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制度是经济运行的前提与基础。经济系统是社会系统的一部分,经济必须服从于社会整体,这是马克思部分与整体的辩证关系原理的政治经济学应用。有了这一科学原理,我们再来看为什么现在“混改”是错误的。 一是事物的主要方面决定了事物的性质,这是矛盾的主次方面的辩证原理。因此,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的比例,必须保持公有经济的主要主导地位,才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否则就是资本主义的经济。
二是现在是中国的公有经济只是中国经济总量的26%左右,这是前几年的数据,现在也没有多少增加,去僵尸企业,还破产了不少公有经济,同时,也增加了一些公有企业,但幅度小,两者相比,假设是增加的,不管如何,中国公有经济在中国经济总量的占比不会超过30%。因此,现在中国的经济性质是资本主义经济性质。至于为什么还是社会主义制度,这是另一个问题,这里不作讨论。
这显然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失去平衡,如果不在一定的时间内恢复公有经济的主要主导的制度地位,社会主义制度肯定会崩溃。
三是既然公有经济已经不占主要主导地位,那么,一切减少公有经济成份比例的改革都是错误的。例如联通这次改革是把18.9%的股份卖给了私有经济,这就相当于公有经济减少了国家经济占比,社会主义性质进一步滑坡。
这里还有一个辩证关系需要讲明白:
1、对于联通来讲,它失去了企业的控股权,企业性质发生了变化,也就是企业不是它说了算,这是联通的经营失败造成的,并不是一件光荣的事,是可耻的事。
2、对于国家来讲,国有资产有53%的国有资产占比,中国联通还是在国家控制范围内的,这对于企业讲,国家控股地位没有失去,但是这个控股主体是谁呢?是发改委?是国资委?是工信部?这个要明确,现在这个是不明确的,因此私人资本,实际上钻了空子,获得了比其他规范的所有权主体公司更大的权力。这是十分危险的,国有资产流失是有制度漏洞的。按理,这个主体应该是国资委,或者是工信部,绝对不是发改委。
3、对于国家来讲,假设国资所有权主体到位的前提下,对中国联通有控制地位,但这并不表明国有资本放大了,它只是对联通这家企业的国有资本控制是放大了,仅此罢了。
4、对于国家来讲,国有资本是缩小了,尽管私人资本把357亿资本给你控制在联通了,但是,私人资本的社会总量在扩张,通过对联通的投资扩大了资本的赢利能力。这还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私人经济占社会的主要地位,相对于联通以外的私人资本的社会经济总量增加了,社会影响力增加了,在制度层面,私人资本对制度的影响力、掌控力进一步增强。
5、对于国家来讲,只有一个办法,可以增加公有经济的比重,那就是国家要增加国有独资企业的投入扩大经营,或者投资公私合营的企业到绝对控股,或者直接投资优质私人企业。其实最好的办法是,停止“混改”,直接新建或者扩大公有独资企业,和投资绝对控股私人企业。
6、既然联通已经混改了,就要让它把内部管理上做好,但必须否定它的“混改”。基于此,必须对发改委、联通相关人员给予处罚后,让新领导开拓一个内部管理上台阶的新联通,企业发展后,再回购股份直到联通集团全资国有。
因此,在公有经济没有恢复到51%以前的私混公,出卖公有经济股份的改革都是错误的。并且,这种错误是社会主义制度性错误,也就是“颠覆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