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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奇怪的是,假如岳没写动议、法官没判决前,把刘牧野律师写的东西摆在中西部网客面前,他能看出写得差吗?
  • 岳东晓: POHL 律说不定还以为自己的写得比我强。中西部网客要看出来了,不是比 POHL律还懂了?可能吗?人家 POHL 律小时收入至少是他10倍。 (3-28 13:13)
  • 岳东晓: POHL律 动议+回应洋洋洒洒 20多页。我因为懒得去搞那个目录,把反对文件限制在10页(超过10页规定必须有目录)。但看热闹的外行很可能觉得写得越多越有力。 (3-28 13:17)
  • 方枪枪: 我是看他又提三点,这是要为翰山出点子的意思,觉得挺坑人的。我只想说一下,如果他是翰山的朋友,别坑他了。 (3-28 13:23)
  • 方枪枪: 他要你停止官司,相当于要你不要赔了,你得过他好处吗?还是他保证你不会受到损失能把你的损失赔给你?翰山要是照他的分析输了,他同样不会拿钱出来赔翰山的损失。翻来覆去一张旁人的嘴。如果一个人总是不去估计别人会受到什么损失,奢谈什么为人处世。 (3-28 13:35)
  • 岳东晓: 无知而自作聪明。他这些说法,翰山早在法院提出了。问题是,法院不是看被告怎么狡辩,而是看证据。以翰山侵权为例,证据是 1)我当初介绍珍珠湾代码功能并宣称我注册了知识产权的博文,翰山献了花,在法庭上,翰山谎称这个献花是我伪造,但法庭并不认可翰山的说法,而是下令确认翰山承认献花了(翰山现在还在抵赖,都不知道这已经定了) ;2)翰山拿到我的代码之后把代码里的 ZZB LOGO 给去掉了,换成别的东西,然后把代码藏在另一个文件中(其实翰山这个去掉 LOGO的行为就是违法的,我都懒得去增加指控了);3)翰山还比较了多家的代码。这不是蓄意窃取是什么? (3-28 13:36)
  • 方枪枪: 我之所以在这里说话,是我知道岳博士要打倒底,假如他说不打,我肯定不说了。很简单,我没法为岳博士的损失买单。他要是决定不打,肯定也有他的理由,我硬是鼓躁他打我也赔不了他的损失。 (3-28 13:36)
  • 岳东晓: 其实这些争端证据就在网上。我介绍软件的博文是这个 http://www.zzwave.com/home.php?mod=space&uid=1&do=blog&id=2933 翰山在下面献花了,却想抵赖,说不知道软件是我的。翰山还撒谎说不知道我在加州。但翰山那篇《$3.49,你是买半包饺子,还是运行一个网站?》博文里引用五色版这个难兄难弟的博文,里面清楚写着我在加州,公司地址都有,还有珍珠湾机房的照片。 然后翰山撒谎说他这篇博文还是假的,不能证明是他写的。可惜法庭并不认这种明显的撒谎。最终,法院裁决确认翰山承认那篇博文是翰山写的。 (3-28 13:44)
  • 方枪枪: 正是因为他们鼓躁你绝对赢不了,你会如何如何,盗版有理,一行就解决你的问题。所以翰山反而在法庭文件上加大攻击,造成这一切成为向社会公开的法律文件,如今岳博士不打下去澄清这些攻击是虚假的,还行吗?ADR能和解吗?如果和解岂不是认同了这些向社会公开的法律文件里说的都是真实的?如果翰山最后要赔偿,我建议中西部网客等一干人等集资赔偿,这是对翰山负责的行为。不能你们嘴巴快活了,把别人鼓躁得说不定双方想和解都没退路。人家受了损失,你们只是嘴巴一开一合的事。 (3-28 13:44)
  • 岳东晓: 都不是好东西。以为法律是游戏,看谁能狡辩、撒谎逃避责任,蒙混过关。不知道法律讲的是事实与真相。 (3-28 13:48)
  • 岳东晓: 说不定我举出翰山撒的这些谎言,有的中国人还会说这算什么啊,不撒谎办不了事。 (3-28 13:49)
  • 方枪枪: 我只是感到可笑,和解的路被他们堵死,他们再来指责别人讨公道。而且最爱谈的就是为人处世。 (3-28 13:52)
  • 岳东晓: 我倒要看看韩高高在陪审团面前敢不敢继续撒谎。 (3-28 13:56)
  • 方枪枪: 要有真想你们和好的,又对你怀有好意的,肯定私下建议你。怎么会在网上搞这种东西。即使公开说什么,也绝对是先想想各方的损失,找方案。倒胃口吧。又假。 (3-28 14:12)
2017-3-28 12: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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