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干强
党中央历来强调,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这深刻表明,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决不是要削弱社会主义根本制度(这里专指社会主义公有制),而是要把它改成更符合中国国情的管理体制,来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促进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断巩固和发展,从而推进多种所有制经济构成的整个民族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从这方面看,公有制与公有制经济的管理体制具有同一性。但是,经济管理体制总是具体的,是人们在实践中根据一定的认识水平制定的,是有可能带有主观性的。如果管理体制不符合中国国情,就必须进行改革。从这方面看,公有制与经济管理体制又是有区别的。所以,改革管理体制,无非是要克服公有制及其主体地位的作用与具体经济管理体制之间的矛盾,在管理体制上保证公有制的优越性得到符合国情、符合经济规律的发挥。因此,改革计划产品经济体制,决不是要把公有制改掉。这好比一个人,在成长中生病是十分正常的现象;但是,消除病症,却有两种对立的方法,一种是针对病的本身,治好病,人就健康了;另一种是针对人,把人弄死,其病也没有了。发生在改革中的把公有制企业私有化,采取的就是后一种办法。这已不属于管理体制的改革,而是要消灭公有制经济,因此完全背离了改革的初衷,与改革的方向完全是对立的。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应当是维护公有制的改革,也就是要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创新管理体制,从而更好地处理好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促进公有制经济形成更符合客观经济规律要求、从而更完善的实现形式。这也就意味着,当公有制主体地位受到削弱时,我们提出要振兴公有制经济,决不能把这种要求理解为“又要回到旧体制了”,而应当理解为通过科学的改革措施,促进公有制企业与市场经济高效结合,促进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形成巩固而不断强大的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