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曰:“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承包本就大怨有余,岂能安民?强为之,必出大乱矣。 农民对再延长三十年承包,非常冷漠。这分几种情况: 一是无地农民,对这个政策恨之入骨。尤其是九零后年青人许多结婚后没地,他(她)们非常愤怒,有的人甚至公开宣称:迟早一天会有人死。
二是农民工高兴不起来。农民工尽管有的可以延长承包地,但他们都很冷漠:家里那点地要或者不要都没关系,不赚钱,只能在外漂泊,有家回不去,没有意义。
三是打工农民觉得没劲。农民认为没劲就是觉得没有希望。农民承包以后,谁也不管谁,谁也管不了谁,相互形同陌路人。农村的家成了没有希望的家。农民在外打工,反正也是一年混一年,老了回家“进土”(死的意思)了难。
四是定居城市的农民不想放弃承包地。以前十亿人有八亿农民,现在十三亿人,大部分成了城市居民。但农民进了城,有的成了老板,也不愿意退地。有的成了公务员,也不退地,大学生考上大学,也不退地。这是承包法规定的。这样一来,在家种地的,那些流转户,得到地必须交地租,它们全靠国家补贴赚钱。农村也成了一个国家补贴的无底洞。国家也看不到希望。
这样一个不得人心的政策,被媒体一吹成了农民的最大“红包”。邓小平已经骗过农民一次了,现在又去骗,去炒剩饭,有意思吗?
这样的政策,以前还以为农业部鼓吹的,结果农业部的一个农业政策研究院的研究员写了文章表示:这种承包体制,农民能够撒点化肥,打些农药,种种地,已经很不错了。意思是农民看不到农村的希望,搞些化肥农药了事。
对这个政策,城市居民也有意见,都是中国人民,为什么农民能够有地,城市居民不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