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作者:天使
十月十五日Boston上午8:00am,天阴阴的,穿着风衣围巾也挡不住清晨的寒冷。我们一行六人赶到法庭旁听。即使这么早,还是被分流到7楼的另一个厅看电视直播。分流厅能坐48人,10点开庭时早已座无虚席,大约还有10来个人只能站着听,足以见这个案子是个全国瞩目的案件。进入法庭大楼以前,除律师以外的人所有电子设备必须寄存,庭审过程任何人不能拍照,录像,或录音。
今天的庭审分上,下午两部分,上午是律师陈述,下午是控方提问第一证人。10点正式开庭,SFFA的律师先做开场陈述。他说亚裔在学术考试,学校成绩,课外活动,领导才能等评分已高于其他族裔,而作为Model minority品格的得分上却低于其他所有的族裔。哈佛招生手册上关于如何评价品格只有不到四分之一页的guidance。他举出数据,列表,图形等证据支持他的观点,并指出他们不告AA,也不告diversity,而是告哈佛在招生过程中歧视亚裔,搞种族歧视。接下来哈佛的律师做陈述,他说哈佛录取过程是一个"whole person evaluation",全人 评价,他们的招生是由几十人的招生团队完成。他们需要考虑种族来达到diversity,没有种族歧视。陈述过程中给出四个学生的例子来说明Academics不是唯一标准,四个学生中包括一名亚裔,并强调亚裔也是diversity的受益者。接着两名表示支持的学生代表陈诉也是反复叙述考虑种族是必须的,是“合法”的。
中午休庭一小时后,下午2:00pm控方律师开始对第一名证人,哈佛招生主任 Fitzsimmons,提问。提问中律师指出哈佛会对美国sparse country (我的理解是人口稀少的20个州)邀请学生来申请哈佛。这个邀请标准只是根据学生地理位置,PSAT成绩和种族来发出邀请。这个时候,哈佛不通过其他渠道来了解学生,完全不知道学生个性,成绩,课外活动等,所以校方无法做全人评价。Fitzsimmons回答是。律师接着说这个邀请的PSAT标准在各种族间有很大差异,亚裔1380分,白人1310分,非,西裔1100分。Fitzsimmons承认了这个标准,并说他们的PSAT分数只有slight difference。 律师再次提问,他认为1380和1100只是slight difference吗?证人确认是slight difference。律师接着问,对于sparse country里的同班同学同样的SAT成绩,一个可能收到邀请而另一个可能收不到,决定因素就是种族,对吗?校方回答应该是这样。律师接着说,在学校完全不了解学生“全人”的情况下,同班亚裔和白人(这时律师没提到非,西裔)生活的社区一样,学校资源一样,亚裔作为少数族裔不但没得到照顾,反而需要更好的成绩,这是不是哈佛区别对待亚裔和白人,对亚裔的种族歧视?Fitzsimmons用一些不相干的理由来试图自圆其说,没有作出正面回答。律师又问了一次,同样没有得到正面回答。试图再问第三次时后来校方律师起来抗议,控方律师解释说之所以反复问是因为他想听到一个正面回答。法官说无奈你也要wrap up这个问题,于是控方律师问了第三次而Fitzsimmons仍然东绕西绕不回答问题。此问题虽没得到了解,但Fitzsimmons的无法自圆其说的表现一览无遗。在上午的陈述中,校方律师曾特别提出none legacy, none athletics 的招生比例华裔略高于白人不到一个百分点,以显示哈佛对待华裔的公平甚至优惠,下午这个发出邀请信的证据就直接打脸。律师没有完全问完第一个证人,就已经是下午4:15,第一天庭审结束。
听完庭审现场我非常振奋,感觉增长了很多见识,庭审过程也和电视连续剧一样精彩。控方律师陈述能力非常强,在询问证人时律师,证人,法官面前各有一份相同的材料,确保证人和法官都有机会看清楚数据和文字(可惜我们完全看不清楚)。每个数据前后关联环环相扣,表达非常清楚,我也听得明明白白的,和平时电视电影里律师晦涩的发言让人云里雾里的感觉完全不同。建议有时间的朋友带个笔记本去听,记录下细节。参与这个过程对于了解学校录取程序和标准,对了解学校眼中的亚裔非常有帮助。这么有历史意义的事件收集起来的资料将来出书,一定也会热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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