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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河边 再谈美式民主

热度 5已有 5112 次阅读2015-10-15 14:07 |系统分类:转帖-知识

河边 再谈美式民主    时间: 14 10 2015 16:43
作者:河边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info

再谈美式民主

在《谈谈美式民主》里我简单介绍了美式总统制民主与欧洲议会制民主的差别。我认为其中的关键差别在于总统制民主的总统-议会相互制衡设计是一个失误,因为它没有提供一旦出现两边僵持局面时的解套机制。这种问题不是最高法院管的,因为两边都是按宪法行事,不是释法的问题。那么,总统制在美国实行了200多年的成功秘诀在哪?本文就此从历史的沿革谈点我的看法。

一、“老字号”共和党

稍微关心美国政治的人都知道,共和党简称GOP。这三个字母是啥意思?你要是不知道那不奇怪,因为根据调查,共和党人中也只有一半人知道它的意思。GOP即Grand Old Party,译成汉语相当于“老字号”。你要是去问一位共和党人为什么共和党称为老字号,他大概会告诉你因为首届共和党总统林肯说了,共和党人继承的是杰弗逊的思想(人生而平等),所以党的宗旨是老字号,以后就这样用下来了;或者他会说,本党是继承杰弗逊创建的早期的共和党。不过你要去问一位民主党人,多半他又会说其实真正关心平等的是民主党,是民主党继承了杰弗逊创建的民主-共和党。

有人考证说,最早的GOP其实是Gallant Old Party,汉语该如何表达我至今拿不准,不过有人说别理会这个说法,其实当年真正的GOP说的是Get Out and Push。因为19世纪中期后正是汽车工业刚起步的年代,有一辆车就免不了要常常遇上抛锚的事,共和党人当年干的事有点像抛锚车主干的是事,要把不热心政治的选民从家里拉出来推到投票站去。

二、杰克逊总统与林肯总统

安德鲁-杰克逊于1829年当选第一任民主党总统,是美国第7任总统,比较大名鼎鼎的第一任共和党总统林肯早了32年,后者是第16任总统,共和党当时成立不久。可见如今的两党政治并不是当年制定宪法时就存在了。

三、最初政党体系(First Party System)

比共和、民主两党更早的是1792年到1824年的早期政党,分别是联邦党(Federalist Party)和民主-共和党(Democratic-Republican Party),后者又简称共和党,是杰弗逊领衔,前者则是汉密尔顿打头。所以后来共和党说自己是老字号,其缘由正是有这段杰弗逊创制民主-共和党(简称共和党)的历史。但是,后来的民主党其实比较共和党创建更早,也是从杰弗逊的共和党派生而出,所以民主党也要争正统。

不管怎么说,再往前回溯,到制宪会议时(1787年),美国还没有政党,宪法因此不是在政党政治的基础上建立的。

四、兄弟会

制宪会议的参加者虽然没有政党,但不等于没有不同的政治立场。一年前我曾在本坛写过《说说“宪法”和美国的制宪故事》,其中通过链接介绍了老钱写的美国制宪故事。老钱原文中有一段文字是:“在制宪代表争论不休,几近无解的时刻,纽约代表汉密尔顿又提出了一个与前三个方案完全不同的制宪方案——《汉密尔顿方案》。汉密尔顿对英国的制度非常欣赏,他的方案几乎是照抄英国的政权建制,因此无人响应。”当时我读到这段文字时便有疑问,既然美国各州法律几乎都是英国海洋法的延续,何以汉密尔顿方案“因此无人响应”?但是老钱原文没有给出解释。

原来这50几个制宪代表虽然有不同的政治见解,但他们的政治分歧并不是如同后人所理解的那样巨大,如果与民国初年的议会代表比较,这50几位代表在一起就恰如后来研究美国宪法的一些学者所称的“兄弟会”(fraternity)。他们的妥协精神放到中国人的眼里,其实都是小事上的妥协,不外乎法律条文是否保证自己经济上不吃亏。至于政治制度,弟兄们对于英国体制不满意,原因恐怕在于弟兄们认为自己反对的正是这个体制。这个话题暂且打住,先来看看当时的弟兄们大多又是如何看待自己与宗主国的关系的。

五、国王的臣民

读过《独立宣言》的人都会记得英国国王的残暴昏庸,因为宣言里控诉国王的文字占了全文的三分之二。试看下面的几项控诉:

