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在1979年9月3日定下的。 这一天,邓和华国锋、李先念听取胡耀邦代表中央“两案”审理领导小组汇报中央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两案”审理工作座谈會情况,鄧小平一锤定音,他指出:“有些人罪行严重,要判无期徒刑。黄、吴、李、邱、陈伯达,可以作为一案,王、张、江、姚,包括毛遠新,作为一案,作为篡党夺权、阴谋政变的集团来处理,不要一个人一个人去写,要把他们的主要罪行写出来。审判‘四人幫’时,要把主要罪行,祸国殃民的罪行提出来。他们的罪行,不在于小的罪过,而在于祸国殃民、阴谋政变、篡党夺权。”(中1共中1央文献研究室编:《鄧小平年谱:1975-1997》中1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7月第一版,551-552) 最后,毛遠新是以“妄图颠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社會主义制度”的罪名,于1986年被沈阳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外加剥夺政治权力四年。 毛远新服刑期间被打断一条腿,至今残疾。 毛远新是开国功臣毛泽民的儿子。
毛泽民(1896年4月3日-1943年9月27日),化名周彬,男,汉族,湖南省湘潭县人,中共党员。毛泽民是中国国家银行第一任行长,国民经济部部长,他是毛泽东的大弟,1921年,在毛泽东的教育和影响下,他毅然离开了朝夕劳作的韶山冲,走上了革命道路,成为一名革命家,192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爆发后,1938年2月,受党中央派遣,先后出任新疆省财政厅、民政厅厅长等职。1942年9月17日,毛泽民和陈潭秋等共产党员被反动军阀盛世才逮捕。1943年9月27日,毛泽民与陈潭秋等共产党员被敌人秘密杀害,时年47岁。(作者:老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