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CHICO张贴了一个湖南永州的案子。我看了一下,讲一个未成年少女被几名罪犯摧残,罪犯中两人被判死刑,其余数人也都判处很重的徒刑。而少女的母亲不满判决,到处控告其中有鬼,要求将七人都判处死刑。据湖南省相关部门称,她【
多次到法院、省市有关单位和公共场所,严重扰乱国家机关和社会正常秩序,其违法事实有证人证言、工作人员记录、视频资料、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结果该母亲因扰乱秩序被抓起来劳教。最近,该母亲已被释放。
这个事件让我想起美国的一个案子。一个女士跑到美国国会一个小组会议,要求就一个法官的问题作证。她等到主持的国会议员说休会之后,问了一句:“我能否说几句”,议员说,已经休会。这位女士又问了几句。结果立刻被警察带走,并被按扰乱国会秩序刑事起诉。
在审判过程中,法官问这位女士是否愿意承认错误,这位女士坚称自己无罪。结果,被判处6个月徒刑。
我之所以知道这个案子是因为这位女士跟我有过EMAIL联系,也打过电话。她跟我并没有提到过这事(毕竟坐过牢不是什么愉快的事),但我偶然在网上看到,非常吃惊。这位女士是那种典型的书生型人物,说话声音很小、很弱,写起文章来文绉绉地长篇大论、对法律非常熟悉,显然受过非常好的教育。她不可能是那种高声喧哗,吵吵闹闹的类型。在YOUTUBE上,她为自己辩护的视频完全是个弱女子形象。而这么一个弱女子,因为试图在国会发言,被关了6个月。
美国就是这样,法律无情。美国历史上类似的案子还有。当年,美国白人妇女没有投票权也没有当陪审团的权利。有一名女士斗胆报名当陪审团员,结果被逮捕判刑。
如果说这个美国人的例子还比较陌生。我举个中国人在美国的例子。贺梅案过程中,罗秦有次去贝克家门口看女儿,结果发现他们搬家了,于是跑到法院去问主审法官。法官叫罗秦离开法院,她没有,而是坐在外面等,也没吭声。结果美国法官当场下令把罗秦当恐怖分子关进监狱。当时罗秦怀有身孕,据她自己描述在监狱里受尽屈辱。
相比之下,中国的司法可能还人性化点,还跟你讲点人道主义。
当时支持那位美国女士、替她喊冤的人有那么几个,但是对这种事情,美国的主流媒体是不会报道的。她上诉也是徒劳。后来,她办了一个网站,专门揭露美国的司法腐败。
经常有美国民众向我诉说他们遇到的不公(他们都是查到贺梅案或者我的知识产权案),大部分都想当绝望,最现实的一件事就是要获得“正义”必须能够支付昂贵的律师费,没有钱寸步难行。对他们我总是鼓励:要永远相信正义战胜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