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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公民权必须成为一种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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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岳东晓
时间:
2012-6-29 09:26
标题:
中国公民权必须成为一种特权
伊拉克征服战爆发后,美国总统到医院看望伤兵,问其中一个伤兵最大的愿望是什么,回答说最大的愿望就是加入美国籍成为美国公民,原来这位已经在美国海军陆战队服役20年的老兵是墨西哥人,他有绿卡但不是公民。在总统的关照下,这位老兵得以当即宣誓加入美国籍。据统计,目前在前线的十多万美军士兵中有近四万人不是美国公民,这四万人中大部份都是拉丁美洲人,战死的人中拉丁人占很大比例。这些外籍士兵加入美军的实际目的之一,那就是拿到一本美国护照。加入美国籍条件非常苛刻,对那些没有高学历高技能的人尤其困难,特别是911事件之后。根据移民局的标准宣誓词,加入美国籍还必须放弃对原国家的所有忠诚,发誓随时拿起武器保卫美国的利益。加入美军作战部队当然是表示对美国忠诚的最佳途径。
这种情况使我们想起了古罗马,罗马军团的很多士兵也都没有罗马的公民身份,他们加入军团的目的之一,也是经过多年艰苦的浴血奋战之后(如果没死),取得罗马公民的地位。
今天加入美军战死的机率是很小的,伊拉克战场的死亡率只有千分之一,但是古罗马军团里的战死率显然远高于这个比例,然而古代与现代的世界劳动人民却都愿意冒相当的危险去取得另一个国家的公民的权力。这个公民权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吸引力,使其它国家的劳动人民为之不惜牺牲呢?
因为罗马和美国都把其公民权变成了一种真正的特权。这种特权使他们的公民享有超越性的地位。正是这种特权地位吸引世界人民,包括他们中间最优秀的份子,加入到罗马和美国的阵容。
所以罗马和美国非常强大。
劳动人民生存在这个现实中,他们最大的渴求就是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安全和保障,使他们能够享受人生,使他们的家族能够幸福繁荣健康发展。人们需要物质上的富足和尊严、平等、自由、人权的保障。
首先最起码的,一个人必须能获得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力。任何个人与组织不得侵犯这个人的人身安全。当一个人受到侵犯时,掌握暴力机器的国家就应该出动保护该个人,对侵犯者进行各种报复。在美国国内,个人的安全是法律严格保护的,如果有任何人伤害、威胁、骚扰其他个人,一个电话,警察就会立刻出动,对侵犯安全的一方使用强制性手段。当一个美国公民在海外遇到麻烦时,美国的驻外机构就会全力帮助,如果事情严重,美国国内政府和社会就会大力出动,直到事情圆满解决为止。对侵犯美国国家利益的,美国更是毫不含糊。日本炸珍珠港,罗斯福立刻下令叫杜立特不惜一切代价轰炸日本,让日本人立刻遭到报复,后来再放两颗原子弹。阿拉伯人搞爆炸,搞恐怖活动,于是有国家就要亡国,恐怖主义头子们钱再多也性命难保,美国的绿卡战士们看见伊拉克腰缠万贯、开豪华汽车的“王子王孙”们随时可以击毙,而美军与伊拉克军打起来,按美国记者的话说简直就象打苍蝇。
在国际上,世界劳动人民都知道美国人不好惹,惹坏了会出麻烦。有次新加坡想打一个美国少年的屁股,结果美国从上到下全体出动,包括参议员们都站出来警告新加坡,就差没出动航空母舰了。美国人不蠢,并不是真把这孩子当好汉,这孩子也不是什么名门望族,在美国捣乱警察也是要棍子打的,可是一遇到是别国人打美国人就不同了。新加坡能打这个美国孩子的屁股,就能打其他美国人屁股,所以必须制止,否则美国人的整体地位就受到威胁。所以美国人在这种情况下绝对一致对外,绝对不允许其他国家尤其是新加坡这种蕞尔小国造次,违背美国人的道德原则和价值观。所以美国人在国际上地位特高,所以作美国公民就特有吸引力。一般劳动人民,辛苦一世,不就图个个人幸福么,如果得到美国公民权,走遍世界都不怕,那多好啊。
在中国,从鸦片战争以来,百姓怕官府,官府怕洋人的传统还没有被根除。电影鸦片战争有个片段,清庭给英军送去良家妇女,结果有一女子不从,英国佬一笑倒也没说什么,那清庭官员却下令把女子扔到海里淹死,以免洋大人不高兴。在北京街头,外国人打人事件常有发生,而中国警察对这种涉外案子多是谨而又慎,生怕惹出国际事件。对美国、对西洋的态度上,毛泽东在朝鲜打出了点名堂,建立了先例,所以后来的人还怕得少点,知道西洋人也是可以用机枪扫的,也是扫得死的。但是中国人一直是东洋日本的屠杀对象,而且还杀得特别很、特别惨烈,很多中国人都被杀怕了,想起那个惨就想哭。而且毛泽东也没有机会示范怎么教训日本,因为那时日本是夹着尾巴过日子的战败国。没有示范,其他人对日本的恐惧心理就没有改变,于是后来一大帮子人口喊中日世代友好的誓言,天天喊、年年喊,从上到下一见日本人就表明心迹,生怕日本皇军听不见。南京一个大学搞军训,有日本记者要来参观,结果校方下令学生不准穿军装,免得日本记者见了产生误会,死了死了的。齐齐哈尔日军化学武器造成多人死伤,该市一个市长顾问被推上前台,中国外交部也是推出一个副外长严正交涉,其他层次高些的公务员们就一个个噤若寒蝉,连出来慰问一下死伤民众都不愿意,好不容易打造的形像也都顾不上了。有那么一两个人没办法提到毒气弹事件的也是对日本人轻言细语,说什么都不忘重复世代友好的伟大事业,生怕惹恼了太君。想来也是,那些在日本鬼子刺刀下长大的人们难免有些怕鬼子,鬼子的刺刀刺的中国儿童多了,有些人那种童年生活造成的恐惧鬼子的心理恐怕是很难消除的。
