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发动的文化大革命打的是谁?为什么说毛泽东文革“打蛇不死反遭蛇咬”?这个蛇又是谁? 这个“蛇”不是别人,正是官僚阶级。什么是官僚阶级呢?就是试图或者已经夺取人民政权的官员。
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就是要打击这个官僚阶级。
这个有错误吗?当然没有错误。为什么没有错误呢?我们从马克思的矛盾观点,和主要矛盾决定事物性质的观点,以及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这些科学原理出发,已经论证了官僚阶级是社会主义国家中人民的敌人。同时,我们也从苏联和中东欧社会主义垮台的历史事实证明了官僚阶级就是人民的敌人。 官僚阶级一旦篡夺了人民的政权,社会主义就变成了修正主义,并且其国家命运必然是“崩溃”。
毛泽东同志发动文革和一系列的社会主义整风运动,其目的是想通过“人民内部矛盾”的解决办法,来解决官僚阶级的问题。这是毛泽东的时代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的局限,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局限,那时,从来没有一个政治理论从科学原理上说清楚了“官僚阶级”的敌人性,说清楚了官僚阶级和人民阶级是“敌我矛盾”,并且是决定社会主义制度性质的根本矛盾。
毛泽东同志凭借他的政治天才,敏锐地发现了官员蜕化变质,脱离人民,就会走向人民的对立面,就会搞垮社会主义。但是,他没有从“敌我矛盾”的认识高度来解决官僚阶级的问题。
也就是说毛泽东同志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办法来解决敌我矛盾,这就必然是“打蛇不死反遭蛇咬”,没有打死官僚阶级,反而官僚阶级还似乎“理直气壮”地来反咬一口,说不该打它。这就是毛泽东去世以后,全国遍地伤痕文学,鬼哭狼嚎,邓小平为首官僚阶级不但公开宣称“再也不用看群众脸色了”,而且还反咬毛泽东不该对它们批判。
这就是毛泽东没有从制度建设上彻底把官僚阶级“一剑封喉”,反而让官僚阶级给“咬”了。
正确的办法是建立“人民领袖制度”,把官僚阶级从宪法上定性为“敌对阶级”,同时从法律上设立一个专门的法律称为“人民政权保护法”,设置一个“破坏人民政权罪”彻底把这些官僚阶级打死。这就是说官僚阶级的破坏行为,例如行贿受贿那就不但是一个纪律监督的问题,而且是一个触犯“人民政权保护法”,犯有“破坏人民政权罪”的问题,该判死刑的判死刑,该判无期的判无期,该判有期的判有期。对于滥用职权的,对于官商勾结的,对于仇恨人民政权的仍然是这样,......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