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牧野与夜夜城的关系问题》一文中,我介绍了刘牧野案中,刘牧野宣誓说他从来就不是 YEYECLUB.COM 的所有者。而YEYECLUB的律师向法院递交了一份署名“杨威”的宣誓,日期是2017年1月29日。这个杨威宣誓称刘牧野不是 YEYECLUB 的主人,YEYECLUB 与加州无关。这份所谓杨威宣誓既没有交代所谓杨威的身份,也没有地点,也没有任何具体的事实依据。从法律上是不能证明什么的。
之后,我多次向刘牧野律师 William Pohl 提出警告:不要欺诈法院。并且警告将依据 crime-fraud exception 取证。
今天我向法院提交了针对性的证据。这是由 1&1 提供的YEYECLUB与YEYETOWN的所有者变更记录以及1&1与YEYECLUB的EMAIL通讯。记录显示,从2015年3月11日到2017年1月25日,刘牧野都是YEYECLUB的 owner of record。刘牧野与1&1的email 中也称YEYECLUB为“我的网站。”
2017年1月25日,也就是杨威宣誓前三天,1&1 的记录显示如下:
简单的说,某人在刘牧野的律师向法庭递交文件前三天把所有人信息从刘牧野换成了 WEI YANG,地址则不变。
估计刘牧野等人以为改了信息后,取证只能看到最新信息。殊不知 1&1 存有全部的所有人变更记录。
案件在进行中,更多的证据将会浮出水面。伪证是问题,伪造证据更是严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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