“他在我们的海域大肆掠夺,蹂躏我们的海岸,焚烧我们的市镇,残害我们人民的生命。

此时他正在运送大批外国佣兵来完成屠杀、破坏和肆虐的勾当,这种勾当早就开始,其残酷卑劣甚至在最野蛮的时代也难出其右。他完全不配做一个文明国家的元首。

他强迫在公海被他俘虏的我们公民同胞充军,反对自己的国家,成为残杀自己朋友和亲人的创子手,或是死于自己朋友和亲人的手下。

他在我们中间煽动内乱,并且竭力挑唆那些残酷无情的印第安人来杀掠我们边疆的居民。众所周知,印第安人的作战方式是不分男女老幼,一律格杀勿论。”


这个可恶的乔治国王从此就成了美国人心目中的暴君,是美国革命推翻的对象。历史就是这样代代相传,无论什么事,说多了谁都信。

但历史总有不同的记录留下。参加了1787年制宪会议的麻省代表卢福思-金(Rufus King)晚年对人说,“你们这些革命后出身的年轻人见到国王的名字便心生恐惧,见到对于强大政府的种种吁求也是如此。我们当年可不是这样,我们生来就是国王的臣民,习惯于要自己当‘陛下他最忠实的臣民’。当年由我们的争吵引发的那场革命其实要反对的不是国王,而是他的议会。”(You young men who have been born since the Revolution, look with horror upon the name of a King, and upon all propositions for a strong government. It was not so with us. We were born the subjects of a King, and were accustomed to subscribe ourselves‘His Majesty’s most faithful subjects’; and we began the quarrel which ended in the Revolution, not against the King, but against his parliament.)

所以,参加制宪会议的兄弟会的大多数成员都不是如今天的两党成员,而是如同后来退到加拿大的保皇派(royalists),伟大的美国革命并不是如同当年的光荣革命或法国大革命那样是要推翻国王专制,而是要打倒国王的议会。只是国王不领情,保皇派才被迫变成了爱国者(patriots),实际上是爱国者保皇派(patriot royalists)。但是革命既然爆发了,国王又是国家的头,那也只好当回冤大头,被他尽忠无门的臣民推上了正义审判台。

六、人民压迫人民

制定美国宪法的1787年比民国诞生的1912年早了125年,那时欧洲的议会制民主还没完全成型,如同今天的广泛的代议制民主根本不存在。兄弟会的这些人物当然是当时的精英人物,不过他们写到宪法里的那些词汇如人民(people)、生命(life),以及对应的自由权利、幸福权利的涵义也同今天全不一样。弟兄们当然都是人民,选举要不要不包括弟兄们的老婆?这个问题连问的必要都没有。而早在1700年,也就是制宪会议之前87年,著名英国女作家玛丽-艾斯特(Mary Astell)就问道:“如果人生而自由,何以女人生来为奴?”If all men are born free, how is it that all women are born slaves? 兄弟会的精英们个个满腹经纶,不会连这样的话都没听说过吧。不过,如果有人那时问艾斯特,要是女人可以生来自由,是否黑奴也可以生来自由?不知道艾斯特会如何想。

所以,1787年的美国先贤们并不是如今天人们想象的那样先进,那样远见卓识,将美国两百年以后的事情都料定了,也都用宪法框架规划好了,那样去想不过是自己给自己编的神话。因为人的思维说到底就是对于输入进大脑的信息进行处理,对于未来,人没有相关的信息,只有想象,但是想象也是建立在今天的基础之上,所以人对于未来的认识永远是有限的。当然,你如果说美国国父们都是信上帝的人,有神的启示,所以有不寻常的远见,那就出了讨论的范围。

美国的先贤弟兄们因此在制定的宪法里并没有考虑到所有人的权利,他们的想法和宗主国的人民差别不大,后者选出的议会代表想的多也是自己的利益。《独立宣言》中所控诉的国王万宗罪之一“未经我们同意便向我们强行征税”,其罪人不是国王,而是制定法案的议会。正是他们制定了增税法案,也正是他们不顾殖民地人民的反对毫不退让,而他们又是英国的民选代表,增税在法治的基础上也就是一部分人民对于另一部分人民的合法压迫。对于殖民地人民来说,要解决增税问题上的僵持,在当时的英国法治下唯一的希望只有国王的干涉,---让国王来否决议会的增税法案。不仅如此,以如今的眼光来看,当时生活在母国殖民地的弟兄们的确比较母国的精英们保守落后,不要说他们大多如卢福思-金一样仍然念念不忘要做国王的模范臣民,他们还盼望殖民地的统治完全由国王一人担当,---有一个好国王维持秩序,能让弟兄们发财平安就是最大的幸福。

