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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晓啊,你那个永不起诉彼岸网的声明首发在哪里?我老眼昏花,没找到啊。有了这个声明,我们是不是就可以无Subpoena恐惧地转发彼岸网的文字了?你不会到时候又四处写Email投诉要求删帖吧?更不会又是用你饱读的那些虚虚实实的神兵法来引想转发的人“出洞”,忽悠大家转发以后再给转载网站发Subpoena要转发者的Mailbox、IP甚至Private Information吧?
  • 消灭一切害人虫: 东晓啊,你看你自幼饱读兵法说起话来避实就虚,让我这样的大老粗听得一头雾水,直呼额滴神呐:比如你咬定彼岸网帮助汉山,彼岸网坚决否认并威胁说你“散布不实诽谤言论”,还居然敢对法律顾问说“你要自负后果”。时至今日到底谁诽谤谁啊?反正我是搞不清楚了。只能请你回答问题,你要是不回答,我就认为你是默认同意了哦。请珍珠湾各位高尚网友作证。 (9-20 16:09)
  • 消灭一切害人虫: 东晓啊,你的回复怎么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瞬间不见了?莫非有黑客入侵,还是你又在演戏自幼饱读的兵法: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 (9-20 16:17)
  • 消灭一切害人虫: 你这样神出鬼没让我好怕怕呀。万一哪一天你学诸刿把我一剑封侯了,把我的发言都删了,珍珠湾的高尚网友们恐怕也就不敢/不好意思为我千辛万苦口干舌燥才争取到的你的默认同意(转载)作证了。 (9-20 16:22)
  • 消灭一切害人虫: 更正:演习 (9-20 16:26)
  • admin: 声明非常清楚,免除彼岸网网主个人在9月19日之前的责任(注意时限),这个免责还包括彼岸网指定的一个”核心ID” ,比如说他可以指定LAO。但声明同时也说明,这个免责不包括该网其他诽谤者,并可能对其他诽谤言论者信息进行取证,希望彼岸网依法予以配合。转帖责任当然也存在。希望各位老老实实做人,到处散布诽谤言论,恶意攻击他人,不但违法也违背基本的人性。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作奸犯科者必遭惩处。另外,我补充宣布,今后不再在网上发表预示性的公告,而只会在事情已经完毕之后,择机进行宣布。 (9-21 01:38)
  • 消灭一切害人虫: 老岳,那就是说转载9月19日之前彼岸网“核心ID”的文章的一切责任都被你免除了?转载9月19日以后彼岸网的文章可能涉嫌诽谤?那我就通知科学网和新浪微博的各位了啊。   大家小心了,岳东晓法律顾问代表天网is watching you!   不宣而战是自幼饱读兵法研习到今天结出的新成果?几十年磨一剑啊,寒光闪闪锋利无比! (9-21 03:03)
2015-9-20 14: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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