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科学的定义如何,在个人生命中的定位在哪里应该是辩论和个人思考的基础吧?我是没有看到科学派的朋友对此有清楚的定义,也许有人做过,我没有看到。我看到的一处是Cateye朋友提到的一句:科学是以事实为根据的方法论。不知道各位朋友是否同意这个定义?如果是的话,那么这个和基督教的讨论你们是否觉得实在太不对等了?或者你们认为基督教就是一个方法论?
基督教最基础的就是他的本体论,也就是存在论,也就是基督教神论,这个神论是什么,如果大家不清楚的话,可以走捷径,参考一下雨柔姊妹的贴文《神是什么》。当然你如果有渴慕之心,就要学习圣经,那是神启示自己的权威来源。那么,科学派的存在论是什么?是科学,是科学来源的自然,还是你自己?还是所有科学家?还是所有这些因素的组合?到底有没有一个客观的存在?有的话是什么,如何证明?
关于证明,我必须强调:科学派必须证明出来才能立论,否则就是自我否定。而基督教相信的是神启,神的启示就是我们信仰的来源,是不必证明,也没有能力证明的。如果想证明,要证明,就是从根本上不理解基督教信仰。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就是,人只能证明自己能掌管的事情,证明的可靠程度和掌管的程度成正比。谁能说他能掌管神?凡是如此说的,他掌管的绝对不是神。所以,科学派的朋友,先做一些功课,把你们的科学作为基础先证明出来吧。最起码也要有个共识:什么是科学,科学的主要作用是什么,和生命的关系是什么。
就方法论而言,狭义地说,它是回答如何取得知识的。科学的方法是根据事实证明真相,也就是真知识。我认为,这是科学最正面的意义。但是,请科学派的朋友想想,这就是知识的来源吗?简单地举例吧。对电脑的理解是使用者还是设计者更好?对一个大型电脑系统,是只使用极小一部分的使用者还是设计整个系统的人知道这个系统?人所知道的自然界一部分相对于整个宇宙,比使用者对电脑系统的理解所知的比例更小多少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有人可能会说,又不是一个使用者。那么所有使用者相加能比得上设计者吗?同理,所有人相加能理解这个宇宙吗?如果你知道迄今为止人类所及的范围有80%左右是黑暗物质和黑暗存在,可能和你原来的想法就不同了。况且,你根本就不知道在人类所及之外有多大。也可以这样说,大到宏观宇宙,小到微观物质,人类没有一样可以说是绝对认识的,更别说是掌握了。所以,所谓科学的方法论,充其量也只能说,在一定的条件下,有多大的比例,得出这样的结论。人所共知,这个条件有无数的变量,事实和实验室相比,不可控的因素实在是数不胜数。即使试验的结果或者历史数据100%一致,那也不代表将来那些没有发生的结果也一致。因此,科学的方法得出的结论,充其量也就是相对正确。
而基督教的方法论是相信神启。也就是说,我们所有的真知识都是从神而来。这个方法论的基础是基督教神观。神是造物主,他掌管万事,任何存在,都是他在创造之前就设计好的,他完全控制这些事物的发展,用他全然的智慧控制这些事物,按他的预定目的,从开始走到结局,全然实现他的创造目的。也就是说,神从神的无限出发,开拓出一个时间的窗口,然后回到他的无限中去,让爱神的人一起与神同在,得到神的永生祝福。
在这个过程中,所有人所能掌握的真知识,都只有从神而来。认识神的人,有全然的参与,参与的过程就是顺服和信靠神的过程,知识越多,与神的关系越亲密。而不是如同无神的人那样,知道一点就不知天高地厚,以为可以和神分庭抗礼。这样的心态,知识越多离神越远。可见不是真知识。费尽心力,劳苦一生,所得不仅无益,反而有害,这样的追求知识的方法可见不是正确的方法论。
而这个思考也必然涉及道德论。科学能决定好和坏吗?显然不行。还要靠人来决定如何使用它的成果。这个太浅显,毋庸赘言。人能决定好坏吗?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什么可以我们这里不讨论。比如,趋利避害这个应该是所有人类成员的共识。不过到底如何实现就大大不同了。丛林规则下,弱肉强食,结果达尔文总结出了进化论,而且应用到社会领域。资本主义则强调平等自由,限制不良竞争,弱者得到法律保护。基督教则强调舍己爱人。这样的原则,到底哪个更好,其实是不用争辩的。有人可能用说的和做的不是一码事来回避这个明显的优劣。其实,清楚的人不会在这个问题上多花时间,难道一个好的立法会比坏的立法造的恶果更多吗?别人我不敢肯定如何回答,起码我知道岳兄的回答是不会。也就是说,一个好的道德标准是我们讨论道德论的基础。顺便提到,有的朋友对中国的道德观很赞同,你可以对号入座一下,这些属于什么类别和程度,其优劣也就一目了然了。如果知道中国一直缺乏德赛二位先生,我们讨论科学和信仰的时候,却对中国的传统推崇备至,就很让人怀疑这样的朋友到底主张的是什么了。
道德论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道德标准是谁确立的。这个涉及遵从和违背的后果问题。基督教的道德观就是神的好坏标准。结果就是遵从的得到神的永生祝福;违背的受到永死的惩罚。这个标准在创世之前就确立了。既然身为被造,人就有责任按被造的旨意和要求去做,这是感恩心态必备的。同时,如果故意违背,当然也不可推诿地受到神的惩罚,这是神的信实和公义所决定的。而人自己的善恶标准,如果违背了,当然要受家庭或者社会的惩罚;如果遵从当然也会受到相应的奖赏。前提是如果社会公义存在的话。不过,永生的结局呢?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就不是人定的善恶标准所必须考虑的了。除非恰好一致,否则你就是一生荣华富贵,甚至得了整个世界,又有何益? 而心中无神,靠偶然和神一致,在罪人的心态驱使之下,可以说是绝无可能符合神的善恶标准的。
一些简单的思考,请科学派的朋友参考和回答问题吧。