七、国王的两难

乔治国王要保持公正,不愿卷入臣民间的纷争,拒绝了殖民地臣民要他干涉的请求,更别说要他抛开议会来单独治理北美殖民地了。斯图加特王朝已经在1714年结束了,历史不再倒转,国王决心要么做一个有议会代表臣民治理国家的国王,要么干脆不做国王。天下不是国王的,国王何必呕心沥血为臣民服务,弄不好再来一次光荣革命对于国王可是毫无荣光可言。

乔治国王手下首相先生诺氏爵士(Lord North)后来说,美国战争不是王室的战争,而是议会的战争,“它是人民间的战争,因为它的目的是要说明议会的合法权利必须维护,换言之,就是维护英国人民对于帝国殖民地的权力。”……it was the war of the people; for it was undertaken for the express purpose of maintaining the just rights of parliament, or in other words, of the people of Great Britain, over the dependencies of the empire.

但议会认为议会是合法的,是依法行使权力,违法的是英国的美国臣民,他们不愿服从法律,在造反。可是英国的议会又不是英国的美国臣民选出来的,凭什么要弟兄们多交税没商量?妥协在这里不管用,谁也不愿妥协。如卢福思-金所说,争吵终于导致革命的爆发。不论是当时还是以后,美国人都不愿承认自己是造反,因为那是蔑视法律的行为,并不是诚心要做国王的忠实臣民的弟兄们要干的事。他们做的于是就成了推翻暴君的统治,历史就是这样演变的。

八、总统就是国王

革命(造反)成功了,立国十年后又重新制宪。制宪会议上弟兄们讨论了很久,新国家需要一个公平稳定的社会秩序是弟兄们的一致愿望,究竟是有一个贤能的国王来治理最好还是通过弟兄们共同选出的代表来治理最好还是其他什么样的制度最好?当时还真有代表提出过设立国王的意见,当然遭到了反对,因为国王都是通过漫长的历史沿革出现的,哪能开个会选出个国王!况且国王也未必是个好东西,否则如何有弟兄们的今天。逻辑的选择只有议会制。

可是议会制在当年还远不是125年后民国成立时的样子,只有议会没有国王,一帮人到一起如何治国?---因为议会是民选的帮助国王治国的机构。行政权力向来都是政出一门,哪有政出多门的道理?争吵了很久,其中有两项议题的讨论极为重要:
1、权力腐败究竟是如何产生的(权力腐败的来源)?
2、美国革命究竟反对的是国王还是议会?

长话短说,关键时刻由后来成为美国首批六大最高法官之一的詹姆士-威尔逊(James Wilson)(当时代表宾州)提出并论证了“行政权力归于一个人”的动议,动议得到南卡代表查尔斯—宾可诺(Charles Pinckney)的联署,最终解决了“没有国王如何设议会”的问题,于是有了美国总统的设置,实质上总统就是国王,不过是选举产生,定期更换。总统治国,预算由国会批准,这是最关键的设计,仍然是承袭英国制度:有了这一设计,就不怕总统(国王)建立军队来专制天下了。

从这里再回到前面第四节老钱对制宪代表们对于汉密尔顿方案不感兴趣的描述,答案就是参加制宪会议的弟兄们有着来自切身感受的对于母国议会制度的反感。不过最后的结局仍然是沿用英国的制度,改了头换了面而已。即便权利法案的设立也是仿照英国,以致当时就有人质疑说,英国的权利法案是议会对于国王的要求,我们的总统和议会是选举的,我们没授权的事他们如何可以干?再说,就这些权利吗?后来的发展也说明,这些质疑都是有道理的,权利法案将很多原本无需以违宪判决的案例弄到了最高法院,造成了很多社会僵持。这是题外话。

九、妥协与利益的演变

如上所述,美国妇女的选举权利是到1920年才有宪法确立,英国更晚,到1928年才确立,两家都晚于很多国家。美国社会的稳定和行政权力的集中很有关系,总统制不仅是联邦的民主制度,也是大多数州的民主制度。在法律制定以后,行政首脑的意见可以强烈地影响执法,也可以将落后的民意通过设立不公平法律来实行“公平施暴”,例如阿拉巴马州实行种族隔离法。