百姓是不怕洋人的,所以洋人最怕百姓。从鸦片战争以来就是如此,广州三元里的农民敢拿起锄头跟英军干,英国人打不赢,被包围,就叫官府来压制民众,广州知府余保纯于是出城慰问英军,并向民团施压,百姓怕官,于是就散去了。现在的百姓也不怕东洋。冯锦华敢在靖国神社外写“该死”,我不知道冯在法庭上怎么说的,但是战犯们当然该死,远东军事法庭判了他们死刑。后来冯又驾着小舢板在钓鱼岛海域跟日本几艘军舰对阵,一叶扁舟宣示主权。京沪高速铁路事件,网上发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那些本来亲日的人们恐怕也有点想见风使舵吧?最近,齐齐哈尔毒气弹事件已有数十万人网上签名要求日本赔偿。
百姓确实是不怕东洋人的。可某些公务员们能从百姓那里得到点勇气,反过来给百姓撑腰吗?齐齐哈尔毒气弹事件实质非常简单,它是一件外国大规模杀伤武器(WMD)伤害中国公民的事件。中国政府有义务尽最大的努力、按照国际关系的原则追究责任、获得赔偿,迅速给受害的中国公民一个说法,并且保护国家人民利益,使之不再受外国WMD的伤害。如果类似的事件发生在美国,根本用不着美国人民签名,美国总统肯定会出面,参议院肯定会立刻通过议案,用最强烈的语言要求对方立刻赔偿、认罪,并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否则有你好看。而中国政府在毒气弹事件上态度软弱,那日本就自然硬起来了,日本宣布中国已经放弃赔偿要求,无资格要求赔偿,但日本基于人道主义向死伤者发放少许慰问金,以示日本天皇皇恩浩荡、日中亲善源远流长。到目前为之,已有两千多中国公民被日本化学武器杀死杀伤,没有一例获得赔偿的,齐齐哈尔不过又增加一个新的案例而已。由此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还真是拿日本公民留下的化学武器没办法,只有自己认栽。如果一个美国公民正好在齐齐哈尔访问被日本毒气弹害了,肯定可以从日本得到巨额赔偿,如果这个人加入了中国籍,那就是0。所以相比之下,美国公民权值钱,值很多钱。
赔偿得不到,道歉嘛,那就更别提了。人家日本人南京大屠杀30万,8年总共屠杀3500万中国人都不必道歉,怎么可能为这几个化武道歉?再说,人家日本人杀你3500万,中国还得求着搞世代友好。是因为中国人感情丰富过度吗?我看不是,中国就从不跟任何其他国家,如美国、苏联、朝鲜、越南搞什么肉麻兮兮的世代友好,中国以前也没搞过中日世代友好,后来(日本杀3500万之后)却只跟日本人特别亲,对日本人特别体贴入微。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人民的利益和意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人民的,中国政府必须为人民服务。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宪法里类似的关于中国公民权利的条款还有很多,就不在这里一一重复了。
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它的定义是什么?那就是我们的宪法,宪法决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和特徵。谁违反宪法,企图凌驾于宪法之上,就是企图颠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是造反。中国人民、解放军就必须根据宪法镇压这种企图颠覆的份子。
中国是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可是很多人封建思想仍然非常严重,电视里、电影里经常称政府官员为父母官,简直是愚昧落后之至。政府官员吃的、花的都是人民劳动交的税钱,是人民花钱雇佣公务员为人民服务,人民把权利和信任交给政府官员,人民才是政府公务员们的衣食父母。政府公务员如果不为人民办事,不替人民说话,不履行自己的职责,那就是吃人民的白饭,就应该辞职撤职下台。就象最近美国加州州长一样,干得不行,就有很多人叫他滚蛋。所以政府公务员对人民必须象好儿子对父母一样,以孝敬父母的态度对待人民。人民也必须严格要求政府公务员,否则他们就会象被贯坏的逆子一样,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
如果中国能抛弃那种愚昧落后腐朽的封建传统,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国家公务员能带着一颗孝心对待人民的要求和期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就能时刻感受到一个国家整体的力量在支撑着每一个人的人生道路、护卫着每一个人的利益,中国公民权就会成为一种特权,全世界的劳动人民就会梦想成为一个中国人。中国文明就能为人类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03/09/05 ALL RIGHTS RESERVED
(原文地址:
http://bbs.fmprc.gov.cn/detail.jsp?id=8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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