利益,中国提出“共同开发”说明早已接受在一定程度上和周边国家共享海洋资源。虽然周边一些国家心口不符,一直在做一些违反共同认可的事,但原本局面还处于尚可容忍与掌控的地步。美国的重返亚太战略因为缺乏可实际操作的经济、政治、外交手段,所能做的自然是利用其与国力不相称的强大的军事力量,扩大和激化中国和周边国家之间历史遗留的问题。我们必须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应该尽量避免被牵着走。
4. 我们应该怎么办?
中国不缺政治家、分析家和战略家,尤其是在网上,人人都有权力有可能高谈阔论他们原则性的真知卓见,我也不例外。
对钓鱼岛问题和其他一些领土主权的问题,中国还是应该继续朝最好处努力,往最坏处准备,坚持一贯的和平、平等的外交方针,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坚持对等原则,努力调整处理好与美国的关系,尽可能地排除内外干扰,争取更多的时间,加快自身的经济建设,不断强大国防力量,不到万不得已,不轻易最后摊牌。时间对中国有利。
一个很有利的局面,是大陆和台湾紧密合作,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共同要求重新确立中国作为二战同盟国的权益和利益。努力吧,盼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