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到一个讨论,傅萍原来就读的苏州大学(或者其职员)公布了相关的学业信息。有几位湾友认为该学校违法,公布了其隐私。
其实没这么简单。
首先,中国的事情,必须根据中国的法律。美国法律的适用范围只在美国。举例说明,美国在国外抓的恐怖分子,就可能不适用美国法律,没有美国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
苏州大学公布的某些信息,如傅萍的就读日期,所获学位(或者没有获得学位),即使是按照美国法律也是可以公开的。你只要交几美元,就可以从美国大学获取某个学生的就读记录,包括最终学位。所以,其实要验证一个人有没有美国大学学位是很简单的事情。
至于学生遭受处罚的信息,美国联邦法律专门有条款,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公开。
隐私不是绝对的。当一个人面向社会虚构自己的隐私,抹黑其母校之后,其母校完全有权公布其真实信息,予以澄清。类似的,一个人的同学公布其所知的信息对其谎言进行驳斥,阻止其欺骗社会的行为,也完全合法,而且是对社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