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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发改委没有权力处置国有资产

已有 1138 次阅读2017-8-25 08:47 |个人分类:时事评论|系统分类:随笔评论

      发改委只是经济的调控部门,具体如何实现调控目标,是主管部门的事情。
      国资委、工信部等是国有经济的主管部门,它们不但要实现国有企业的保值增值目标,而且要承担失职的处罚。发改委在国有企业发展,只有要求保持国有企业占主要主导的调控职责,也就是实现国有企业经济占比百分之五十一以上的这个职责,保持这个比例是它的职责,它必须给主管部门下达任务,它没有权力去执行,只是要求国资委、工信部做到即可。当然,如果比例不合理,就是发改委的失职了。
      这种部门职责不明确是必须改革的,发改委不向自己开刀是搞不好的。
      现在的中国经济是老机构,老人操作新经济,这是不可能实现新经济的。新经济,没有一批新的创新型干部,那是不可能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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