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国务院让各级政府财政来担保中小微企业在银行贷款,没有政府的担保的也要求无原则给中小微企业贷款。 这是明显违背银行运行的经济规律的。为什么?银行是金融业的基础,它承载着金融业正常发展的基石的重要作用,这就意昧着它不可能承担太大的风险。也就是说,如果让银行承担太多的风险,整个金融业都有崩溃的危险。如今国务院要求银行无原则承担贷款的风险,这实际是要国有银行白拿钱出来,补贴中小微企业。
在前面的博文中,我也说了,既然中小微企业是一个刚性的“银行需求”,为什么中国的私人银行和外国银行不接单呢?这就说明,中小微企业中的绝大多数企业是银行承担不起的风险,根本不是刚性的“银行需求”,如果银行贷款给它们,只能是坏帐、呆帐,连本金都收不回来,更别说利息了。
那这就奇怪了,政府为什么还要逼着国有银行给中小微企业贷款呢?这还是私有化本质决定的。就是把国家的钱通过贷款白给资本家,把银行承担不起的风险给银行承担,否则就由国家财政担保。这种搞法和把国有银行的钱和国家财政的钱,也就是全国老百姓的钱白送给资本家没有区别。
因此,现行的银行扶植中小微企业贷款的政策只是一种“私有化的变种”。
那么,如何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呢?我前面的博文已经讲过了,不重复,那才是政府真正需要“发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