早期美国政治中并没有强烈的政治分歧,真正的两党政治是到制宪成功90年以后才出现,这期间美国的政治道德(规则)已经基本形成,不会出现主要利益方的“死磕”。同时因为强大的行政权力容易严格执法,移民又多半是穷人,专注于经济生活,美国辽阔富饶的国土给相对稀少的人群提供了各种致富机会,如黑人受歧视那样的政治不满因此不能形成对于体制的冲击。在美国的实际生活中,其实“妥协”比较于其他工业化国家反倒是最不受提倡的社会行为,因为有强大的执法能力,所以美国的官司最多,以至于法庭倒是特别希望诉讼方能够庭外妥协,尤其是民事争执,但很多问题最后都要最高法院出面释宪才能解决。如果认为接受法庭判决反映了美国人的妥协精神,不如说强制执法能力的强大才是人们伏法的根本原因。

随着社会生活的演进,美国的移民成分在变化,社会成员的利益分化在加快,甚至政党内部也分成不同的利益代表,以制衡为主要设计机制的美国宪法和它所体现的美国民主,其应对新的社会发展趋势的能力正在受到全新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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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0 个评论)

回复 陈营 2015-10-15 21:30
此君的民主系列文章很不错,引经据典的叙述揭示了美国政治制度的起源,特别是发展的眼光指出美国先贤们的局限,客观上也表明“人生而平等”思想的片面性和欺骗性。不过此系列文章太长几乎无人能静心细读,对那些崇美媚美的逢中必反们来说更是不要理睬了。
回复 light 2015-10-15 22:01
陈营: 此君的民主系列文章很不错,引经据典的叙述揭示了美国政治制度的起源,特别是发展的眼光指出美国先贤们的局限,客观上也表明“人生而平等”思想的片面性和欺骗性 ...
人生而不平等,但是民主政治一人一票又是平等的。
回复 岳东晓 2015-10-16 03:30
美国民主(共和)理论核心:少数代表比人民更能代表人民。

“A republic,... the delegation of the government ... to a small number of citizens elected by the rest [serves] to refine and enlarge the public views by passing them through the medium of a chosen body of citizens, whose wisdom may best discern the true interest of their country... the public voice, pronounced by th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people, will be more consonant to the public good than if pronounced by the people themselves, convened for that purpose.”

(Federalist §10.)
回复 light 2015-10-16 05:04
岳东晓: 美国民主(共和)理论核心:少数代表比人民更能代表人民。

“A republic,... the delegation of the government ... to a small number of citizens elected by ...
看什么时候写的吧。
回复 陈营 2015-10-16 05:06
light: 人生而不平等,但是民主政治一人一票又是平等的。
美国政治的欺骗性就在这里,为了给一个谬误做些证明,提出一人一票的平等,但是清楚美国选举的人都知道,真正能选举总统的是“选举人团”,并不是一人一票。一个违背公理的说法,在特定情况下很容易骗到多数人的。
回复 light 2015-10-16 06:05
陈营: 美国政治的欺骗性就在这里,为了给一个谬误做些证明,提出一人一票的平等,但是清楚美国选举的人都知道,真正能选举总统的是“选举人团”,并不是一人一票。一个 ...
你讲的这些文章都讲过。你觉得欺骗是你误会。了解就不是欺骗。规则是定好的。
回复 岳东晓 2015-10-16 06:42
light: 看什么时候写的吧。
不知道 Federalist ?
回复 light 2015-10-16 06:57
岳东晓: 不知道 Federalist ?
这个跟年代有关系,再往前国王一人顶多少人?
回复 陈营 2015-10-16 08:37
light: 你讲的这些文章都讲过。你觉得欺骗是你误会。了解就不是欺骗。规则是定好的。
知道你在说什么,不过这里逻辑上有点不对。欺骗并不因是否被了解而改变性质。规则是定好的,在逻辑上已经被偷换了概念。“定好的规则”与“一人一票”的欺骗性之间,再与“人生而平等”的讲法之间,并不是全等的事物或概念。

另外,文章作者 河边,如果是你的另外一个笔名,就不必讨论了,毕竟写出这么多也是心血。
回复 light 2015-10-16 08:53
陈营: 知道你在说什么,不过这里逻辑上有点不对。欺骗并不因是否被了解而改变性质。规则是定好的,在逻辑上已经被偷换了概念。“定好的规则”与“一人一票”的欺骗性之 ...
河边不是我他就是在讨论这些问题。你觉得这些不同是大事你就继续觉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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